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議,簡稱「中評會」,是中國國民黨的最高評議機關。中央評議委員每年舉行一次中央評議委員會議,由中央評議委員主席團主席主持。中評委屬榮譽職。
職權
編輯根據《中國國民黨黨章》第二十四條: 中央置評議委員若干人,經 總裁聘任者繼續連任,餘由本黨主席聘請,提經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或追認之,其職權如下[1]:
一、關於黨政重要興革之評議及建議事項。
二、關於本黨黨員之政治言行是否合於本黨主義、政策綱領之監察事項。
三、關於重大紀律案件之監察事項。
四、本黨主席諮商事項。
五、黨務經費之監督事項。
中央評議委員以會議方式行使職權;其決議事項由本黨主席交中央委員會處理之。
中央評議委員會議,置主席團主席若干人,主持會議,其人選由本黨主席提出,經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
中央評議委員會議規程由中央委員會定之。
歷史
編輯1945年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首次設立中央評議委員會,委員29人,主任龍雲。
1950年7月22日,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中正主持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臨時會議,討論通過《本黨改造運動綱要》及《本黨改造之措施及其程序》。中國國民黨改造方案的主要措施之一即為「設中央評議委員會若干人,對黨的改造負監督與監察之責,由總裁聘任之」。[2]由總裁指定聘任了中央評議委員會委員(「中評委」)吳敬恆、居正、于右任、鈕永鍵、丁惟汾、鄒魯、王寵惠、閻錫山、吳忠信、張群、李文范、吳鐵城、何應欽、白崇禧、陳濟棠、馬超俊、陳果夫、朱家驊、張厲生、劉健群、王世傑、董顯光、吳國楨、章嘉、張默君等25人;後又增加新來台的何成濬、錢公來、時子周、蕭同茲4人。[3]
根據《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議規程》[4],中央評議委員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中國國民黨主席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1952年七全大會、1957年八全大會、1963年九全大會、1969年十全大會、1976年十一全大會、1981年十二全大會,中央評議委員會委員人數逐漸遞增,分別為48人、75人、144人、153人、161人、227人。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中國國民黨黨章 - 中國國民黨全球資訊網 KMT Official Website. 中國國民黨全球資訊網. [2024-10-22].
- ^ 周瑾:「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與中國共產黨中央顧問委員會比較分析」,《財經政法資訊》,2010年04期,第13—18頁
- ^ 松田康博:「中國國民黨的『改造』——領袖、黨、政府」,《台灣研究集刊》,1996年03期,第46—62頁。
- ^ 《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議規程》,1976年11月19日,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修正;1988年7月14日,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修正;1993年8月23日,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修正。
- ^ 江啟臣增聘35人 國民黨中評委成員破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福州新聞網,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