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教地下教會

中國新教地下教會,或稱家庭教會地下天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在官方教會「三自愛國教會」以外的、主要以信徒家庭為活動場所的基督新教會

20世紀50年代起,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基督教界發起「三自愛國運動」,號召基督徒參加政府領導下的三自愛國教會,不願參加該運動的基督教會處於事實上非法的狀態而持續受到政府的打壓,只能逐步隱退到家庭等私密空間活動,成為家庭教會。中國大陸的家庭教會在改革開放後迅速發展,近30年來,它的參加人數大大超過三自教會,並已逐漸不再局限在家庭當中[1]

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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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要求所有宗教場所必須向政府登記,基督新教、天主教必須加入官方控制的「三自教會」必須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活動,並接受國家宗教事務局的管制與干涉。1950年7月,中國基督新教界的吳耀宗等人聯名發表「三自宣言」,發起了三自愛國運動,號召教會「自治、自養、自傳」,宣稱中國教會從此走上了獨立自主自辦的道路。此項規定引起了相當部分基督徒的抵制,他們認為,教會的領袖應該是耶穌基督,而非順從某個世俗政權。尤其是中國的官方意識形態仍然是馬克思主義的情況下,部分不願接受政府管制與干涉的新教教徒在政府登記場所之外的場地開展宗教活動,他們多在信徒的家中,以家庭成員為主開展,所以中國新教地下教會也被稱為「家庭教會」。

在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中,一切未經官方登記的宗教組織,包括家庭教會在內,均被視為非法,它們不同程度地的規範。同時,也衹有作爲三自教會分支的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組織,才可以在官方登記。

家庭教會在全國各地的處境很不相同,差異很大。浙江(例如溫州)以及部分東南沿海地區一些地方家庭教會的力量很強盛,人數也較多;而其他一些地方如河南、江蘇、山東,家庭教會仍然受到很嚴厲的打壓迫害,家庭教會的信徒被拘捕的事件時有發生,有時甚至把探訪家庭教會的香港或外國信徒也拘捕了(因為宗教事務條例把外國人參加家庭教會聚會視為非法),所以部份香港和外國的華人教會出於安全原因對家庭教會保持距離。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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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愛國運動的興起與家庭教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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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教會與家庭教會分裂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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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國共產黨在國共內戰中獲勝,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其中第一章第五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思想、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通信、人身、居住、遷徙、宗教信仰及示威遊行的自由權。」

但中共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在統一戰線的原則下實施的。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說:

「共產黨員可以和某些唯心論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動上反帝反封建的統一戰線,但是絕不能贊同他們的唯心論或宗教教義。」

這就為中共在實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時,採取既團結又打壓的政策,提供了理論指導[2]

1950年5月,政務院總理周恩來召見十九位基督教領袖,提出中國的宗教團體應該發起一個反帝愛國運動,清算和切斷一切同帝國主義的聯繫,為新中國服務;另一方面又肯定宗教界是中共的統戰對象,兩者可以合作。

1950年7月,中共中央公佈《關於天主教、基督教問題的指示》,明確了對這兩個宗教的基本方針。中共雖然認為宗教對人民的精神是有害的,但反對依靠單純的行政命令來消滅宗教,而是希望通過廣泛進行唯物主義的教育和宣傳,逐步縮小宗教的市場。同時,指示指出:

「在天主教、基督教內部,利用各種機會,和通過有愛國心的信徒,向其進行愛國主義宣傳,揭露帝國主義文化侵略與間諜的陰謀,……有步驟地實現教會擺脫帝國主義影響和經濟關係,……要把那裏教徒的大多數團結在愛國主義旗幟下,一同反對帝國主義和特務分子。」

1951年,中共中央又發出通知,在黨內從中央到地方組織宗教問題委員會,在宣傳部領導下,研究有關宗教問題的方針政策。

在基督教內部,由於中華民國時期自由派的興起等一系列因素,存在着廣泛的願意同中共合作的力量。

早在1949年6月,時任上海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出版部主任吳耀宗就以無黨派人士的身份、上海中華基督教女青年會全國協會總幹事鄧裕志婦聯執委的身份,參加了新政協籌備會議。新政協第一屆會議正式召開時,共有吳耀宗、鄧裕志、鄧良模、趙紫宸張雪岩五人參會,會議指出他們所代表的是基督教裏面「與大會思想相同」「接受共產黨在政治上的領導,主張與共產黨合作」的一派力量,「不滿於基督教的保守、腐敗,和它與帝國主義、封建力量的聯繫。」會後,這些代表同基督教男女青年會組織訪問團訪問全國各地的教會,傳達會議精神。

1950年1月26日,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執委會決定召開「全國基督教會議」,希望通過一個共同綱領以回應新時代的處境。吳耀宗時任執委會常務委員之一。4月15日,吳耀宗率領的訪問團訪問各地期間,《天風》雜誌宣佈會議延期。《三自革新宣言》發表後,會議計劃直接被《天風》雜誌宣佈取消。

1950年4月,吳耀宗率領的訪問團回到北京,吳耀宗被周恩來召見,並和教育部統戰部部長舉行了三次會談。周恩來提出,基督教應當:

1.發起一個反帝愛國運動,清算近百年來與帝國主義的關係和在基督教里甘心做帝國主義走狗的教徒;

2.遵守約束,不到街上去傳教;

