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育碧
由Kuailong在話題建議改名:「育碧軟件」→「育碧」上作出的最新留言: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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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育碧軟件」→「育碧」
編輯「育碧軟件」 → 「育碧」:常用名稱,中文官方網頁也用育碧二字--風中的刀劍(議|勛) 2016年5月12日 (四) 07:55 (UTC)
- (-)反對:文章敘述的是育碧軟件公司,無「軟件」二字則無法精準描述本條目,會讓其他讀者誤認為「育碧」是一種飲料或其他事物,產生歧義。—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orwardXu(對話|貢獻)於2016年5月20日 (五) 14:56加入。
- 條目第一句話就說了育碧是公司,讀着來這裏是看正文的,又不是瞄一眼標題就走。--風中的刀劍(議|勛) 2016年5月20日 (五) 15:25 (UTC)
- (:)回應:這是條目標題定義的問題。「育碧軟件」定義了這個事物的性質是一家公司,既然你描述的也是這家公司,就應當用相對應的標題來做本條目的描述對象。若使用「育碧」一詞,則無法清楚、準確地表述該條所對應的內容。如果將其替換為育碧,則這一行為本身就是錯誤的,而不是用「讀着來這裏是看正文」來偷換概念。ForwardXu(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01:54 (UTC)
- 如果媒體通常將這間公司叫「育碧」,那麼條目的名稱就用「育碧」;如果媒體通常將這間公司叫「育碧軟件」,這條目的名稱應該用「育碧軟件」。人們提及「育碧」兩個字,是清楚、明確的指Ubisoft,不會說「你是喝可樂還是育碧」,也不會說「你最喜歡雪碧的哪款遊戲」。Wikipedia:命名常規要求使用最常用、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顯然「育碧」比「育碧軟件」更滿足條件。「育碧軟件」是可以清楚地指這間公司,但清楚指這間公司的詞不止一個。--風中的刀劍(議|勛) 2016年5月21日 (六) 03:46 (UTC)
- (:)回應:煩請閣下仔細閱讀Wikipedia:命名常規,這個「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指的是不要人為添加「最什麼」的名稱。請注意,命名必須「'精準、簡練」且「使用全稱」,Ubisoft的譯文就是育碧軟件,只有育碧軟件才適合該條目名稱。中國內地是有雪碧這樣一種飲料的,「顯然『育碧』比『育碧軟件』更滿足條件」?請閣下認真、全面地閱讀維基百科的各項方針、指引,不要片面理解相關內容。ForwardXu(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04:03 (UTC)
- (~)補充:另,請閣下注意討論格式,謝謝。ForwardXu(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04:03 (UTC)
- 「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第一句話「儘量使用人、物或事項的最常見的名稱,但是不要和其他的人或物的名稱混淆」,您指出的那句是後來插進去的。「育碧」至少滿足簡練,「育碧軟件」連全稱(Ubisoft Entertainment)都不是吧XD。「WP」可以指Wikipedia,也可以指Windows Phone,還可以指別的,所以才消歧義。至於「育碧」,第一次聽說的讀者只會懷疑而不是認為育碧等於雪碧,知道「育碧」的用戶就更不會用育碧指其他東西;您說的搞混名詞是{{Distinguish}}幹的事,而且我認為這個例子連掛這模板的必要都沒有。PS:回復留言應該用冒號而非引號,{{回應}}模版也不是必須的,我已代您修改排版。--風中的刀劍(議|勛) 2016年5月21日 (六) 06:50 (UTC)
- (:)回應:首先說明:本次回應是最後一次針對此移動請求對閣下回應。第一,我對先前回復留言時未用冒號而用引號向閣下深表歉意,同時感謝閣下的修正,在下在日後的討論中將依照正確格式;第二,Ubisoft的譯文就是育碧軟件,育碧軟件完全定義了這家公司也概括了該條目所表述的內容,是準確無誤的表達方式;第三,在下堅持立場。ForwardXu(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07:46 (UTC)
- 「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第一句話「儘量使用人、物或事項的最常見的名稱,但是不要和其他的人或物的名稱混淆」,您指出的那句是後來插進去的。「育碧」至少滿足簡練,「育碧軟件」連全稱(Ubisoft Entertainment)都不是吧XD。「WP」可以指Wikipedia,也可以指Windows Phone,還可以指別的,所以才消歧義。至於「育碧」,第一次聽說的讀者只會懷疑而不是認為育碧等於雪碧,知道「育碧」的用戶就更不會用育碧指其他東西;您說的搞混名詞是{{Distinguish}}幹的事,而且我認為這個例子連掛這模板的必要都沒有。PS:回復留言應該用冒號而非引號,{{回應}}模版也不是必須的,我已代您修改排版。--風中的刀劍(議|勛) 2016年5月21日 (六) 06:50 (UTC)
- 如果媒體通常將這間公司叫「育碧」,那麼條目的名稱就用「育碧」;如果媒體通常將這間公司叫「育碧軟件」,這條目的名稱應該用「育碧軟件」。人們提及「育碧」兩個字,是清楚、明確的指Ubisoft,不會說「你是喝可樂還是育碧」,也不會說「你最喜歡雪碧的哪款遊戲」。Wikipedia:命名常規要求使用最常用、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顯然「育碧」比「育碧軟件」更滿足條件。「育碧軟件」是可以清楚地指這間公司,但清楚指這間公司的詞不止一個。--風中的刀劍(議|勛) 2016年5月21日 (六) 03:46 (UTC)
- (:)回應:這是條目標題定義的問題。「育碧軟件」定義了這個事物的性質是一家公司,既然你描述的也是這家公司,就應當用相對應的標題來做本條目的描述對象。若使用「育碧」一詞,則無法清楚、準確地表述該條所對應的內容。如果將其替換為育碧,則這一行為本身就是錯誤的,而不是用「讀着來這裏是看正文」來偷換概念。ForwardXu(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01:54 (UTC)
- 條目第一句話就說了育碧是公司,讀着來這裏是看正文的,又不是瞄一眼標題就走。--風中的刀劍(議|勛) 2016年5月20日 (五) 15:25 (UTC)
- 育碧官網確實自稱的是育碧,而非育碧軟件。—Chiefwei(論 - 歷) 2016年5月21日 (六) 04:30 (UTC)
- (?)疑問:那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呢?ForwardXu(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05:13 (UTC)
- 官方用育碧,可靠來源也多用育碧,那就用育碧就行了。—Chiefwei(論 - 歷) 2016年5月21日 (六) 10:30 (UTC)
- (?)疑問:那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呢?ForwardXu(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05: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