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有利於 編輯
三個有利於,即「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這個概念是1992年初,鄧小平在視察南方時所提出來的,主要是針對當時中國共產黨黨內外不少人在改革開放問題上不敢闖、邁不開步子,以及理論界對姓社姓資問題的爭論[1][2]。鄧小平提出:「要看是姓『資』還是姓『社』的問題。判斷的標準,應該主要看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2]
四個有利於
編輯2016年12月5日,習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次會議上提出「四個有利於」:多推有利於增添經濟發展動力的改革,多推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改革,多推有利於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於調動廣大幹部群眾積極性的改革。[3][4]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移至: 1.0 1.1 “三个有利于”是什么?. 人民網.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6-17) (中文).
- ^ 移至: 2.0 2.1 “三个有利于”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联系. 藏刊網. 2022-04-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1) (中文).
- ^ 回望深改三年:“四个有利于”引领中国改革行稳致远--理论-人民网. theory.people.com.cn. [2022-0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0).
- ^ 习近平用“四个有利于”为改革导航. czt.hebei.gov.cn. [2022-0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