3.獨立自主,自力更生,建立自治、自養、自傳的教會。

第二次談話中,周恩來指出宗教界要完成自己的歷史任務,站在民主與愛國的立場上,服務中國人民。周恩來提到中國基督徒有將近一百萬人,不會因為出了少數壞人而受到歧視,但要把教會裏的害群之馬清除出去。吳耀宗提出制定「關於佔用教會房產的處理辦法」「落實宗教信仰自由的辦法」等要求,周恩來卻表示基督教需要首先清除與帝國主義的聯繫,否則這些困難無法解決。 於是,吳耀宗只得在未經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同意的情況下,制定了《中國基督教在新中國建設中努力的途徑》的宣言(即《三自革新宣言》),表明要:

1.提高中國基督教教會及團體對帝國主義的警惕

2.表示基督教在新中國中鮮明的政治立場

3.促成一個由中國人自己組織的中國教會

4.指出全國基督徒對新中國的建設所應當負起的責任

宣言由吳耀宗聯合了40名有名氣的基督教領袖共同發起簽名運動。9月23日,《人民日報》刊登了此宣言及截止到當時全部1500多名簽名人士的姓名。9月26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在基督教、天主教中開展相應〈基督教宣言〉運動的指示》,簽名運動在全國迅速展開。

10月18日,在基督教協進會召開的第十四屆年會上,繆秋笙提出宗教是超政治的,基督徒不應該簽署這樣政治性的宣言,提出重新起草一份非政治性的宣言,獲得會議同意。但在政府的強大壓力下,沒有代表敢領導這個工作,會議最終還是通過了《三自革新宣言》[3]

1950年韓戰爆發之後,中國政府加速了對與西方國家有聯繫的團體的清理工作。1950年12月29日通過的《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的方針的報告》,提出接受美國津貼之宗教團體,應使之改為中國教徒完全自主自辦的團體。吳耀宗等人表示擁護。基督教會資助的學校、醫院等陸續被政府接收,教會內部也開展了政治運動。1951年召開的「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基督教團體會議」中,教會被要求向「披着外衣的美帝分子」進行鬥爭。三自革新運動的政治色彩逐漸濃厚。隨後,教會內部開展了控訴運動,對「教會敗類」「美帝特務」等進行了大範圍的控訴和互相檢舉。

1951年開始,基督教內部開始開展政治學習運動。11月,三自籌委會舉辦「第一屆三自革新運動幹部學習班」。吳耀宗說:「學習是三自革新運動中一件最基本的工作。」他並寫了《共產黨教育了我》。另一位基督教領袖陳崇桂寫了《我政治思想改變的過程》。1953年7月16-17日,「上海市基督教教會團體工作人員會議」上,華東宗教事務處處長羅竹風指出有基督教工作人員不認真學習,甚至逃避學習。

與此同時,政府開始擠壓基督教教育的空間。除教會大學陸續被政府接收外,1952年8月25-29日,三自籌委會在上海召開華東區的神學教育座談會,提出將華東地區11所神學院合併於金陵神學院。11月1日,合併後的金陵協和神學院成立。1953年4月19日,北京地區的三所神學院亦合併於燕京協和神學院

基督教出版機構在《管理出版印刷與發行事業條例》下,也被政府控制,成為幫助宣傳政府政策的機構。

在中央政府的官方政策以外,中共的地方幹部還多有佔有教堂不歸還,沒收信徒的《聖經》、讚美詩,將基督教會視為反動迷信組織加以取締的行為。1950-1953年,共有數萬名基督徒因各種罪名被捕,一萬餘人被處決。

這一系列舉措使得基督教內部許多人感到政府許諾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落空,政府對教會的干預過多,特別是政治性的學習和表態干擾了基督教信仰的純潔性,違反了政教分離的原則。

除此以外,基督教會內部有「基要派」和「自由派」之分,「自由派」主張對《聖經》做修正的解釋,熱衷於改良社會而非追求超越性的救恩,這使得教會內部對中共抱有期待的大多是自由派,包括吳耀宗等人。但是自由派因為對《聖經》的靈活解釋被基要派視為「不信派」,自由派與中共在政治上的合作更提高了基要派對其的警惕心理。因此,許多基要派教會抱着「順從神而不順從人」的態度,不願意擁護自由派領導的三自革新運動,不參加相關活動。基要派的部分領袖甚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就對中共政權抱有警惕的態度,例如長老會的畢范宇牧師在1949年就提出教會可能面臨政府的打壓,要準備採取家庭聚會的模式,並往政府力量薄弱的農村地區轉移[4]

而中共對這些不合作的教會採取了打壓的政策,加劇了其與三自革新運動及政府間的對立。1953年羅竹風指出內部存在着許多混亂現象,包括:

1.不認真進行政治學習,甚至逃避學習;

2.曲解聖經,強調世界將要毀滅;

3.醫病趕鬼,危害人民健康;

4.傳道人在自己的小圈子裏攻擊別的教會;

5.家庭聚會越來越多,並且是秘密聚會;

6.強迫教友捐獻,形成變相剝削。

由此可以看出,當時不願意參加三自革新運動的教會為數甚多,並且已經產生了家庭教會的雛形。此後,三自籌委會又在上海召開了四次座談會,每一次都要揭露「混亂現象」,將其視為三自革新運動的主要阻力。當時不願意參加三自的較大規模正規教會主要有耶穌家庭、基督徒聚會處和真耶穌教會[5]

三自教會與家庭教會分裂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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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7月22日,三自籌委會在北京召開第一屆「中國基督教全體會議」,正式成立「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這標誌着三自愛國教會的正式誕生。

1955年4月20-29日召開的「上海市三自代表會議」中,崔憲祥提出:」不贊成反帝愛國運動的另一面也就是親帝和害國」,凡是不支持三自運動的教會將被取締。這就徹底劃清了三自教會和家庭教會的界限。

