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登辉
罗登辉(1920年—1989年12月25日),1920年出生于台湾台中州丰原郡, 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资料记载,8-14岁入学就读,14-21岁当职工,当2年日本军,3年国民党军,在榆林(海南岛)开建台营造厂一年三个月,1950年8月18日在海南岛被俘虏成为人民解放军,1989年12月25日死于中国江苏省泗阳县。其事迹曾被吕秀莲在“光复初期台籍老兵人权”专案听证会上作为台军示例而被特别提及。[1]
生平
编辑早年
编辑1920年出生于台湾台中州丰原郡, 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资料记载,8-14岁入学就读,14-21岁当职工,当2年日本军,3年国民党军,在榆林(海南岛)开建台营造厂一年三个月,1950年8月18日在海南岛被俘虏成为人民解放军。
日本军与国民党政府军时期
编辑1943年9月被征召到海南岛日本横须贺海军第四特别陆战队,担任三等巡警,1944年4月调任三家分遣派的二等巡警,1945年4月升级为二甲分遣队一等巡警,直到终战为止。原本罗登辉在台湾已经结婚,妻子怀有八个月身孕,日军撤退后,罗登辉被接收海南岛的国民党政府军以台湾人技术者身份留用,1946年3月派在三亚市国民党军航空基地,待遇是陆军上士。
人民解放军时期
编辑1950年8月,罗登辉被中共收编入“台湾干部训练团”,分发到第三中队当学员,1951年9月调到华东直属集训队学习,1952年降任炊事兵,1955年5月调到江苏军区训练团第四大队第十二中队当学员。
入狱
编辑罗登辉后与江苏女子张秀兰再婚,育有一女取名泗海,1960年3月,罗登辉因其兵籍资料卡上记载“台湾人,当过日本兵,当过国民党兵”,被中共当局以“历史反革命”罪嫌逮捕,判处10年徒刑,妻女也被列为“黑五类家属”。1962年6月,罗登辉在狱中患了肺肿病,保外就医移交泗阳县农村群众监管劳改。
1970年1月10日,罗登辉刑满,但并未恢复自由,而是被换到另一处继续改造,1973年4月1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泗阳县公检法军管会发给他的释放证上写着:“众兴镇运南大队罗登辉因犯反革命罪,于一九六零年元年十一月被判刑十年,一九六二年六月保外就医。于一九七零年元年十日已期满,经研究同意将罗犯登辉刑满释放,戴反革命分子帽子。”直到1973年12月20日,泗阳县革命委员会监督改造第五类份子单位才认为他表现良好,根据群众意见和公安条例精神,摘掉他的历史反革命份子的帽子。
出狱
编辑恢复自由的罗登辉带着妻女在江苏泗阳看管运河的防风林,为了躲避冬季风雪,罗登辉在河堤挖了地洞,却恰巧挖到一具棺木,便利用墓穴暂时安家,穴居度过冬天。隔年,罗登辉在河堤边建造小茅屋,与妻女在屋内生活15年。
1987年,两岸开放返乡探亲,罗妻张秀兰却于开放第二个月,因为脑贫血而在洗衣时坠河身亡,罗登辉将其尸身葬于小茅屋旁。
1988年初,罗登辉终于联系到台湾的亲人,同年3月,其亲族从台湾到江苏省泗阳县探亲,确认罗登辉并未战死南洋,亲人们拿出身上的美金,希望罗登辉能至少盖一栋红砖房,别继续住在小茅屋里。
1988年9月,罗登辉在其独子的陪同下,拿着中共当局批准的返台路条,到香港的港九救济委员会申请台湾的入境证,但父子在九龙的金门饭店等了三个月却不见批准,原来规定只有“十二岁以下,七十五岁以上”才能入境探亲,罗登辉只有七十一岁,不符合规定,1989年12月25日,罗登辉病逝中国大陆。
参考资料
编辑书籍
编辑- 许昭荣:《台籍老兵的血泪恨》[2]
- 许昭荣:《台籍老兵血泪史》[3]
- 陈映真:《被出卖的“皇军”》;《华文文学》2005年第6期
- 毛剑杰:《彼岸1945:台籍日军的家国之殇》
- 章慕容:《台湾光复后日俘处理问题》;《历史学研究》2015年第10期
引用
编辑- ^ 呂秀蓮:台籍老兵血淚不能漠視. old.ltn.com.tw. [2021-02-20].
- ^ 许, 昭荣. 台籍老兵的血淚恨. 台湾: 前卫. 1995: 271–278. ISBN 9578010052.
- ^ 许, 昭荣. 台籍老兵血淚史. 高雄市: 前卫. 1995: 110–115. ISBN 957801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