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仲裁委員會/選舉/2024年/候選人/人間百態

人间百态

編輯


各位好,鄙人為人間百態,很榮幸能成為這次仲裁委員會選舉的候選人之一。

鄙人自2023年起開始參與維基媒體相關工作,目前主要活躍於站務工作,偶爾也會參與解決3RR、ANM的爭議。鄙人曾參與仲裁委員會選舉工作的推進,並草擬了這次仲裁委員會選舉的選舉規則以及仲裁委員會流程的初版方案。

鄙人當選後會盡全力推進仲裁委員會相關共識的構成,並謹慎處理仲裁案件以及相關私隱工作。願這次仲裁委員會選舉圓滿結束。

披露:鄙人除此賬號外尚無其他賬號,並由於安全因素暫未簽署保密協議

問答

  1. 您好,感謝您參選首屆仲裁委員會。請您簡單闡述您認知中仲裁機制的宗旨和仲裁員的權責。--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00 (UTC)[回覆]
    感謝提問。關於仲裁機制的宗旨這裏請允許我引用一下英維對仲裁的定義句:The arbitration process exists to impose binding solutions to Wikipedia conduct disputes that neither community discussion nor administrators have successfully resolved.顯而易見的是,仲裁機制的核心目的自始至終都是為了處理社群和管理員無力處理的爭議。而為了實現這個目的,我們就必須賦予仲裁員和仲裁委員會對應的權利與責任。下面允我根據目前規劃的仲裁員的職權分析其需具備的責任與能力:
    1. 審覈仲裁請求——這需要仲裁員對什麽樣的案件才符合仲裁標準具備基本的判斷能力,通常來說一個願意處理的sysop即可解決大部分爭議,只有那種已經多次有過解決的嘗試然社群和管理員根本無力處理的案件才可提交仲裁
    2. 擬議決議條文/對決議內容進行表決——這需要仲裁員對政策有深刻的理解程度、對涉案各方有客觀且縝密的分析以及對制定方案的慎重與魄力
    3. 處理澄清及修正請求——這需要仲裁員對申請有縝密的分析與思考並根據實況和對方針的理解對申請進行票決
    --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10月13日 (日) 13:18 (UTC)[回覆]
  2. 您認為近期有哪些出現重大編者矛盾或爭議的議題可能需要發起仲裁或仲裁介入?--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00 (UTC)[回覆]
    我認為目前最急需仲裁介入的大概是法輪功相關的編輯爭議以及用戶紅渡廚、用戶Chinuan12623在ANM板上發生的一系列爭議。前者主要是因為部分用戶涉嫌長期進行OWN行為;後者的話紅渡廚主要是對其提交的申請長期得不到管理員有效處理,而Chinuan12623雖然已遭禁制但仍難保禁制結束後再和之前有矛盾的用戶發生衝突。--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10月13日 (日) 13:18 (UTC)[回覆]
  3. 分享一件給你留下最為深刻印象、親身參與的ANM爭議,並概括一下你在其中是怎麼參與的。如果你成為了仲裁委員會成員,你在看到ANM或是AN3上的爭議會主動參與其中嗎? Stang 2024年10月15日 (二) 06:26 (UTC)[回覆]
    鄙人印象最深刻的ANM的爭議大概就是紅渡廚對Zhenqinli的某次提報,當時爭論過程中某位用戶用刪除線划去了紅渡廚的某項論據,隨後兩位用戶就是否刪除那項論據展開了編輯戰。我當時在監視列表看到編輯戰後便通知那位用戶到ANM上討論,但結果卻是那位用戶的道歉和辭去回退員的日誌。我之所以提這個例子是因為在參與爭議調解過程中常常會出現這種不盡如人意的情況,同理在開展仲裁工作也常常會出現這種不順心的情況,而保持冷靜和虛心接受的品質恰恰也是仲裁員所應具備的基本能力。不過我不認為成為仲裁委員會成員和主動在ANM或AN3上解決爭議有什麼必然的因果聯繫。一來目前仲裁委員會的職權都跟ANM和AN3無直接聯繫,仲裁委員會成員根本就沒有處理其上爭議的義務。二來仲裁委員會成員這個帽子對於處理ANM或AN3上的爭議毫無用處,在討論時仲裁員也僅能是作為一名普通用戶參與討論。不過說到我個人的話我還是很願意在當選後繼續參加相關工作。--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10月16日 (三) 14:40 (UTC)[回覆]