1954年9月,三自會在北京舉行控訴會,控告北京「基督徒會堂」領袖王明道牧師,因為王明道自1950年以來就拒絕參加三自革新運動的任何活動。控告的罪名有:

1.反對政府,言行和政府政策不一致;

2.不參加三自愛國運動;

3.講章極端個人主義,且用意不明。

1954年12月12日,王明道發表《真理呢?毒素呢?》一文,否定自己傳播帝國主義的毒素,而是本着聖經講真道。1955年6月9日,王明道發表《我們是為了信仰》,指責吳耀宗等人是「不信派」,沒有按照聖經真理建立的信仰,反對和他們有任何關聯,或參加他們的任何組織。此文使得許多已經加入三自會的教會領袖發生了動搖,繼而退出。1955年8月7日,王明道做了最後一次講道,題為《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當天午夜,王明道被捕,「基督徒會堂」被查封。9月14日晚,廣州「大馬站聚會所」被查封,林獻羔等14人被冠以「王明道分子」罪名逮捕。除此以外全國各地還有許多人受到牽連而被捕。這就是「王明道反革命集團案」。

(王明道)當晚在家,會堂和他家是一個院子。不知睡了還是沒睡,突然他起身,後邊有聲音說「不許動」,一個公安拿着手槍,抵住他的腰,問他鑰匙在哪裏。他才反應過來,他們不是從門進來,而是翻牆進來的,所以問他鑰匙在哪裏?十幾個公安風高月黑,越牆進來,開了大門後,再讓其他人進來。就那一刻,王明道回憶說,他被嚇壞了。 ——《中國家庭教會史》,61頁

1956年9月30日,王明道在北京市「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擴大會議」上發表公開檢討,承認犯了反革命罪行,並簽署了悔過書《我的檢討》。隨後他獲釋。獲釋後,王明道逐漸認為自己認罪不妥。1958年4月,他和夫人一起到公安局否認自己以前悔改的事,並表明悔過書不代表自己的信仰立場。於是王明道再度被捕,並被判處無期徒刑,其妻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

1952年4月10日,擁有七萬多信徒的「基督徒聚會處」負責人倪柝聲因拒絕參加三自革新運動而被捕,導致許多地方教會產生不滿,萌發了退出三自會的打算。「基督徒聚會處」更是仍然堅持不參加三自會。1955-56年,全國各地許多聚會處的負責人被以「倪柝聲分子」的罪名逮捕,這就是「倪柝聲反革命集團案」。倪柝聲於1956年6月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此後部分聚會處加入了三自教會。

但仍有許多教會組織拒絕加入三自教會,並不斷有基督徒因此被捕的案例。如1956年原上海「中華基督教佈道會」文字部負責人謝模善因非法出版被捕,1958年4月,袁迪賁因組織「廈門基督徒聯合會」和私自印刷「反革命」小冊子被捕。此後基督教在三自以外的公開活動空間迅速壓縮,多數不參加三自教會的信徒開始在家裏聚會,進入秘密聚會的狀態。家庭教會正式形成[6]

秘密聚會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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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反右」運動以後,中國大陸的政治氣氛越來越緊張,對於宗教的寬容也越來也小。

1962-63年,《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文匯報》《紅旗》和《新建設》等重要期刊上,刊登了一些列討論宗教問題的文章,產生了溫和派和激進派兩派觀點。這兩派的共同目標是要消滅宗教,溫和派主張通過無神論的宣傳和教育來逐步消滅宗教,激進派則主張採取行政手段迅速消滅宗教。除此以外,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愈演愈烈,也嚴重擠壓了宗教信徒的信仰空間。

1958年,溫州就嘗試將全市建成「無宗教區」,徹底禁止一切宗教活動。從50年代末開始,公共媒體上的無神論宣傳越來越多,越來越激烈。如1963年5月《人民日報》刊載了介紹蘇聯某作家寫的《聖經是怎樣一部書》的文章,裏面說:

「許多古代作家,在不同時期所寫的,形形色色的作品;和不同民族的神話傳說的匯集。而所有這些神話傳說,又被後來剝削階級的抄寫者、編纂者和宗教家,牽強附會地當作『真理』來麻醉人民……」

在此背景下,即使是三自教會,也不能正常進行宗教活動,而要限制講道的內容不與中共的路線相衝突,並進行越來越多的政治學習和表態。

家庭教會在50年代末已經基本進入秘密聚會狀態。到1960年代初,由於「大躍進」後中共路線的調整,政治環境稍有寬鬆。此時家庭教會漸漸增加。有個別信徒起來負責聚會,也有牧者擔任探訪、聯絡、講道的工作。在農村,出現了幾十人到一百餘人的家庭教會。而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中,由於政府管控較嚴,當地信徒只能以小組的形式,輪流到不同成員家中聚會。儘管家庭教會的條件很艱苦且危險,但由於三自教會的講章受到的限制太多,缺乏餵養;主日學、團契等活動被迫停止,難以滿足信徒需求;參加公開聚會可能導致個人受到政府監控和歧視;家庭教會內部的互相鼓勵氛圍良好等原因,仍有許多信徒願意參加家庭教會。除此以外,1958年三自教會進行「聯合禮拜」運動導致教堂數量大幅縮減,不能滿足信徒聚會需要,並引起信徒失望,也促使大量基督徒退出三自教會,加入家庭教會[7]

