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漢忠
楊漢忠(1954年10月—),漢族,山西大同市陽高縣人,[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1998年至2012年,楊漢忠歷任內蒙古滿洲里市市委副書記、市委書記、市長,興安盟盟委書記,內蒙古政法委副書記等職。[1][2]
2000年至2012年期間,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的賄賂,並在處置興安盟盟委行署原辦公場所土地過程中濫用職權。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楊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3][2][4]
參考文獻
編輯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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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未知 |
滿洲里市人民政府市長 1998年—2003年11月 |
繼任: 未知 |
前任: 未知 |
滿洲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書記 2003年12月—2004年1月 |
繼任: 未知 |
前任: 未知 |
滿洲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2004年1月—2005年12月 |
繼任: 未知 |
前任: 未知 |
滿洲里市委員會常委會主任 2005年12月—2006年9月 |
繼任: 未知 |
政黨職務 | ||
前任: 未知 |
中國共產黨滿洲里市委員會副書記 1998年—2003年4月 |
繼任: 未知 |
前任: 未知 |
中國共產黨滿洲里市委員會書記 2003年4月—2006年9月 |
繼任: 未知 |
前任: 未知 |
中國共產黨呼倫貝爾市委員會常委 2005年12月—2006年9月 |
繼任: 未知 |
前任: 未知 |
中國共產黨興安盟委員會書記 2006年9月—2010年4月 |
繼任: 未知 |
前任: 未知 |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政法委書記 2010年4月—2013年9月 |
繼任: 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