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頔
于
開始蔭補千牛,轉任華陰縣尉、司門員外郎,兼侍御史,為吐蕃計會使,有出使專對之能。歷任長安縣令、駕部郎中。唐德宗時任湖州(今浙江吳興)刺史。南朝時湖州西湖有可灌溉田地3000頃,年久湮沒,他興工設堤塘加以修復,粳稻、蒲魚收穫頗多。後改蘇州刺史,浚溝瀆,整街衢,廢淫祠。由大理卿遷陝虢觀察使。自以為得志,陵虐下屬,府掾姚峴不勝其虐,與其弟泛舟於河時,投河而死。
貞元十四年(798年),任襄州刺史、充山南東道節度使,次年,率兵東至唐州擊敗淮西叛鎮吳少誠,收復吳房縣、朗山縣。後他廣募戰士,擴充實力,公然聚斂,恣意專殺,以凌上威下為務,向德宗要求提升襄州為大都督府,德宗無奈答應,遂成為漢南重要割據勢力。累遷至檢校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燕國公。時常不奉詔旨,擅自進兵南陽,朝廷幾為之旰食。唐憲宗時,藩鎮勢力較弱,稍戒懼,以第四子于季友請求尚公主。憲宗以長女永昌公主下嫁。在其第二子于方屢次勸諫下,才入朝面聖,元和三年(808年),入朝拜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元和八年(813年),因其子于敏被奴僕王再榮告發殺人,貶為恩王傅。同年十月改授太子賓客(《新唐書》為戶部尚書)。十三年致仕,八月卒,贈太保,諡曰「厲」。後其子于季友向唐穆宗求情,改賜諡曰「思」。
子女
編輯- 于正,贊善大夫
- 第二子:于方,秘書丞
- 于敏
- 第四子:于季友,駙馬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