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棄餐具
即棄餐具,又稱即用即棄餐具,是泛指僅供一次使用、用後即棄的消耗性廉價餐具。即棄餐具的材質可以是紙、竹、保麗龍、塑膠等,使用即棄餐具可以避免一些唾液傳染的傳染病,如甲型肝炎,但用後即丟亦會造成大量垃圾並引起廢棄物問題。
種類
編輯發泡膠盒,因為它性質隔熱,所以有一定的保溫功能。常用於成載食物,例如有午餐便當等等,也稱為食物盒及飯盒等。此膠盒在工廠由發泡膠膠粒加熱注塑成型,尺寸可塑性高。日常生活中,大尺寸發泡膠盒會常見於街市蔬菜及海鮮等店,盛載生果、鮮魚等。細尺寸的發泡膠盒常見於酒樓食肆外賣打包等,而方便即興消費,顧客不必出示自備食物盒。
環保問題
編輯發泡膠盒由聚苯乙烯氯氟碳化合物製造的,價錢便宜但不耐用,二次使用也不衛生,所以就稱為「用完即棄物料」,而且在自然環境難以分解,焚燒處理又會放出有毒的氣體。
2019年8月,台灣行政院環保署發佈公告〈修正即棄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該公告內容,在2006年針對「政府機關、學校餐廳不得提供即棄餐具」之規定下,為持續推廣該方案,新增規定:「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於其提供餐飲之場所供消費者現場食用時,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即棄餐具。」戶倉恆信對於該公告有批判,所謂「餐具」並非環保署所定義的內用與外帶之二分,也無法將塑膠類與其他各類材質以兩類來劃分,把其區隔用餐場所的。[1]
參考資料
編輯- ^ 戶倉恆信. 有關環保署「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公告的違和感. 自由時報. [2019-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31).,2019-10-15。
外部連結
編輯- 要不要禁止即棄筷子?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