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條指示,是指文化大革命初期的一個政治方針,以劉少奇鄧小平一派阻止文化大革命的擴大化的方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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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6月3日,劉少奇、鄧小平主持召開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決定派工作組到各高等學校,同時作出八條規定[1]。主要內容是:

  1. 內外有別;
  2. 大字報不要上街;
  3. 鬥爭會只能在學校內開;
  4. 不要搞大規模聲討會;
  5. 不要上街示威遊行;
  6. 不要串連;
  7. 不要包圍「黑幫」住宅;
  8. 防止壞人破壞,注意保密等。

其實質是有領導、限制和有序地開展運動,把正在惡性發展的運動限制在一定範圍內,以扭轉當時已經出現的混亂局面。1966年7月24日,毛澤東召開中央常委和中央文革小組成員會議,決定撤銷文化大革命工作組;同時認為八條指示是「束縛群眾手腳的條條、框框」,予以撤銷[2]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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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主編潘琦. 邓小平大辞典. 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 1998年8月: 121. ISBN 7-219-03487-3. 
  2. ^ 景杉主編. 中国共产党大辞典. 北京: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 1991年5月: 538–539. ISBN 7-80035-8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