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專區(1949年-1955年稱鄭州專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已撤銷的行政區,在今河南省中部。1949年置,專員公署駐滎陽縣(今滎陽市)。轄鄭縣新鄭鞏縣成皋登封密縣滎陽7縣。

1952年,原陳留專區所屬陳留尉氏開封中牟洧川蘭封杞縣通許考城9縣及原平原省菏澤專區所屬東明縣劃入鄭州專區;撤銷鄭縣,併入鄭州市及中牟、新鄭2縣。鄭州專區轄16縣。

1954年,撤銷成皋縣,併入滎陽縣;撤銷洧川縣,併入長葛縣;蘭封、考城2縣合併設立為蘭考縣

1955年,鄭州專區遷駐開封市,改稱開封專區。1957年,撤銷陳留縣,併入開封縣。專區轄12縣。

1958年,將滎陽、密縣、鞏縣、新鄭、登封5縣劃歸鄭州市;原由省直轄的開封市及原商丘專區所屬商丘市虞城永城鹿邑沈丘淮陽睢縣寧陵商丘夏邑柘城鄲城項城太康民權14縣劃入開封專區。專區轄2市、21縣。

1960年,轄縣撤併如下:

  1. 撤銷開封縣,併入開封市;
  2. 撤銷商丘縣,併入商丘市;
  3. 撤銷通許縣,併入尉氏縣;
  4. 撤銷寧陵縣,併入睢縣。

調整後,開封專區轄2市、17縣。

1961年,恢復開封、商丘、寧陵3縣。同年,將商丘市及虞城、夏邑、永城、柘城、鄲城、鹿邑、沈丘、項城、淮陽、太康、睢縣、民權、商丘、寧陵14縣劃歸商丘專區;原屬鄭州市的新鄭、密縣、登封、鞏縣、滎陽5縣劃入開封專區。轄1市、11縣。

1962年,開封市改由省直轄;恢復通許縣。1963年;東明縣劃回山東省菏澤專區。開封專區轄11縣。

1969年,撤銷開封專區,改置開封地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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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2.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