1963-64年,政府開始進行「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四清運動」),許多地區掀起了退教風潮,基督徒逐漸被視為社會主義國家的敵人,甚至父母在家中都不敢向孩子提起信仰,以防被查出。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公開的宗教活動被徹底禁止。三自教會的神職人員和信徒大多受到批鬥和勞改,甚至監禁和處決,教堂被查封挪用,《聖經》大多被沒收銷毀。家庭教會的秘密聚會也受到越來越嚴厲的打擊。大多數教會的聚會被迫停止,信徒互不往來,不敢出聲禱告,許多人被迫放棄了信仰。但也有許多基督徒堅持宗教活動,例如秘密收聽海外福音廣播、秘密抄寫或印刷聖經傳播、以及秘密聚會。特別是此時三自教會已被實質上取締,家庭秘密聚會是唯一可行的聚會形式。據1969年11月13日香港南華早報》報道,當時全國各地的城市和農村仍有基督徒堅持以小組形式秘密聚會,以上海和華南等地為多,大城市平均為8-10人,情況緊張時期減少至3-4人;中小城市可以多至幾十人;農村甚至有二三百人的聚會。根據「中國教育研究中心」於1978-1980年代初所做的調查,在上海、寧波、溫州、蕭山、廈門、古田汕頭潮陽西寧蘭州烏魯木齊包頭天津河南等地,文革期間的家庭教會聚會始終沒有停止。除此以外,有許多傳道人自發在各地活動,進行傳福音佈道的行動,使得部分地區基督徒人數不斷增加,並據記載發生了很多神跡奇事[8]

文革後期開始家庭教會的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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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1970年代後,中國基督教的復興運動在全國普遍展開,農村信徒人數激增。不少地區出現了整個生產隊、整個公社全體歸信基督的現象。信徒人數增長最顯著的是華東、華南沿海一帶,以及中原地區。據記載,福州一處家庭教會,最初僅由幾個人組織,到1971年前後信徒激增至兩三百人。在福建其他城市也有數百人的教會存在。廣東省也多有數十人的教會。浙江溫州更是出現了千人規模的教會,據稱1970年代初溫州基督徒已達四五萬人。杭州、寧波、南京等城市也有數十個聚會點。河南省在1973-74年出現了「信耶穌風潮」,全省幾乎每一個大隊都有信徒,許多大隊甚至是全體歸信。

對於這一時期基督教快速發展的原因,在大環境上是由於文革中後期國內政治環境稍有寬鬆,以及1971年林彪事件對中國人政治信仰的動搖。在教會內部原因上,則是由於農村的人口流動相對寬鬆,從1960年代末開始出現了一大批「受神感動」自發到各地傳教佈道的自由傳道人,並受到各地信徒的保護。教會內據當事人記述亦發生了大量的「聖靈澆灌」「醫病趕鬼」等神跡奇事,導致許多農民對基督教發生了好感。

信徒人數增加後,家庭教會逐步建立了組織。許多農村教會嘗試建立分區管理模式,在片區之下設置聚會點,並設有總部負責文字、培訓、佈道、聯絡等事工。許多家庭教會建立了對傳道人的培訓機制,例如」學道班「等,開始系統化地培養神職人員。許多教會都制定了傳福音和栽培初信者的計劃。1974年左右,家庭教會開始大規模抄寫、油印聖經和宗教刊物,由於這在文革期間是可以判處死刑的重罪,所以抄寫、印刷和發行的活動都是在極其秘密的狀態下進行。

此時期,仍然經常有信徒被捕、聚會點被查封。被捕的信徒往往會受到批鬥、監禁甚至處決。

在外界環境極其不利的情況下自發發展起來的中國家庭教會,形成了非制度導向的教會組織、平信徒擔負起領導責任、聖靈能力的彰顯、遊行佈道的展開四個特徵,適應了當時特殊的社會環境,成為文革期間和改革開放以後教會不斷發展的保障。但這些特點也導致中國家庭教會的神學素養普遍較低,並滋生了許多異端邪教[9]

1968年,楊安溪去見葉乃光,問他同樣的問題:「中國教會還有沒有希望?」葉乃光說了八個字,「新人不齊,新日不至」。他解釋說:前幾十年上帝在中國教會是做「養育」的工作,這幾十年神要做「拆毀」的工作。等這幾十年過完了,新人齊備,新日才會到,中國教會就要進入「倒輸」的工作。倒輸的意思就是向國外傳福音。 ——《中國家庭教會史》,81-82頁

改革開放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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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後,中國政府進行了「撥亂反正」,恢復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1982年,中共中央書記處發佈了「19號文件」,即《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正式承認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1980年春節前,按着鄧小平訪美與卡特達成的協議,王明道被釋放,之後不久,王明道回到上海居住。廣州的林獻羔也被釋放,繼續帶領大馬站教會。除此以外,還有許多傳道人在1978-82年間獲釋[10]

1980年代,農村教會延續了70年代的趨勢,繼續快速增長。其中以河南和安徽等省份增長最為迅猛。

1989年六四事件以後,大量參加民運的知識分子流亡海外。有許多人在海外接觸到了基督教甚至成為了神職人員。這些人或受其影響的人員歸國後,推動了基督教在城市中的傳播。同時,中國同西方國家交往日益密切,許多信仰基督教外籍教師來到中國大學任教,部分是受到海外基督教團體的派遣,導致中國大學中形成了許多校園團契。這奠定了城市新興教會這一新形態家庭教會的基礎。

王怡認為,八十年代民主政治運動的幻滅和九十年代市場化帶來的精神空虛,導致許多中國人向基督教尋求價值。這一時期,除了基督教本身的傳播外,學術界對基督教文化的研究也成為熱門。而以城市知識分子為主的基督教會開始關注社會問題,推動了中國家庭教會由基要派向福音派的轉型[11]

1994年國務院通過了《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外國人在中國宗教活動辦法》《宗教活動場地登記辦法》,開始初步建立對宗教的法制管理,使得家庭教會的聚會被正式宣佈為非法。

