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府

中國古代行政區劃

南安府明朝清朝,在今江西省贛州市境。

南安府在江西省的位置(1820年)
清雍正十年(1732)《江西通志》的南安府治圖
荷蘭人約翰·紐霍夫在1665年所畫的南安府風景圖

元朝成為南安路,屬於江西行省治所大庾縣(今江西省大余縣),領大庾、南康(今江西省南康區)、上猶(今江西省上猶縣)三縣。龍鳳十一年(1365年,乙巳年),朱元璋設立為南安府,下轄四個縣:大庾、南康、上猶、崇義(自前3縣析置)。[1]清朝沿用,評價:沖,繁[2]。民國,全國廢府,故廢。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張廷玉等,《明史》(卷43):「南安府元南安路,屬江西行省。太祖乙巳年為府。領縣四。東北距布政司一千五百二十里。」
  2. ^ 清史稿·志四十一·地理十三》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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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南安府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