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委員會

國會委員會(英語:Congressional Committee)是美國國會內負責特定職責(而並非國會一般職責)的立法子機構。委員會成員資格可以使當選委員對其管轄事項有專業的了解。作為「小立法機關」,委員會對政府的日常運作進行監控,確定適合立法審查的問題,收集和評估信息,並向上級機構推薦行動方案。伍德羅·威爾遜曾寫過,「可以說,開會中的國會是用於對外展示的,而在委員會會議室的國會才是工作中的國會。」[1] 人們並不期待國會議員成為國會內所有事項或議題所涉領域內的專家。國會委員會通過調查和報告專門課題為國會提供有價值的信息服務。

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主席卡爾·列文和資深成員約翰·華納英語John Warner於2007年在國防部職位確認聽證會上聽取開幕詞。
參議院軍事委員會於2007年在哈特參議院辦公大樓英語Hart Senate Office Building內聽取證詞。

發展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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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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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委員會主要有三種類型:常務委員會、專門和特別委員會、聯合委員會。[2]

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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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時任局長大衛·保利森英語R. David Paulison美國眾議院常委委員會之一的撥款委員會前就2009年預算問題接受提問。

常務委員會是依據議院規則而設立的常設工作組。[3][4] 常務委員會擁有立法管轄權,它們會審核法案和議題並就此提出措施供各自所屬議院審議。同時它們還負有對其管轄範圍內機構、專案和活動的監督責任,並在某些時候它們的監督範圍還會跨越其管轄領域。大多數常務委員會為政府日常運作及新設和現有專案的資金額度提出建議(授權),少數則還有其他功能。例如:撥款委員會會就設立聯邦機構或專案建議授權立法;而預算委員會會就收入和支出確定總額度,並為授權和撥款小組提供工作建議。

專門和特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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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和特別委員會英語Select or special committee (United States Congress)通常由美國國會兩院根據各自的單獨決議而成立;有些負責進行調查和研究,而有些也會考慮採取措施。一般情況下,專門委員會負責審查與現有常務委員會管轄範圍不同或跨越其管轄範圍的新議題。專門委員會可以是常設或臨時委員會,但美國眾議院參議院目前現有的所有專門委員會都被視為常設委員會。參議院會習慣使用「特別委員會」而不是「專門委員會」,例如:美國參議院老齡化特別委員會

聯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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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席委員會英語Joint committee (legislative)通常也是常設委員會,成員由來自美國國會兩院的議員們共同組成;它們的任務通常是研究和執行內務任務,而不是考慮相應措施。例如:美國國會印刷聯席委員會英語United States Congressional Joint Committee on Printing負責監督美國政府出版局的職能及美國聯邦政府的一般印刷流程。聯席委員會的主席職位通常由眾議員和參議員輪流擔任。

截至2020年9月8日,美國國會目前設有4個聯席委員會,它們分別是:經濟聯席委員會英語United States Congressional Joint Economic Committee圖書館聯席委員會英語United States Congressional Joint Committee on the Library印刷聯席委員會英語United States Congressional Joint Committee on Printing稅務聯席委員會英語United States Congressional 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5]

協商委員會英語United States congressional conference committee是一個特設的聯席委員會,負責解決參眾兩院之間內容相似但相互競爭的法案版本分歧。協商委員會會起草兩院之間立場相互妥協後的法案,然後分別提交眾議院參議院全體批准。

除了協商委員會外,其他大部分聯席委員會都是常設組織。而那些已經建立的臨時聯席委員會通常是用於解決某些具體問題,例如:美國內戰期間設立的作戰聯席委員會英語United States Congressional Joint Committee on the Conduct of the War,以及為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而設立的就職典禮聯席委員會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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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議院能源暨商業委員會轄下的監督和情報小組委員會英語United States House Energy Subcommittee on Oversight and Investigations於2002年1月舉行會議的現場。

現代美國國會也會設有其他形式的委員會。

  • 小組委員會由所屬委員會的大多數委員設立,在整個委員會的管轄範圍內分擔具體任務。小組委員會對其上級委員會負責並在其制定的指導方針內工作。尤其是常務委員會通常會設立具有立法管轄權的小組委員會來審議法案並提出報告。它們可以將具體任務分配給它們的小組委員會,例如考慮初步措施以及監督小組委員會領域內的法律和專案。

現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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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有20個常設委員會,而美國參議院則有21個常設委員會。而由來自兩院議員共同組成的聯合委員會則就兩院相互管轄和監督的事務展開工作。

與由100名參議員組成的參議院相比,由於眾議院的規模更大,因此眾議院各委員會的組成人數更多。通常情況下,各委員會的人數規模上限由參議院決定,而每屆國會各委員會的人員規模和組成則由眾議院決定。

眾議院 參議院 聯合委員會
另見:包含小組委員會的完整眾議院委員會列表英語List of 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committees 另見:包含小組委員會的參議院委員會完整列表英語List of United States Senate committees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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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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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伍德羅·威爾遜. Congressional Government: A Study in American Politics. 巴爾的摩: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出版社. 1981: 69 [2022-09-07]. ISBN 978141282017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12-27) (英語). ...it is not far from the truth to say that Congress in session is Congress on public exhibition, whilst Congress in its committee rooms is Congress at work. 
  2. ^ Committee Types and Roles (PDF). 哥倫比亞特區: 國會研究處. 2007-03-13 [2022-09-08].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0-04-23) (英語). 
  3. ^ Rule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PDF). 美國眾議院: 6. 2021-02-02 [2022-09-08].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2-11-08) (英語). 
  4. ^ Rules of the Senate. 美國參議院. [2022-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30) (英語). 
  5. ^ Committees of the U.S. Congress. 美國國會. [2022-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9) (英語). 

  本條目引用的公有領域材料來自美國參議院的文檔 《關於委員會制度》。(英文)

  本條目引用的公有領域材料來自美國眾議院的文檔 《聯合委員會關於大會組織的最終報告(1993年12月)》。(英文)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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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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