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条指示,是指文化大革命初期的一个政治方针,以刘少奇邓小平一派阻止文化大革命的扩大化的方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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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6月3日,刘少奇、邓小平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决定派工作组到各高等学校,同时作出八条规定[1]。主要内容是:

  1. 内外有别;
  2. 大字报不要上街;
  3. 斗争会只能在学校内开;
  4. 不要搞大规模声讨会;
  5. 不要上街示威游行;
  6. 不要串连;
  7. 不要包围“黑帮”住宅;
  8. 防止坏人破坏,注意保密等。

其实质是有领导、限制和有序地开展运动,把正在恶性发展的运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以扭转当时已经出现的混乱局面。1966年7月24日,毛泽东召开中央常委和中央文革小组成员会议,决定撤销文化大革命工作组;同时认为八条指示是“束缚群众手脚的条条、框框”,予以撤销[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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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主编潘琦. 邓小平大辞典.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 1998年8月: 121. ISBN 7-219-03487-3. 
  2. ^ 景杉主编. 中国共产党大辞典. 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1991年5月: 538–539. ISBN 7-80035-8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