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關係論
人地關係論(英語:man-land relationship),也稱人地關係,是地理學中的一個基本理論,指人類為了生存的需要不斷地擴大改造與利用地理環境,與此同時地理環境也深刻影響着人類活動的地域特徵和地域差異的理論[1]。
地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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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編輯人地關係最早是由亞歷山大·馮·洪堡與和卡爾·李特爾提出,是人文地理學的核心命題與研究對象。1960年後,隨着計量革命推進,人文地理學的研究可以更深入到微觀區域研究,並具備實踐意義,包括重視環境保護及土壤農業輪耕制、沙漠化等[2]。基於此命題,地理學界存在不同觀點,其中包括德國地理學家弗里德里希·拉采爾的「環境決定論」、奧斯卡·佩舍爾的「二元論」,法國地理學家維達爾·白蘭士的「或然論」,美國地理學者卡爾·索爾的「文化景觀論」(cultural Landscape)等[3]。
參考文獻
編輯- ^ 許繼芳著.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政府环境责任研究. 上海:上海三聯書店. 2014.01: 193. ISBN 978-7-5426-4530-2.
- ^ 左大康主編. 现代地理学辞典. 北京:商務印書館. 1990.07: 469. ISBN 7-100-00851-4.
- ^ 金哲等編著. 新学科辞海.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4.11: 1168. ISBN 7-220-016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