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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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移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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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維基百科:命名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簡化字,所以此詞條必須用簡體字命名。—5·12中国爱 2009年10月18日 (日) 09:33 (UTC)回覆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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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之正式名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1],如何和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9月27日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區別?--水水 (留言) 2010年4月16日 (五) 14:15 (UTC)回覆

(-)反對:正文已經明確說明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Gilxcom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8:34 (UTC)回覆

「中國政府」不應重新定向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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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維基百科的中立原則,「中國政府」也可以為「中華民國政府」之簡稱,因此不應將其重新定向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Andyso (留言) 2011年4月20日 (三) 03:20 (UTC)回覆

已提交到Wikipedia:移動請求/當前。--Worrydoes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03:45 (UTC)回覆

條目中的「爭議」是否應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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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不符合中立原則。條目應客觀介紹。「在中國各地各類群體事件頻發,僅2009年就有近九萬件群體事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官員造成的官民矛盾以及引發的官民衝突被認為是事件產生的直接誘因」Gilxcom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9:13 (UTC)回覆

對於負面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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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負面爭議不談,不過勞教制度已經廢除,而且對於計劃生育來說,如果是獨生子女,現在已經可以開放二胎。而且目前全面開放二胎已經在討論當中。不知道計劃生育和勞教制度是否可以刪除。

其次,正面評價之中全部都是「成就」。這是否和負面評價中的諸項不成並列關係,比如正面評價中包含「經濟成就」「民生成就」但是在負面評價中卻包含「人權」。這是否是衝突?

再次,新疆和西藏是否是人權問題還有待商榷。對於西藏和新疆來說,甚至很難說是民族問題,更應該說是宗教問題。對於「男女平等」一項更是莫名其妙。除了在邊遠農村,我並不認為中國的女性普遍受到歧視或者不公正待遇。如果某些農村的確存在「重男輕女」的現象,又和證明這跟中國政府有直接關係?

狹義與廣義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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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本條目囊括了中國各級國家權力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嚴格來說「政府」應當指的是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的總和,不應該包括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中共的相關信息也應該從本條目中剝離出去。 夏商周留言2016年6月28日 (二) 21:21 (UTC)回覆

沒有人去替換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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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ntigng留言2016年7月12日 (二) 08:52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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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的4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6月12日 (一) 08:32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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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9日 (六) 10:14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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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29日 (三) 10:38 (UTC)回覆

建議更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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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文不對題,通篇原創總結。1954年至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不包括人民代表大會、法院及檢察院等。移動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應改為消歧義頁或據實重寫。附:

(-)反對:您只要讀過憲法目錄就知道「國家機構」和「政府」不是一個東西。--傘木 留言 2024年8月4日 (日) 11:2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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