1990年代,農村家庭教會形成了「五大團隊」,宣稱自己有上千萬會眾。這五大團隊包括河南的「方城團隊」和「唐河團隊」(唐河團隊後來改名叫「中華福音團契」)、安徽的「潁上團隊」和利辛團隊」(潁上和利辛都屬於阜陽地區,故有時也叫阜陽團隊),以及「溫州團隊」。1998年,趙天恩牧師給五大團隊的領袖作教會史的培訓,由趙牧師起草、五大團隊共同商議簽署了《中國家庭教會信仰告白》和《中國家庭教會對政府、宗教政策及三自的態度》,第一次清楚明白地宣告了福音派的信仰,以及家庭教會為什麼不加入三自、不在宗教局登記的原因。同年中國基督教兩會出版了《丁光訓文集》,其中宣揚自由派思想,並提出進行「神學思想新建設」運動,徹底背離基督教的基要信仰。王怡認為這兩個同年發生的事件是三自教會和家庭教會於文革以後,再一次在信仰上徹底劃清界限的標誌[12]

1997-98年,政府發起了第一輪針對浙江的拆十字架和拆教堂運動。同一時期,發生了針對基督教的華南教案,有一百餘人被判刑。

2003-2014年間,政府的基督教的打擊力度有所減輕。這一時期,隨着城市化的進行,許多產生於農村的家庭教會開始向城市轉移,包括上述的「五大團隊」。依託於海外歸國群體和高校的城市家庭教會也開始崛起。同時,王怡認為,這一時期中國家庭教會完成了由基要派向福音派的轉型。

2003年,遠志明拍攝的紀錄片《十字架——耶穌在中國》和紐約時報駐中國記者戴維·艾克曼所著《耶穌在北京》問世,系統地介紹了中國家庭教會快速發展的狀態和原因。

2005-2006年,北京守望教會嘗試向政府宗教部門登記,未果。

2008年汶川大地震後,基督徒組織了大規模的志願服務救援災區。據民政部統計,全國參與救災的約100萬志願者中,有約60萬是基督徒。這標誌着中國基督徒開始實踐關懷社會的福音派信仰[13],並使得全國的家庭教會初步建立了鬆散的聯繫網。

2009年前後,政府公安部門多次衝擊北京守望教會、成都秋雨聖約教會上海萬邦教會等規模較大的城市家庭教會,要求其解散聚會,但這三個教會都以不同的形式堅持了聚會。

2010年,第三屆全球福音派洛桑會議在開普敦舉行,中國家庭教會派出200餘人參會。政府對此組織了大規模的攔截行動。計劃參會的所有代表均被邊控,無一人成功出境。大會於是特意為中國代表空置了200餘座位並為其禱告,播放了由中國代表創作的《主愛在中國》歌曲。

成都地區準備去參加會議的四個,有的被警察堵在家裏,有的在機場被警察攔截,有的想通過其他渠道出境,最後一個都沒有出去。我當時到成都雙流機場準備出境的時候,我看到周圍有十幾二十個人拿着攝像頭一路跟着我們,就知道政府肯定要採取行動。我在神面前禱告,我跟師母說:「我有一個決定,如果待會兒他們按照法律程序向我出示文件,我就老老實實地順服他們跟他們走。如果他們粗暴的不出示任何文件,就是不依法的話,我決定非暴力不服從,絕不服從,但是我也不反抗」。然後我們進了機場大廳,到了海關檢票,這時整個大廳就沒有人了,政府把人清空了,來了四五十個警察、武警在旁邊等着,然後他們就過來架着我們走。我說:「你們是誰,請你們出示證件,我到底犯了什麼罪?」然而根本沒有人理我,我就眼睛一閉,就開始非暴力不合作,意思是不再使任何一點力氣,不跟着他走,我就變成一堆爛泥了。他們就開始拖我,我又比較重,他們四五個人抬着我,到了電梯上他們就拖着我走,拖了我幾百米,然後直接把我扔到車上去,我的腳上被拖了幾道血痕出來。 ——《中國家庭教會史》,138頁

2010年前後,改革宗神學在中國家庭教會內部產生了重要影響,成為中國的主要基督教教派之一。

2014年政府在浙江發起第二波拆十字架運動。2014年4月28日溫州的三江教堂被炸毀。

2018年,國務院發佈新版《宗教事務管理條例》,對宗教活動提出了更嚴格的限制,包括禁止未成年人參與宗教活動等,家庭教會也受到波及,面臨更嚴厲的打壓[14]。同年,來自全國各地的數百位家庭教會神職人員聯合發表了《牧者聯署:為基督信仰的聲明》,表明了中國家庭教會牧者的立場,即對信仰自由的堅守,對政府干預宗教事務的拒絕,以及在福音傳揚中甘願為信仰付出一切代價的立場[15];北京30餘間家庭教會發佈《北京30家庭教會聯合聲明:為了信仰堅持到底》,表示將為信仰堅持到底[16]

