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褒 (東漢博士)

曹褒(?—102年),字叔通,魯國薛縣(今山東滕縣南)人,東漢官吏與著名慶氏學大儒,曾被漢章帝詔令修訂《漢禮》,其為官諸多事跡也常為後世景仰。

生平 編輯

曹褒的父親曹充修習慶氏《禮記》,建武年間就拜為博士,曾隨漢光武帝出巡泰山,協助定製封禪大禮。

曹褒年輕時遠大志向,有大度,剛成年時就繼承父業,博雅疏通,尤好禮儀之事。他常常感嘆朝廷制度不完備,尤其羨慕西漢叔孫通制定的漢禮,晝夜研精。

曹褒開始被舉為孝廉,出任圉縣縣令,以禮儀道德教化民眾。圉縣隸屬陳留郡,當時有其它郡的盜匪一夥五人逃竄到圉縣境內,被曹褒下屬官吏抓獲,陳留太守馬嚴得知後非常厭惡這些人,下令曹褒將他們處死。曹褒告誡自己的下屬:「絕人命者,天亦絕之。現在如果按照命令殺了他們,是逆天心,而迎合長官的心意,將來受到懲罰。如果現在因為不處死這些人使我受到處罰,卻是我心甘情願的。」曹褒於是下令不處死這些盜匪。馬嚴上奏曹褒軟弱,罷官歸郡,仍為功曹

後來曹褒被漢章帝徵召為博士。章帝有重製禮樂之意,但是多次下詔朝廷內外都始終有反對意見,而曹褒卻多次上奏,陳述重製禮樂的意義。於是章帝用曹褒為侍中跟隨南巡,返回時就召見玄武司馬班固商議改禮制之事。班固建議召集雒陽儒士共商得失,章帝卻認為這些儒生聚合商議名為聚訟,其實互生疑異。

章和元年(87年)正月,漢章帝詔曹褒詣嘉德門,由小黃門將班固所上的叔孫通制訂的《漢儀》十二篇交給曹褒,敕令曹褒修訂《漢儀》。曹褒依據經典,撰寫了從天子到庶民各種冠禮、婚禮、吉凶、生祭等事宜的制度,共計一百五十篇,以二尺四寸簡書寫,於同年十二月完成上奏。章帝考慮到可能會有眾多爭議,直接接納而不再令相關官吏奏審。兩個月後章帝架崩,漢和帝即位,曹褒為其作章句,和帝更增加兩篇《新禮》。曹褒因而擢升羽林左監永元四年(92年),曹褒出任射聲校尉。但是此後太尉張酺、尚書張敏等上書指責曹褒擅作《漢禮》,破壞聖術,應當處刑罰。漢和帝雖然沒有同意這些奏章,不過曹褒的漢禮也從此不被奉行。

曹褒擔任射聲校尉時,軍營旁有數百個沒有安葬的棺木,官吏奏報都是從漢光武帝建武年間就開始遺留下來的找不到後人的死者。曹褒很傷心,為這些死者購買空地,設祭以祀。此後曹褒遷任城門校尉、將作大匠,有疫疾出現時,曹褒親自探訪患者,安排醫藥飲食,救了很多人。

永元七年(95年),曹褒出任河內太守,當時春夏大旱,糧價極高,曹褒精簡官吏,打擊奸商,此後數次降雨,是年秋天反而迎來豐收,百姓富足之下,在外流民都紛紛返回。不過曹褒卻因此被認為上奏災情不實,免去太守。此後他再被徵用,重新擔任侍中,最後於永元十四年(102年)在任時去世。

曹褒博物識古,為儒家大宗室。他著《通義》十二篇,演經雜論百二十篇,又傳《禮記》四十九篇,教授了千餘學生,大大推廣了《禮記》慶氏學。

評價 編輯

《後漢書》作者范曄對曹褒有「玄定義乖,褒修禮缺」的稱讚,與東漢末年大經學家鄭玄齊稱。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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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漢書·卷35》,出自范曄後漢書
 東觀漢記

參考書目 編輯

  • 《後漢書》卷三十五《曹褒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