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登輝
羅登輝(1920年—1989年12月25日),1920年出生於台灣台中州豐原郡, 根據中國共產黨的資料記載,8-14歲入學就讀,14-21歲當職工,當2年日本軍,3年國民黨軍,在榆林(海南島)開建台營造廠一年三個月,1950年8月18日在海南島被俘虜成為人民解放軍,1989年12月25日死於中國江蘇省泗陽縣。其事跡曾被呂秀蓮在「光復初期台籍老兵人權」專案聽證會上作為台軍示例而被特別提及。[1]
生平
編輯早年
編輯1920年出生於台灣台中州豐原郡, 根據中國共產黨的資料記載,8-14歲入學就讀,14-21歲當職工,當2年日本軍,3年國民黨軍,在榆林(海南島)開建台營造廠一年三個月,1950年8月18日在海南島被俘虜成為人民解放軍。
日本軍與國民黨政府軍時期
編輯1943年9月被徵召到海南島日本橫須賀海軍第四特別陸戰隊,擔任三等巡警,1944年4月調任三家分遣派的二等巡警,1945年4月升級為二甲分遣隊一等巡警,直到終戰為止。原本羅登輝在台灣已經結婚,妻子懷有八個月身孕,日軍撤退後,羅登輝被接收海南島的國民黨政府軍以台灣人技術者身分留用,1946年3月派在三亞市國民黨軍航空基地,待遇是陸軍上士。
人民解放軍時期
編輯1950年8月,羅登輝被中共收編入「台灣幹部訓練團」,分發到第三中隊當學員,1951年9月調到華東直屬集訓隊學習,1952年降任炊事兵,1955年5月調到江蘇軍區訓練團第四大隊第十二中隊當學員。
入獄
編輯羅登輝後與江蘇女子張秀蘭再婚,育有一女取名泗海,1960年3月,羅登輝因其兵籍資料卡上記載「台灣人,當過日本兵,當過國民黨兵」,被中共當局以「歷史反革命」罪嫌逮捕,判處10年徒刑,妻女也被列為「黑五類家屬」。1962年6月,羅登輝在獄中患了肺腫病,保外就醫移交泗陽縣農村群眾監管勞改。
1970年1月10日,羅登輝刑滿,但並未恢復自由,而是被換到另一處繼續改造,1973年4月1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江蘇省泗陽縣公檢法軍管會發給他的釋放證上寫着:「眾興鎮運南大隊羅登輝因犯反革命罪,於一九六零年元年十一月被判刑十年,一九六二年六月保外就醫。於一九七零年元年十日已期滿,經研究同意將羅犯登輝刑滿釋放,戴反革命分子帽子。」直到1973年12月20日,泗陽縣革命委員會監督改造第五類份子單位才認為他表現良好,根據群眾意見和公安條例精神,摘掉他的歷史反革命份子的帽子。
出獄
編輯恢復自由的羅登輝帶着妻女在江蘇泗陽看管運河的防風林,為了躲避冬季風雪,羅登輝在河堤挖了地洞,卻恰巧挖到一具棺木,便利用墓穴暫時安家,穴居度過冬天。隔年,羅登輝在河堤邊建造小茅屋,與妻女在屋內生活15年。
1987年,兩岸開放返鄉探親,羅妻張秀蘭卻於開放第二個月,因為腦貧血而在洗衣時墜河身亡,羅登輝將其屍身葬於小茅屋旁。
1988年初,羅登輝終於聯繫到台灣的親人,同年3月,其親族從台灣到江蘇省泗陽縣探親,確認羅登輝並未戰死南洋,親人們拿出身上的美金,希望羅登輝能至少蓋一棟紅磚房,別繼續住在小茅屋裏。
1988年9月,羅登輝在其獨子的陪同下,拿着中共當局批准的返台路條,到香港的港九救濟委員會申請台灣的入境證,但父子在九龍的金門飯店等了三個月卻不見批准,原來規定只有「十二歲以下,七十五歲以上」才能入境探親,羅登輝只有七十一歲,不符合規定,1989年12月25日,羅登輝病逝中國大陸。
參考資料
編輯書籍
編輯- 許昭榮:《台籍老兵的血淚恨》[2]
- 許昭榮:《台籍老兵血淚史》[3]
- 陳映真:《被出賣的「皇軍」》;《華文文學》2005年第6期
- 毛劍傑:《彼岸1945:台籍日軍的家國之殤》
- 章慕容:《台灣光復後日俘處理問題》;《歷史學研究》2015年第10期
引用
編輯- ^ 呂秀蓮:台籍老兵血淚不能漠視. old.ltn.com.tw. [2021-02-20].
- ^ 許, 昭榮. 台籍老兵的血淚恨. 台灣: 前衛. 1995: 271–278. ISBN 9578010052.
- ^ 許, 昭榮. 台籍老兵血淚史. 高雄市: 前衛. 1995: 110–115. ISBN 957801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