  4. 去年發表的一個關於英維仲裁委員會的學術文章中提到了以下問題:Rather than deciding which editor is right or wrong or arbitrating disputes, the Arbitration Committee identifies and favors the parties who hold high levels of social capital due to their long-term interactions as editors of the encyclopedia. 請問你認為這類問題在中維已有的流程系統中是否存在?你認為應該怎樣保證仲裁委員會儘量不存在此問題?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6日 (三) 11:05 (UTC)[回覆]
    感謝閣下的提問。關於如何定義社會資本,這裏引述下Pierre Bourdieu先生對此的定義"resources, actual or virtual, that accrue to an individual or a group by virtue of possessing a durable network of more or less institutionalized relationships of mutual acquaintance and recognition"顯而易見的是,在維基百科這種去中心化的機構中,社會資本是必然存在且不可忽視的。實際上社會資本的力量也正無時無刻影響着中維既存的流程,譬如那些社會資本更高的用戶寫的條目更容易通過評選,在申請維基獎勵/更高權限時社會資本更高的用戶也更容易通過,即使是涉嫌爭議相同行為放在社會資本更高的用戶也更容易獲得別人的寬恕。我們不否認社會資本確實能幫助社群辨別那些更有能力維護百科全書運行的用戶,但社會資本若被濫用會更加的隱蔽和難以處理。坦白來說仲裁委員會若想避免這種問題是十分困難的,這不僅是仲裁員秉公仲裁或謹慎查證就能規避的。仲裁委員會作為一項新設立的制度,本來就待社群對其實際運行效果進行考察,更何況仲裁委員會還會(或將會)涉及到十分敏感的權限,這更加劇了社群對仲裁委員會不信任度。若要處理所謂社會資本更高的用戶——即使做到了仲裁員眼中的「公正」與「慎重」,也很難說會不會進一步爆發社群對於仲裁委員會制度的恐慌和反感。當然我這裏的意思不是說對於已經違反相關政策的用戶若社會資本更高就應減輕或赦免處罰,只是想提醒一下仲裁員在處理仲裁案件時不僅應在處理案件和用戶行為時應保持公正客觀,更應將社群對案件結論的反應納入到考慮的範圍之內(這不代表「公正客觀」的原則應該為理據不足的評論讓道)。--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10月19日 (六) 16:10 (UTC)[回覆]
  5. 您好,在Wikipedia:仲裁/方針的第一段寫出了...最終爭議解決措施,旨在應對社群始終無法通過常規流程解決的使用者衝突,想知道您對這句話的解讀,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6:50 (UTC)[回覆]
    正常來說只有那些脈絡不清以至於在AMN或AN3多次討論都無法求得共識的爭議或者涉及到管理員的爭議需要仲裁委員會出手,大部分的爭議只需一個願意詳細調查的管理員即可解決。--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10月19日 (六) 16:10 (UTC)[回覆]
  6. 您好,您的參選聲明稱您未簽署保密協議,想知道如仲裁委員會需處理含隱密個人資料的個案,作為當選委員的您會怎樣做?謝謝。--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1日 (一) 11:57 (UTC)[回覆]
    首先澄清一點,仲裁委員會處理含隱密個人資料的個案不可能僅由一位仲裁員單獨審查和處理,更需全體仲裁委員會成員群策集力。處理流程的話個人意見是首先讓涉案用戶提交私密證據到仲裁委員會的郵件列表,然後由簽署NDA的仲裁員審查私密證據並將證據結論置於仲裁委員會的私有wiki,接着所有活躍的仲裁員將會根據公開證據與私密證據結論對案件情況進行分析審理,最後仲裁委員會將會根據既有的證據草擬一份仲裁結論交付仲裁員們進行票決。--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10月21日 (一) 14:1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