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八條命令

历史命令

中央軍委八條命令,也稱軍委八條,是指文化大革命期間,1967年1月28日,由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頒佈的關於軍隊開展文革活動的八條規定。

歷史 編輯

文化大革命開展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事院校和軍事機關受到衝擊,出現了混亂的局面,且有蔓延到野戰部隊之勢。1967年1月初,由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兼秘書長葉劍英主持召開的軍委常委會,一致認為軍隊不能亂,要穩住。1月19日,在京西賓館召開軍委碰頭會,圍繞軍解放軍隊內部是否展開文革運動,徐向前葉劍英聶榮臻三位元帥江青陳伯達康生姚文元爭執起來[1]。此時葉群突然拿出發言稿批判蕭華,當晚紅衛兵抄了蕭華的家。次日上午,京西賓館繼續開會,蕭華講述被抄家經過。徐向前與葉劍英氣憤之下敲桌子,而葉劍英亦因此拍傷手骨。該事情被四人幫誣陷為「京西賓館事件」,為「二月逆流案」之始[2]

京西賓館會議剛結束,紅衛兵開始批鬥楊勇,中央軍委工作開始陷入混亂。情急之下,徐向前於1月24日晚,獨闖中共中央副主席林彪住處毛家灣,並開門見山要求軍隊必須保持穩定,並要求制定規則。隨後林彪表示同意,並請葉劍英、聶榮臻趕到毛家灣,共同商議出七條意見。之後葉、聶、徐三位元帥趕赴釣魚臺國賓館,與中央文革小組討論,確定七條意見[3]。後經各軍區領導討論,又增加了嚴格管教子女的內容,改成八條意見。1月28日,林彪與徐向前到中南海毛澤東處審批該八條命令[4][5]

1月28日,中央軍委還發佈《重申軍區文化大革命分期分批進行的指示》,要求一些軍區(濟南、南京、福州、廣州、昆明、新疆)和武漢軍區的文革運動暫緩進行[6]。之後毛澤東在2月5日、2月6日的中央常務擴大會議上,嚴厲批評了中央文革的陳伯達江青等人[7]。2月21日中共中央發出通知,指出中央軍委1967年1月28日的八條命令,除第七條關於軍隊的文化大革命的部署外,其他各條,都適用於地方,對各地軍隊的約束產生積極意義[8]

內容 編輯

主要內容包括有[9]

  1. 「必須堅決支持真正的無產階級革命派」
  2. 軍內一切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3. 「嚴格區別兩類矛盾。不允許用對待敵人的方法來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不允許無命令自由抓人,不允許任意抄家、封門,不允許體罰和變相體罰。」
  4. 軍事院校文體單位外出串連者「應迅速返回本地區、本單位進行鬥批改」。
  5. 左派衝擊過軍事領導機關,可以不予追究,「今後則一律不許衝擊」。
  6. 「軍隊內部戰備系統和保密系統,不准衝擊,不准串連。」
  7. 「軍以上機關應按規定分期分批進行文化大革命。軍、師、團、營、連和軍委指定的特殊單位,堅持採取正面教育的方針。」
  8. 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嚴格管教子女」。

參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林雨星著. 林彪全传 下. 呼和浩特:遠方出版社. 2000.05: 1031. ISBN 7-80596-288-X. 
  2. ^ 鄧書傑,李梅,吳曉莉等編著. 中国历史大事详解 近代卷 动荡年代(1960-1969). 長春:吉林音像出版社;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 2006.04: 299. ISBN 7-80702-295-7. 
  3. ^ 《葉劍英傳》編寫組著. 叶剑英传. 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 1995.03: 585. ISBN 7-80092-375-4. 
  4. ^ 欒儷雲編著. 60年 改变中国的法治进程. 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5.04: 266. ISBN 978-7-5097-6174-8. 
  5. ^ 魯林,衛華,曉韋等主編. 红色记忆 卷11. 濟南:濟南出版社. 2006.01: 1861. ISBN 7-80629-509-7. 
  6. ^ 《中國人民解放軍通鑑》編輯委員會. 中国人民解放军通鉴 1927-1996. 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 1997.07: 1693. 
  7. ^ 鄧書傑,李梅,吳曉莉等編著. 中国历史大事详解 近代卷 动荡年代(1960-1969). 長春:吉林音像出版社;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 2006.04: 305. ISBN 7-80702-295-7. 
  8. ^ 李景田主編. 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 1921-2011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2011.04: 261. ISBN 7-5035-4491-0. 
  9. ^ 巢峰主編. 毛泽东思想大辞典.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 1993.12: 1036. ISBN 7-5326-02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