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特色條目評選/正確新聞及資訊法
正確新聞及資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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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新聞及資訊法(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39位元組)
- 投票期:2014年11月21日 (五) 00:48 (UTC) 至 2014年12月5日 (五) 00:47 (UTC)
- 條目分類:法律
-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候選
- 說明: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且無多餘細節。10個半月前譯的作品,沒想到至今也是我涉足的唯一一個加拿大法律題材條目。看到這樣一條法律在立法部門通過之下卻因行政長官不予批准而沒能生效,心中實在感到欽佩。—7(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00:48 (UTC)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編輯-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7(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00:48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前言無任何來源、無列明來源,確實不應該成為特色條目!(抵消票、說反話)--HYH.124(留言) 2014年11月24日 (一) 12:29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實。 --北風其涼(留言) 2014年11月25日 (二) 15:10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足。 --飛賊燕子(留言) 2014年11月25日 (二) 15:48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 內容全面 9shi (個別事件) 2014年11月25日 (二) 15:54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看來樓下那位要被兄貴san教♂育一下啊,畢竟……唔……有點屢勸不改…… --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11月25日 (二) 15:58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純為抵消User:333-blue的擾亂票。--Zetifree(留言) 2014年11月26日 (三) 14:30 (UTC)
- 理由?本票無效。--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1月27日 (四) 23:12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FA票作獎勵。—ArikamaI 墮落者的復仇(謝絕廢話|全面戰爭) 2014年11月27日 (四) 09:55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參考資料完備。--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4年11月27日 (四) 15:26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劉嘉的條目就是一如既往的精彩,大致也沒甚麼問題。並以此抵制某人的愛字頭式擾亂行徑。--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4年11月28日 (五) 14:07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上。--Whaterss(留言) 2014年11月29日 (六) 10:11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實、語句通順。 Deepsea887 (留言) --Playing the happiest 2014年12月1日 (一) 04:45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參考資料完備。--Qazwsaedx(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14:59 (UTC)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編輯-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條目原文是"Accurate News",是翻譯為「準確新聞」好呢?還是翻譯為「正確新聞」好呢?「這項法案是阿伯哈特與新聞界間
狂風暴雨般關係的結果,這早在1935年阿爾伯塔省大選前就已開始,社會信用黨在這次選舉中大勝」。後面兩分句是第一分句的從句,分別修飾「狂風暴雨般的關係」和「大選」。直接把英文的從句形式譯成中文真的好麼?「狂風暴雨般」這個形容詞,是英文版的 stormy 直接譯過來的吧?還有地區轉換沒處理完,卡爾加里(中)=>卡加利(港+台),埃德蒙頓(中)=>愛民頓(港)=>艾德蒙頓(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Nndd(對話|貢獻)於2014年11月21日 (五) 18:28加入。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前言無任何來源,無列明來源前就提特色條目評選,會不會太誇張呀?!--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1月22日 (六) 08:12 (UTC)
- 又來說「前言」需要來源啦,呵呵。說實在的我很佩服閣下這樣的人,我來這裡,通常來說只見過有些人有些時候說話不是很有道理,但像閣下這樣,任何一次說話都沒有道理,都是胡攪蠻纏的,的確不多見。--7(留言) 2014年11月22日 (六) 08:26 (UTC)
- (:)回應,你可以把規則改一改,它說:「列明充分的來源與資料。」--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1月22日 (六) 10:19 (UTC)
- 那建議閣下可以去審查一下現有的4XX個特色條目和1XXX個優良條目,保證可以發現大量「前言」「無任何來源」的條目,然後提出來源不足,重審撤消。另外對您還可以講到「規則」這兩個字,表示衷心的佩服。--7(留言) 2014年11月22日 (六) 10:58 (UTC)
- (:)回應@333-blue:前言或導言視作整個條目的概要,是下面出現的內容的一些總結或概述,所以只要前言裡的東西在下面都找的到,且在下面都有來源,就可以了,不需要在前言放上來源。6+我覺得你直接跟他講清楚,你拿說其他條目都這樣,說服力不夠啊...--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11月22日 (六) 13:59 (UTC)
- O,這個啊,我並沒有試圖要說服他,事實已經證明不值得。--7(留言) 2014年11月22日 (六) 16:19 (UTC)
- 好吧,可能我沒注意到你們之前已經吵過了--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11月22日 (六) 16:26 (UTC)
- O,這個啊,我並沒有試圖要說服他,事實已經證明不值得。--7(留言) 2014年11月22日 (六) 16:19 (UTC)
- (:)回應,你可以把規則改一改,它說:「列明充分的來源與資料。」--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1月22日 (六) 10:19 (UTC)
- 我建議這位BB先輩還是不要指點江山放黑屁,今年8月份才來就躍躍欲試要成為巨星,感人,大孝子。--- SzMithrandir(留言) 2014年11月26日 (三) 13:19 (UTC)
- 又來說「前言」需要來源啦,呵呵。說實在的我很佩服閣下這樣的人,我來這裡,通常來說只見過有些人有些時候說話不是很有道理,但像閣下這樣,任何一次說話都沒有道理,都是胡攪蠻纏的,的確不多見。--7(留言) 2014年11月22日 (六) 08:26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翻譯錯誤。「1937年社會信用黨後座議員叛亂曾迫使阿伯哈特放棄自己的一部分權力交給新成立的社會信用委員會(Social Credit Board),該委員會中有5位社會信用黨後座議員,負責對一個專家委員會進行監管。」前一個組織原文是"Board",後一個組織原文是"Commission",不應都譯「委員會」。都譯「委員會」,使讀者不知道兩者的從屬關係,也不知道下文打算邀請C·H·道格拉斯(C. H. Douglas)領導的是哪一個「委員會」。「監管」一詞亦錯誤。全文都仍然用「正確新聞及資訊法」,而不是「準確新聞及資訊法」,宜依Nndd意見修正。Banyangarden(留言) 2014年11月22日 (六) 15:40 (UTC)
- 非常感謝,改了譯法,不過讀者並不會不知道兩者的從屬關係,也不會不知道下文原計劃找誰來領導哪個委員會。監管換督導吧,這兩個詞的意思個人認為不屬於正誤之分。--7(留言) 2014年11月22日 (六) 16:19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不多且不重要,優良足矣。--Huandy618(留言) 2014年12月03日 (三) 05:45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多是一些單純羅列性的東西,有的內容太瑣碎,比如裡面一些報刊上刊載的宣泄情緒的內容。這樣的內容並不具有恆久價值,它們只是信息,而不是知識--綜合症與一萬年(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07:15 (UTC)
中立
編輯-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編輯結果
編輯- 統計方法:
{{yesFA}}票數 − {{noFA}}票數 ≥ 8,方可當選特色條目。
{{yesFA}}票數 − {{noFA}}票數 < 8,均落選。 - 13支持,4反對,1過期,入選。--14.209.187.202(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07: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