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奉世(1041年—1113年),字仲馮北宋大臣,臨江新喻縣(江西省新余市)人,劉敞的兒子,劉攽的侄子。

劉奉世天資沉穩,做事有法度。中進士第。熙寧三年(1070年),初任樞密院諸房檢詳文字,後以太子中允居吏房。

之前,進奏院每五日將文件整理上報樞密院,然後散發四方。而邸吏則事先呈報,或者改為家書郵寄。劉奉世請求革除定本,除去實封,只以通函形式呈報。朝廷聽從。宋神宗稱他盡職不苟,加升為集賢校理、檢正中書戶房公事,改任刑房,進升為直史館、國史院編修官。大理處理相州的案件,詳斷官竇革將案件呈報劉奉世,劉奉世說:「君自以法辦理,不用先給我說。」後來蔡確以這件事羅織劉奉世之罪,貶為蔡州糧料院。很久後,為吏部員外郎

宋哲宗元祐初年,歷任度支左司郎中、起居郎、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戶部吏部侍郎、權戶部尚書。元祐七年(1092年),拜樞密直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哲宗親政,用二內侍為押班,中書舍人呂希純封駁退回。哲宗稱有近例,劉奉世說:「雖有近例,無奈不能讓大家知曉,所以開始的先例是錯的。」哲宗取消命令。既而章惇當國,劉奉世請求免去。

紹聖元年(1094年),以端明殿學士知成德軍,改任定州。一年後,知成都府。經過都城入覲,想要說朋黨互相傾軋的情況。宋哲宗想讓他來,曾布說:「元祐變神宗先朝之法,沒有一個人反對,劉奉世也有作用,是漏網之魚,陛下還是不見為好。」於是不許。第二年,貶為光祿少卿,分司南京,安置郴州御史中丞邢恕彈劾劉奉世聯合劉摯傾害大臣,依附呂大防蘇轍,得以執政,再貶隰州團練副使。

宋徽宗即位,恢復其官職,歷知定州大名府鄆州崇寧初年,再次奪職,貶置沂州兗州,因為赦免得歸京師。政和三年(1113年),恢復端明殿學士。薨,時年七十三歲。

劉奉世擅長吏治,崇尚安靜,文詞雅致,最精通《漢書》之學。常說:「我家世代只知道事君盡忠,自我反省沒有愧疚,可讓士大夫公論。人生得失是常理也,就像寒暑加人,雖善於養生之人不能無病,正須泰然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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