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李朝職官表
李朝的官職系統繼承丁朝與前黎朝的制度,受到中國宋朝官制的影響,同時也具有越南自己的特色。
李朝爵位
編輯李朝爵位初期仿照中國制度,皇帝下有「太子」(儲君)、「王」(皇帝兄弟、子嗣)、公主(皇女)、列侯(宗室、功臣)、關內侯(有爵祿不能世襲)。從太宗時期開始,出現了新的越南式爵位,如「大僚班」、「親王班」、「內明字」(明字、類類似中國古代的伯爵)、「內上制」等爵位,授予高官顯貴等。
- 授予宗室爵位:王、列侯、公主
- 授予功臣爵位(秩):國公、開國公、列侯、關內侯、伯(《大越史記全書》有記載,不見其他典籍)、「內明字(近侍官加「內」字)、明字、內大僚班(近侍官加「內」字)、大僚班、親王班、內諸衛、諸衛、內上制(上制原為宋代武臣的官階,這裏為爵位,越南歷史書籍也稱為「秩」)、上制、崇班、供奉、侍禁、內殿直(原為宋代武臣的官階,這裏為爵位)、殿直等。
文班和武班
編輯李朝的官職分文武班,
- 文班有相公、太傅、太保、太師、少師、相公、中書侍郎、參知政事、諫議大夫、六部尚書、左右司郎中、六部郎中、員外郎、書家(低級文官)等;
- 武班有樞密使、輔國太尉(檢校太尉、太尉)、都統大元帥、都統元帥、元帥、殿前指揮使、左金吾、右武衛、左武衛、左威衛、右威衛、左驍衛將軍、定勝將、郎將、具聖都火頭、玉堦都火頭、官職都火頭、侍衛都火頭等。
- 另外還有近侍官:上品奉御、祗侯奉御、內侍判首、內人火頭、內常侍等。
- 地方長官有:峰州牧、諒州牧、乂安州牧、知乂安州軍事等。
- 以上根據《越史略》整理。
- 註釋:禁軍的「都」是隸屬殿前指揮使的軍事單位,長官為火頭。和中國北宋的禁軍類似,越南李朝的禁軍設有「都」一級單位,但是長官不叫「都頭」,叫「火頭」。《越史略》中的「都」有奉衛都、左右官職都、侍衛都、左右興盛廣武都、具聖都、玉堦都、拱聖都等名號。根據《越史略》記載,都的兵力不多,比如奉衛都只有百餘人。
根據阮朝時期的《欽定越史綱目正編》所言的官階有所不同 該書認為:
- 朝廷重職:三太、三少、太尉、少尉、內外行殿都知事、檢校平章事
- 文班內職:部尚書、左右參知、左右諫議、中書侍郎、部侍郎、左右司郎中、尚書省員外郎、東西閣門使、左右腹心、內常侍、府士師、殿學士、翰林學士、衛大夫、諸火書家、承直郎、承信郎
- 文班外職:知府、判府、知州
- 武班內職:都統、元帥、總管、樞密使、樞密左右使、左右金吾上將、大將、都將、諸衛將軍、指揮使、武衛火頭、武捷、武林諸兵曹
- 武班外職:諸路鎮寨、官兵鎮守
李朝的中央官職系統
編輯- 李朝中央的百官之長為太尉,李常傑、蘇憲誠、陳承、楊英珥、杜英武等都擔任過此職;太尉之外設有三師、三少、行殿內外都知事作為重臣職務;此外還有「平章軍國重事」、「同中書門下」、「上柱國」等加官。
- 李朝重要的輔弼大臣還有參知政事、樞密使等職務,設有文明殿大學士備君主顧問。
- 朝廷仿照唐宋制度,設有諫議大夫作為諫官,設中丞掌監察,設太史掌天文曆法;沿襲丁朝制度,設有都護府掌刑法,長官為士師,下有按獄吏負責審問犯人。
- 中樞機構中書省設中書侍郎為長官,下有令書家為辦事官;行政機關尚書省設左、右司,分設郎中理事,下有員外郎為辦事官吏;尚書省下設有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設尚書為長官,侍郎為副,下設郎中為辦事官吏。
- 近侍臣下有內常侍、內侍判首、、內人火頭、入內內侍省都知事、上品奉御、祗侯奉御等職務
- 禁軍長官為殿前指揮使,下有各都火頭;出征將帥有都統大元帥、都統元帥、元帥等稱號。
李朝的地方官職系統
編輯李朝在地方各州設有州牧,掌握軍政權力,如諒州牧、峰州牧、乂安州牧、渭龍州牧、廣源州牧等;級別低於州牧的長官為知州,如李太宗命威明侯李日光知乂安州;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州長官為首領,如真登州首領、富良州首領等。
散官與勛官
編輯李朝效法唐宋,建立了自己的散官體系。見諸記載的有開府儀同三司(文散官)、特進(文散官)、光祿大夫(文散官)、朝奉郎(文散官)、承直郎(文散官)、奉議郎(文散官)、承信郎(武散官)。 勛官見於記載的只有上柱國,獲得這一稱號的有李常傑、杜英武等。
和宋朝官職的對應關係
編輯自從前黎朝臥朝帝以來,越南的官職制度「一依於宋」,李朝和宋元豐之前的官職有一定對應關係,同時也繼承了丁朝和前黎朝的官職制度。
- 宋朝有三公、三少,李朝和宋朝一樣,設有三公、三少作為高級榮譽官職;
- 宋朝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作為宰相,李朝亦設,以中官(宦官)為之;另有「中書門下」的職銜,但是多作為加官,真正的宰相是太尉,宋朝太尉是最高武官的官銜;
- 李朝的司法機關稱為「都護府」,是繼承丁朝制度,和宋朝的大理寺不同;後期李朝出現了「審刑院」,和都護府並列,其具體職責和宋朝的審刑院相比有何關係,已不可考;
- 李朝也有太史,作為史官,相當於宋朝的太史令;
- 李朝也有六部,和宋朝完全相同,設有尚書、侍郎、郎中等官吏;
- 李朝的左右司和宋朝的左右司設置也是一樣的;
- 李朝仿照宋朝制度,也設有文明殿大學士作為君主顧問;
- 地方制度上,李朝也有州牧、知州、知府,和宋朝大體相同;
- 李朝的殿前指揮使,相當於宋朝的殿前司都指揮使;
- 李朝的都曹,相當於宋朝的府司錄參軍。
參考文獻
編輯- 《越南通史》陳仲金 著 商務印書館 1992年版
- 《越南通史》郭振鐸 張笑梅 著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1年版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越南阮朝國史館編纂
- 《越史略》 越南陳朝 無名氏編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