……從2017年9月國務院頒佈新的《宗教事務管理條例》以來,到2018年2月該條例執行以後,中國各地的基督教會,在公共敬拜和信仰實踐上受到了來自政府部門的程度不一的逼迫、藐視和誤解,甚至包括各種企圖改造和扭曲基督教信仰的行政措施。其中一些粗暴的舉動,是文革結束以來前所未有的。如拆毀教會建築的十字架,粗暴干涉基督徒家庭懸掛、張貼的十字架和春聯等信仰表達,強迫和威脅教會加入官方控制的宗教組織,強迫教會懸掛國旗或歌頌世俗國家、政黨,禁止基督徒的未成年子女進入教會和接受信仰教育,剝奪和取締教會和信徒的自由聚會等……這些行為違背了人類的信仰和良心自由、也有悖於普遍的法治原則……為信仰和良心的緣故,也為中國的掌權者和全社會的屬靈益處,並最終為着上帝的榮耀、聖潔和公義,我們向中國政府及全社會作出如下聲明……任何政黨的意志、政府的立法和人的命令,若直接違背《聖經》的教導, 損害人的靈魂和反對教會所信仰的福音,我們有責任順從神、而不順從人,也有責任如此教導教會的全體成員……始終仰慕和決心走基督的十字架道路,也樂意效法那些曾為信仰而受苦、殉道的中國教會的前輩聖徒,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情願和有責任以和平、忍耐和憐憫之心,承受來自政府和社會一切可能的逼迫、誤解和暴力……只要政府不越過《聖經》為世俗權力所設定的界限,即不干涉和侵犯一切關乎信仰和靈魂之事,基督徒就有責任尊敬掌權者,並熱心為他們的益處禱告,也切切為中國社會禱告。甚至甘願為福音的緣故,忍受不公平的執法所帶來的一切外在損失;出於對同胞的愛而情願放棄一切原本屬於我們肉身上的權利……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帶領教會加入官方控制的宗教組織,不帶領教會在宗教管理部門登記,也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掛靠。我們也不接受因信仰的緣故而對基督教會的「取締」和「罰款」;並願意為着福音的緣故,預備承擔一切損失乃至失去自由和生命的代價…… ——《牧者聯署:為基督信仰的聲明》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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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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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的宗教法規和政策,政府認可的合法基督教團體是通過「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簡稱「三自教會」)進行管理的。家庭教會由於未在官方註冊,其存在未獲得政府正式認可。因此,家庭教會的活動有時會與政府管理部門發生衝突[17]

政府強調對宗教活動的管理和監督,要求宗教團體在法律框架內活動。未註冊的家庭教會被視為缺乏法律地位,可能被認為存在安全隱患或受到境外勢力影響。因此,政府鼓勵這些教會通過官方渠道註冊,以便納入監管體系[18]

在實際操作中,不同地區的政府對家庭教會的態度可能有所不同。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對家庭教會採取較為寬鬆的態度,允許其在一定範圍內活動;而另一些地區可能採取更嚴格的監管措施,要求家庭教會必須登記註冊[19]

家庭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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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入三自教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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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立場的差異:家庭教會通常持守福音派神學立場,強調聖經的權威性和無誤性。他們認為,三自教會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傾向於自由派神學,質疑聖經的絕對權威,削弱基督教基本教義,如因信稱義等。這種神學立場的差異使得家庭教會難以認同三自教會的教義和實踐[20]

政教關係的考量:家庭教會堅持教會應以基督為元首,主張政教分離,避免政治對宗教事務的干預。他們認為,三自教會在某種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影響,可能妥協於政治壓力,無法完全獨立地傳揚信仰。因此,家庭教會選擇不加入三自組織,以保持信仰的純潔性和獨立性[21]

歷史背景與信任問題:在三自運動初期,一些教會領袖因不認同其宗旨而拒絕參與。家庭教會認為,三自組織在成立過程中,與政府的合作方式可能導致教會失去自治、自養、自傳的原則。這種歷史背景使得家庭教會對三自組織持保留態度,選擇在非官方狀態下獨立運作[20]

對合法化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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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拒絕登記:部分家庭教會拒絕在政府部門登記,認為這種做法可能妨礙其信仰的純潔性和獨立性。他們對官方的宗教政策持淡然態度,不願與政府建立正式聯繫。
  • 理性維權與對話:另一些家庭教會主張通過理性維權,與政府進行對話,尋求合法地位,以在法律框架內開展宗教活動。他們希望通過溝通改善與政府的關係,實現信仰實踐的公開化。
  • 激進維權:還有一些家庭教會採取更為激進的維權方式,積極爭取宗教自由,甚至可能涉及政治層面的抗爭。他們認為,只有通過強硬手段,才能確保信仰的獨立性和自由度[22]

面臨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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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仰實踐的轉變:隨着社會環境的變化,家庭教會從過去的「紅色殉道」(在外部逼迫下的堅守)轉向「白色殉道」(在相對平和環境中的自我保守)。當前的主要挑戰是在面臨一定壓力但是缺乏激烈衝突的環境中,如何保持基督徒的聖潔生活和信仰實踐[23]
  • 公共性與政教關係:家庭教會在尋求自身發展的同時,也在探索如何與政府建立和諧的政教關係。他們關注信仰的超越性與神聖性,以及如何在公共政策與基督教信仰本質之間找到平衡[24]

對「中國化」政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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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教會對政府推動的基督教「中國化」政策持謹慎態度。他們擔心,這一政策可能導致信仰的政治化,削弱基督教的核心價值和宗教使命。因此,家庭教會強調保持信仰的純潔性,抵制過度的政治干預[25]

學術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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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們普遍認為,家庭教會是指未在政府註冊、由信徒自發組織的基督教團體,通常在私人場所進行宗教活動。 研究者指出,家庭教會的興起與中國社會的轉型密切相關。社會價值多元化、精神需求增加,以及對官方宗教組織的不信任,促使部分信徒選擇加入家庭教會。有學者認為,家庭教會在滿足信徒精神需求、提供社會支持網絡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然而,其未註冊的狀態也引發對社會穩定和宗教管理的擔憂[26]。部分研究關注知識分子在家庭教會中的角色,指出他們通過參與宗教活動,尋求精神寄託,並推動教會的公開化和制度化[27]。學術界存在呼籲,建議政府承認家庭教會的合法地位,允許其在法律框架內活動,以促進宗教事務的規範化管理[28]

