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欖懲教所(英語:Tai Lam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是香港懲教署轄下的一所低度設防的懲教所,位於新界屯門大欖涌大欖涌道108 號。該所所在的建築,原為大欖涌水塘水壩工程職員宿舍,在1957年水塘完工後,被移交予監獄署改為大欖監獄,並於翌年完成,收容吸毒犯人。[1]:161969年,隨着《戒毒所條例》的制定,大欖監獄正式成為戒毒所。[2][1]:251980年,改建為普通懲教所,同時更名為大欖懲教所,現關押短刑期或餘下短刑期的男性成年積犯。

松柏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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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欖懲教所內附設專門收押囚長者的松柏園,雖然香港法例第234A章監獄規則第38條規定在囚人士須參與勞動,懲教署已為所有年滿65歲的在囚人士作出豁免,因此囚禁於松柏園的長者無須擔當任何粗重勞動,日間時間可參與太極書法等興趣班,駐守松柏園的所有懲教人員都有護理文憑,並有衞生署醫官24小時當值,照顧在囚長者醫療需要。[3]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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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何仲詩. 風雲背後──香港監獄私人檔案. 香港: 紅出版(藍天圖書). 2008-03-13. ISBN 9789628980505. 
  2. ^ 懲教署歷史: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 香港懲教署. [2020-0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30). 
  3. ^ 港囚現老齡化 長者懲教所推人性化管理(香港新聞網). [2019-05-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31).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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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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