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子誕生儀
明朝皇子誕生儀是為慶賀皇帝子嗣誕生的一種明代禮儀制度。這項制度是依據《禮記》中關於國君生子的記載而制定的。在明代早期,這項制度初步形成,但具體制定為成型的禮制則是始於嘉靖十五年(1536年),萬曆十年(1582年)曾對該制度有過修訂。[1]
儀式
編輯皇子誕生儀自明太祖時期便已經初具儀制。皇子誕生後第三天,皇帝親自至京城南郊祭祀天地。回宮後,前往奉先殿、崇先殿祭告祖先。此外,另派遣特使到方澤壇、朝日壇、夕月壇、太社稷、帝社稷(明世宗時增設,明穆宗時期廢除)、天神壇和地祗壇等處祭告神靈。皇帝祭告南郊時,禮部預備祭文,祭品用太牢。在京五品以上文官、武官四品以上及皇親國戚均要陪同祭祀。祭告南北郊後第二日,皇帝御奉天門,文武官員著吉服稱賀,行四拜禮。其實,自皇子誕生日起,文武官員就需要換上吉服,並連續十天。隨後,禮部擇吉日將皇帝詔書頒佈天下,並由翰林院春坊六科官捧持詔書到各地王府宣告。
萬曆十年起,皇子誕生儀進行了一定的更改,主要為,由皇帝遣官到南北郊、太廟和社稷壇祭告天地祖先。同時,祭告當天,皇帝服袞冕御皇極殿,文武官員、天下諸司、進表官員都著朝服行四拜禮。鴻臚寺官稱賀。其餘部份與此前仍就相同。
註釋
編輯- ^ 《明代宮廷典制史》,156頁
參考
編輯- 《大明會典》卷49:皇子誕生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