海外基督教團體和人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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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海外基督教團體強調宗教信仰自由的重要性,支持中國家庭教會在未註冊狀態下堅持信仰實踐的權利。他們認為,信徒應有自由選擇宗教表達方式的權利,而不應受到外界干預。人權組織密切關注中國家庭教會所面臨的挑戰,包括聚會場所被干擾、信徒的正常信仰生活受到侵犯等,表達對信仰空間受壓制的擔憂,並呼籲政府尊重信仰公民的基本權利[29]。一些人權組織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中國家庭教會的處境,倡導宗教自由和人權保障。他們通過報告、聲明等形式,向全球傳遞中國家庭教會所面臨的挑戰,尋求國際支持。

三自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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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教會倡導宗教活動應在法律框架內進行,鼓勵家庭教會通過登記註冊,納入官方管理體系,以實現宗教事務的規範化管理。「三自」教會堅持自治、自養、自傳的原則,認為這有助於中國教會的獨立自主發展。他們希望家庭教會也能遵循這一原則,避免外部勢力的影響。近年來,「三自」教會與家庭教會之間的關係有所緩和。一些地方的「三自」教會與家庭教會在信仰立場相近的情況下,開始在信徒層面和同工層面進行交流與合作,促進彼此理解和資源共享。「三自」教會在此過程中也面臨一些挑戰,如在聖經真理的宣講上可能出現「避重就輕」的現象,受到政府宗教管理方針政策的影響,以及在神學思想上可能與家庭教會存在差異[30]

普通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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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眾對家庭教會的合法性持疑慮態度,認為其未在政府註冊,可能存在法律風險。然而,也有觀點認為,家庭教會的存在是宗教信仰多元化的體現,應予以包容和理解。有學者指出,家庭教會作為中國人數最多的非政府組織(NGO),在公民社會中發揮着重要作用。他們認為,教會應積極參與公共生活,履行社會責任,為公民社會發展作出貢獻[31]。部分信徒認為,家庭教會與官方「三自」教會在信仰實踐上存在差異,前者更注重個人信仰的獨立性和純潔性。這種觀點導致一些信徒更傾向於參與家庭教會,以滿足其宗教需求。

政府打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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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3月,河南北部一個家庭教會神學培訓中心被公安衝擊,抓走十幾個神學生,和幾個教會負責人。

1999年11-12月,中共地方當局在浙江沿海城市溫州附近地區搗毀或沒收數百座教堂或禱告場所。

2000年秋,福建省宗教局和公安局人員8月19日到福建省長樂縣金峰鎮上陳堂逮捕正在舉行宗教儀式的高依華神父和與會教友。

2001年冬,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邪教」等罪名,將「華南教會」17名負責人判刑,其中2名創辦人龔勝亮及李英,分別被判死刑及死刑緩期2年執行,其他15名負責人分別被判處2年至無期徒刑不等[32]

2002年8月,河南永城市地方教會位於順和鎮的主要接待家庭被當地警察抓捕,兩個月後,負責接待的基督徒夫婦被開除教師公職,被迫離家逃亡多年。

2002年10月,河南永城市地方教會同工劉玉屏在家中被國保大隊警察抓捕,劉玉屏被關押28天,酷刑折磨,並被勒索1.5萬元,同年12月,地方教會同工胡引領等人被國保大隊警察抓捕。後被判刑2-3年不等。[33]

2005年2月25日,中國警方驅逐了十幾位海外福音派教會領袖。《宗教事務管理條例》2005年3月1號生效之際,中國當局對地下新教教會的迫害也在不斷升級。

2008年10月16日,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聯合會會長張明選北京的家人遭到約15名暴徒襲擊,大兒子張建遭到毒打。報導稱暴徒為國保公安和派出所便衣員警[34],也有報導稱暴徒為員警找來的無業遊民[35]

2008年11月28日,中國民政局以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為由,宣佈取締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聯合會[36]。12月9日,包括范亞峰鄭恩寵在內的15位知名法律界人士發表聯合聲明,譴責民政局對家庭聯合會的取締,並呼籲人大撤銷違憲條例[37]

2008年12月9日深夜,北京警方闖入基督徒華惠棋家,將在此借宿的張明選強行押送到河北省燕郊。[38]

2009年1月16日晚,警方再次將張明選從華惠棋家帶走,並押送上一輛前往河南的汽車。此前,張明選在華家探訪華惠棋91歲的父親華再臣,並於兩名來自新疆的穆斯林人權活動者會面。[39]

2009年2月11日下午5點,超過60名家庭教會領袖,以及2名韓國牧師,在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被當地警方逮捕。截至2月16日,至少還有4人受到關押。[40]

2009年3月8日,福建仰恩大學教師劉愛新因在自己的博客發表宣揚基督教文章而遭校方單方面解聘。[41]

2009年6月5日早晨,北京家庭教會華惠棋牧師在太原車站轉車時被抓捕,並遭到毒打。行兇的國保人員同時稱:「我掐死你,再讓你傳福音,以後再到外地我就打斷你的腿。」「我打你是上帝讓我打的,三個月之內我湊足材料把你和你妻子一起抓起來判刑」「我們國保就是專門打壓你們信耶穌的」。[42]

2009年6月10日,印發和免費贈送聖經,基督教書店老闆和家庭教會領袖石維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處三年徒刑,並罰款15萬元。石維翰的其他同工亦遭判刑罰款。[43]

2009年6月21日,成都民政部門宣佈取締秋雨之福教會[44]2010年8月,教會開始修訂《治理章程》,並正式註冊並更名為(成都)秋雨之福歸正教會。[45]

