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

哲学理念

知行合一,簡稱知行,是明朝政治家、哲學家王守仁闡述的一種哲學與世界觀的方法,為心學的核心理念之一[1],在中國思想史上認識客觀世界的脈絡中佔據不可磨滅的地位。

王守仁人物畫像
王守仁,知行合一思想開拓者

知行合一將心的知覺與行為活動在本質上視為一致;更重要的是,王守仁對人作為個體的價值給予了充分的重視,承認了意識的能動作用,並且將這一能動性納入道德的軌道上,既省察過往,也克治當下,構成了一套能務實有效地指導實踐的原則。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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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四年(1509年),王守仁因直言觸怒權宦劉瑾,被廷杖下獄,之後貶謫貴州龍場驛。在困境中,他意識到以往從見聞經歷中尋求萬事萬物的道理,存在方向性偏差,不如承認「吾性自足」,從自身價值中尋求道理更為直接。於是,他針對以往知行觀的疏漏,從關注個人的主體性入手,重視人的個體經驗,承認差別,關心實踐,開始了新的探索之路。第二年,王陽明接受貴州提學副使席書的邀請,到府城的書院講學,開始了他對「知行合一」的系統闡釋。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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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繼承陸九淵強調「心即是理」之思想,反對程頤朱熹通過事事物物追求「至理」的「格物致知」方法,因為事理無窮無盡,格之則未免煩累,故提倡從自己內心中去尋找「理」,認為「理」全在人「心」,「理」化生宇宙天地萬物,人秉其秀氣,故人心自秉其精要。

在知與行的關係上,王守仁從「天地萬物本吾一體」出發,強調要知,更要行,知中有行,行中有知,所謂「知行合一」,二者互為表裏,不可分離。知必然要表現為行,不行則不能算真知。[2]

「知行不可分作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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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反對朱子學者「知行相須」 的主張,認為知行之間的關係不是簡單的由此及彼。他堅持「知行不可分作兩事」(《王陽明全集·語錄一》),這並不是讓「知」和「行」兩個元素機械合併,而是主張兩者應該互相依存,彼此共同構成周而復始並有所提升的完整認知結構。在這個結構中,一方面,「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知和行之間既存在因果關係,也相輔而成。另一方面,「學、問、思、辨、行」的過程,並不是王陽明所說「知行合一」的全部。他主張,「知是心之本體」,由心發動,開啟了意識活動與實踐活動。也就是說,在本然狀態下,知和行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

在《傳習錄》中,王守仁通過這樣一個例子,對知和行的關係作了說明:一個人看見父親,自然知道要孝順,這就是知;孝順父親的行動和表現,便即是行。兩者之間是一體兩面的關係,並非此消彼長。

「凡謂之行者,只是着實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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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認為,即使走上了歧路,「有疑便問,問了又走」,通過實踐修正,也能達到理想中的境界。如果踟躕不前,「只管閒講」,就什麼目的也達不到(《王陽明全集·語錄一》)。於是,王守仁有針對性地提出通過「省察克治」之功來追求天理

王守仁批評了兩種情況:一種是全不思考就動手行事,結果是「冥行妄作」沒什麼意義;另一種是僅僅停留在空想的階段,不去實踐,結果一事無成。在他看來,這兩者都是沒能做到「知行合一」的錯誤做法。尤其是後者,知而不行,絕不是真知。對於「行」,他解釋道:「凡謂之行者,只是着實去做。」正確的知行觀,應該是慎始善終,念頭一動就要端正方向,力保正確,而後躬行實踐,才能取得好的結果。

「事上磨鍊做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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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在朱熹「格物之學」的基礎上,提出要充分認識人作為主體的價值,將人的主觀能動性與知行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於是提出了「知之真切篤實處即是行,行之明覺精察處即是知」的主張(《王陽明全集·答顧東橋書》)。

其次,對於知和行,王守仁堅持在過程中要提升個人的道德水準,克服一己私慾,實現理想和實踐的統一。如此一來,王他的思想在道德修身的整體觀照之下,側重知行的一體性色彩十分明顯。這就是他所強調的「事上磨鍊做工夫」。倡導知行合一,在他看來正是要恢復人的本體,通過實踐,將人心合乎天理。如此,意識端正了,一旦作用於實踐,就能在社會範圍內收到良好的效果,也就能合乎世界本然的道理。

王守仁所說的本體是指能對應天理的本心,能夠超越私慾,但是要落實於實踐而不任意妄為,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而其中的關鍵環節是要用工夫。他認為,要在事上做工夫,才能達到對人在視、聽、言、動上提出高標準的道德要求。工夫的開端是要端正知,得了真知,才能去做好行的工夫。在這個意義上,知的工夫既能引導行的工夫,也能成為行的檢驗。但同時,他又堅持,如果沒有躬行實踐,就永遠不會達到真知的境界。因此,他特別強調「知行工夫本不可離」,使知行成為一套完整的修身工夫的必需要素。

「知行合一」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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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了一種科學務實的思維方法和精神動力。「知行合一」雖從本質上說是一種道德修養論與道德實踐論,但又是一種政治學說。王守仁所講的「知行合一」,從現代擴展的意義而言是「理論與實踐相統一」。
  • 有助於傳承和發展人類優秀精神文明。王守仁的「知行合一」學說,重點放在「行」上,奉行的是文德教化理念,強調的是理論與實踐的統一,對於推進全人類教育素養的提升能起到表率作用。
  • 對於反腐倡廉具有警示作用。「知行合一」是有必要提倡的一種思維,對啟迪官員的道德良知,推行透明政治,都是有積極作用的。[3]

涉及「知行合一」的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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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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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守仁:始创“知行合一”. 華東師範大學. [2012-10-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6-25). 
  2. ^ 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思想--旗帜网. www.qizhiwang.org.cn. [2022-04-30]. 
  3. ^ “知行合一”的内涵与现实意义--理论-人民网. theory.people.com.cn. [202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