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学是永乐十八年(1420年)举人[2],次年(1421年)联捷进士,时年二十四岁,但他立刻请求乞假养亲,在家乡修葺石桥和书舍,为当地子弟讲学。
宣德年间胡思学赴阙,获授行在行人司行人,受命奉祭山西、河南、江西等地,数次奉诏出使都谨慎行事,拒绝馈赠。九年后考绩称勤,升任刑部浙江司员外郎,以理解刑律推陞本部右侍郎,此时他却上疏祭祖,回家后以石泉自娱,不再出仕,有《览胜集》流传[1]。
- ^ 1.0 1.1 同治《新喻县志·卷九·人物一》:胡思学,号拙菴,年二十四成进士,乞假养亲归,葺石桥书舍,读书讲学其中。宣德乙未始赴阙,授行在行人司行人,奉祭山西平阳邸、河南藩邸、江西甯邸,及禁于陕于蜀,数奉诏出使皆慎以持己,严以却赠,称大行之职九载。考绩曰勤,升南刑部浙江司员外郎,以祥刑考最推陞本部右侍郎,上疏乞归焚黄,因以石泉自娱,终于考槃焉,所著有《览胜集》藏于家。
- ^ 同治《新喻县志·卷八·选举》:永乐十八年庚子乡试 胡思学 见进士
- 同治《新喻县志》·卷八·选举
- 同治《新喻县志》·卷九·人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