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學是永樂十八年(1420年)舉人[2],次年(1421年)聯捷進士,時年二十四歲,但他立刻請求乞假養親,在家鄉修葺石橋和書舍,為當地子弟講學。
宣德年間胡思學赴闕,獲授行在行人司行人,受命奉祭山西、河南、江西等地,數次奉詔出使都謹慎行事,拒絕饋贈。九年後考績稱勤,陞任刑部浙江司員外郎,以理解刑律推陞本部右侍郎,此時他卻上疏祭祖,回家後以石泉自娛,不再出仕,有《覽勝集》流傳[1]。
- ^ 1.0 1.1 同治《新喻縣志·卷九·人物一》:胡思學,號拙菴,年二十四成進士,乞假養親歸,葺石橋書舍,讀書講學其中。宣德乙未始赴闕,授行在行人司行人,奉祭山西平陽邸、河南藩邸、江西甯邸,及禁於陝於蜀,數奉詔出使皆慎以持己,嚴以卻贈,稱大行之職九載。考績曰勤,陞南刑部浙江司員外郎,以祥刑考最推陞本部右侍郎,上疏乞歸焚黃,因以石泉自娛,終於考槃焉,所著有《覽勝集》藏於家。
- ^ 同治《新喻縣志·卷八·選舉》:永樂十八年庚子鄉試 胡思學 見進士
- 同治《新喻縣志》·卷八·選舉
- 同治《新喻縣志》·卷九·人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