使用者討論:116.228.127.166/存檔

由Jimmy xu wrk在話題請來複查且有責任心的管理員明鑑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1 年前

專用IP宣告

本IP是上海灘維基悍將之守望者愛孟的專用IP。本用戶在用戶頁亦有聲明。—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4日 (一) 12:05 (UTC)

上海市

我早就說過評選與條目內容、質量無關。這點都看不透,只是自尋煩惱。符合維基方針的條目、條目內容,如果不能成為什麼特色條目,只是特色條目評選的問題,而不是內容或者方針的問題。維基是記錄傳播當今世界重要和有價值的知識與認知的中立平台,不是刷積分刷榮譽的社交媒體。-Msuker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52 (UTC)

有人要爭議第一大城市,你讓他拿出上海不是第一大城市的來源呀。維基支柱來說,可查證可以說明非原創和中立性,來源是一切爭議的根本和解決爭議的根本。沒有來源,談何爭議。-Msuker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55 (UTC)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用戶有權處理自身的討論頁,封禁理由不成立。



--116.228.127.166留言2013年11月12日 (二) 04:44 (UTC)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您確定您看過封禁理由?
  處理人:廣雅 范 2013年11月12日 (二) 09:30 (UTC)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更改自己用戶討論頁的內容,屬於用戶自行處理自己討論頁,不違反方針,封禁理由不成立,並對廣雅範多次不負責任處理站務(尤其是與用戶封禁相關的事宜)表示抗議!



--116.228.127.166留言2013年11月13日 (三) 01:42 (UTC)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封禁並非針對「更改自己用戶討論頁的內容」。
  處理人:Jimmy Xu  ·  · 2013年11月25日 (一) 13:01 (UTC)

煩請管理員撤銷116.228.127.166封禁

參酌事項如下:

  • 在116.228.127.166封禁紀錄中:2013年6月7日 01:36 、6月7日 01:28 有Yhz1221兩次確認為守望者愛孟,復於2013年6月7日 01:51 因避嫌,交付其它管理員處理而解封
  • 復~守望者愛孟在2013年7月8日 (一) 04:25於用戶頁聲明迄今~116.228.127.166是我專用的IP之一,偶爾不方便登錄會用此IP進行編輯。
  • 11月4日烏拉跨氪查封「116.228.127.166」(賬戶創建停用)三個月(擾亂:oldid=29111081,以匿名賬戶更改註冊賬戶的留言)...應是指:留言更改;此乃因O君不知兩為同人誤解而提報,在非登入狀態下進行編輯以誤導他人,發現人:Outlookxp 11月4日02:04 。處理:封禁3月,烏拉跨氪 11月4日 02:23 。但烏與范同Yhz1221為管理員,烏與范怎會不察兩為同人?又范說「我們無法驗證」...甚怪哉?無視Yhz1221兩次確認116.228.127.166為守望者愛孟本人,又無視守望者愛孟早在2013年7月8日用戶頁聲明~116.228.127.166是其專用的IP,繼而拒絕其申訴。再觀守望者愛孟用116.228.127.166更改投票內容,但並未更改署名,何來擾亂或有誤導他人之虞?
  • 更重要的是~守望者傳奇覆O君說因你的提報讓我的專用IP被烏拉封禁了3個月,而O君回~抱歉,我當時以為有人冒充您。昨天有跟烏拉講了,是不是他沒看到,我再去說一次-Outlookxp2013年11月6日 ~管理員烏拉跨氪您好,是我誤會有人要假冒守望者愛孟,請問能解封嗎?讓他能順利編輯嗎?謝謝-Outlookxp2013年11月6日。
  • 誠盼不當封禁不要再生,以護維基人之信心。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11月17日 (日) 19:04 (UTC)

請來複查且有責任心的管理員明鑑

這是在下專用ip,且數月前在我自己的守望者愛孟的用戶頁早有宣告,更改我自己的留言並不違規,請予以解封。—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13日 (三) 23:28 (UTC)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理由見上方,chinuan12623的解釋,還有我守望者愛孟自己的解釋,請負責的管理員糾正此不合理封禁,謝謝。另,之前張樹人也應疑似修改他人意見而被封禁,後經對方解釋也解封了,為何我自己的IP就不能解封呢?


--116.228.127.166留言2013年12月7日 (六) 01:39 (UTC)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修改已獲註冊用戶承認。請留意此處理並不構成對該用戶提出的「專用IP」概念的接受或拒絕。
  處理人:Jimmy Xu · · 2013年12月18日 (三) 09:02 (UTC)

不管是不是守望者愛孟的專用ip,其修改留言的行為是守望者愛孟自己所為,應該沒有爭議。這種情況下,擾亂似乎不成立。Bluedeck 2013年12月16日 (一) 12: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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