美國中部時間2009年7月3日,在中國基督新教家庭教會聯合會第四次代表會議閉幕之前,南陽市員警和有關當局包圍會場,將與會50多名代表全部抓捕,張明選會長和20名各地分會長現被拘押在金都賓館,逐一進行登記。[46]

2009年9月13日凌晨3時許,山西省臨汾市浮山縣當局出動400多員警及身份不明的暴徒,野蠻毆打集會所集體宿舍內的基督徒,導致百餘人受傷,嚴重者當場昏迷不醒,被送往醫院急救。同時,當局還出動推土機和挖掘機,搗毀幾十間建築物,並將聚會所內的聖經和財物洗劫一空。[47]這段視頻顯示了事後當地基督徒和平集會禱告,當局試圖阻止拍攝的場景,以及被毀壞的聚會場所。視頻最後則顯示了當地公安試圖偷拍攝像被基督徒阻攔的事件。[48]

2009年9月17日,北京家庭教會牧師華惠棋被公安人員帶走。被秘密關押5天後,華惠棋在5個北京國保員警的押送下在北京天壇醫院與病危的哥哥華會林短暫見面。[49][50]

2009年9月26日,在北京工作的一名家庭教會帶領人陳天石被迫返回老家廣西玉林容縣迴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周年的慶典,10月3日才能返回北京。[51]陳天石返回北京後,再次受到逼迫,可能被迫搬離剛住下兩月的房子。這已經是他今年第三次被迫搬家。[52]

2009年9月26日,山西省臨汾市教會繼續遭受打壓,教堂被武警嚴密監控,禁止信徒聚會,四位主要同工楊榮麗楊旋李雙平楊紅珍被抓走,另有多人受到監控失去人身自由。[53]

中華人民共和國六十周年國慶前夕,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聯合會領袖張明選牧師夫婦遭當局軟禁,與外界失去聯繫。[54]

中華人民共和國六十週年國慶期間,任不寐的博客被連續遮罩三天,而該博客純屬討論基督信仰,並未涉及政治。[55]

2009年10月3日,山西省臨汾市政府指控教會帶領人王曉光夫婦違法,要徹底清理。[56]

2009年11月3日,基督新教家庭教會領袖范亞峰博士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以「政治」原因開除。此前,范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副研究員。[57]

2009年11月8日,儘管牧師被非法軟禁在家,北京守望教會仍按原定計劃在海澱公園聚會,遭到當局的騷擾,並被警告會用高音喇叭進行干擾。[58]

2009年11月10日,上海萬邦教會上海市閔行區民政局取締,是繼北京守望教會後又一個遭受逼迫的大型家庭教會。[59]

2009年11月12日晚,上海市政府相關部門圍堵萬邦教會的聚會場所,信徒被迫在室外雨中舉行禱告會。11月15日,上海市有關部門則把看守教堂的劉弟兄一家三口強行趕出教堂,用木板封鎖所有入口,並拆毀教堂內外的廣告牌。並且,還有人假冒崔權牧師之名給教徒發資訊,稱取消聚會。[60]

2009年11月22日,上海市萬邦教會的崔權等四名牧師,被當局以進行非法社團活動的名義帶到派出所進行審問。其中,劉全勤牧師被弄傷手指,其物品也被損壞。而崔權牧師則被審訊長達七小時。儘管牧師缺席,教會500多教徒仍然堅持在室外聚會。[61]

2009年11月25日,山西省臨汾市教會再次遭受打壓,傳道人楊榮麗等五人被法院以「非法佔用土地」、「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等罪名,分別判處3至7年有期徒刑。[62]

2009年11月30日,山西臨汾教會又有五位領袖被判勞教兩年。其中,楊才珍楊紅珍李雙平三人被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為名判刑兩年,高琴趙國愛的消息則在進一步確認之中。同時,山西臨汾公安局並未出具勞教通知書,而只讓家屬簽字。[63]

2013年3月28日,新疆伊犁自治州新源縣楊愛霞等人參加的家庭聚會受到當地政府打壓,聚會場所被查封,村長也被要求限期拆毀該聚會場所。[64]

2015年—2017年,中國政府推行基督新教中國化,修改《宗教事務管理條例》,使中國天主教及基督新教的家庭教會在法律層面上嚴格控制,不再有法律生存空間。所有家庭教會都被定為邪教加以取締[65]

2018年1月9日,繼2012至2017年對基督新教的持續打壓迫害後,山西臨汾出動武警部隊,炸毀了一家庭教會的聚會場所金燈堂。[66]

2018年9月2日,廣州聖經歸正教會遭到公安、特警、消防人員共百餘人衝擊,教會被查封。該教會牧師黃小寧和鄧慶高律師及數名信徒被警方帶走。[67]

2018年10月14日,由中國著名基督教牧師林獻羔於1950年創立的家庭教會榮桂里教會遭查封。[68]

2018年12月9日晚,中國最知名的家庭教會之一成都秋雨聖約教會遭當局突襲。王怡牧師夫婦二人均遭到抓捕,同時該教會至少80名信徒也被警方帶走。[69]

2021年4月25日,深圳三一福音豐收教會遭到該市龍崗區宗教局人員及警察衝擊,該教會兩位牧師毛志斌、曹源及教友十多人被帶到派出所傳喚,當晚獲釋。[70]

2021年7月12日,深圳市三一豐收福音教會信徒網上主日敬拜時,被當地國保和宗教局人員上門阻撓。[71]

2024年9月22日,北京錫安教會海淀堂點主日聚會受衝擊,參加聚會的大學生相繼被學校和派出所約談。蔡菁長老、周思叡傳道和吳瓊分別被行政拘留。[7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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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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