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翊宸(1818年10月22日—1910年8月25日),字雲樵,號遯菴,榜名劉承實[1]江蘇省常州府武進縣(今屬常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官至署福建按察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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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甲辰恩科順天鄉試經魁,揀選知縣

因捐輸經費,獲得保奏,咸豐元年(1851年)七月一日獲准歸本班儘先選用。[2]九月二十八日,籤分福建長樂縣知縣[3]二年(1852年)充壬子科福建鄉試同考官。三年(1853年)九月,調補福建福州府侯官縣知縣。[4]任內重修侯官縣之賢良祠。[5]

五年(1855年),升授福州府海防同知[6]六年(1856年),以海防同知署理福建建寧府知府。七年(1857年)五月,因清軍大勝太平軍,建寧府城解圍,閩浙總督王懿德奏陳劉翊宸守城有功,「會同文武固守,深得民心。該紳民等屢助官軍殺賊,共保危城,均堪嘉尚。」[7]閏五月,奉旨以知府留福建補用,賞戴花翎[8]仍署理海防同知,隨後調署福州府知府。[6]八年(1858年)七月,善後事畢,經奏請加道員銜。[9]九年(1859年),以巡防功,奉旨以道員補用,加鹽運使銜。十二月,經閩浙總督慶端奏請,實授福州府知府。[6]後署理福建鹽法道

同治元年(1862年)正月,以候補道員署理福建按察使,加四級,覃恩從一品封典,誥授榮祿大夫。清軍三路入浙,廣東太平軍首領汪瑞集結船隻自海路攻福建,企圖掣肘閩兵赴浙,總督慶端令劉翊宸與總兵曾玉明會商佈置於五虎海口堵截。[10]隨後被給事中林壽圖奏參,與總督慶端勾結、納賄營私;上諭以廣東巡撫覺羅耆齡接任閩浙總督並徹查此案。[11]二月,再度遭到奏參「攬權樹黨,性尤貪婪,保舉皆出其手,捐項無不中飽」,上諭新任福建巡撫徐宗幹詳查。[12]徐宗幹奏請將被參劾的官員分別解任革職訊辦。五月二十九日,劉翊宸遭到解任、聽候查辦。[13]二年(1863年)正月,遭到革職並追繳侵吞銀兩。[14]六月初八日,上諭內閣指劉翊宸坦白供認,「提訊供情,尚無捏飾,核案相符」,且已在期限內賠償侵吞捐項銀兩,開復革職處分,但仍交吏部議處。[15]三年(1864年),二月二十五日致函陝西布政使張集馨,提及本案另有隱情。[16]五年(1866年),常州府城戰後重建,江蘇巡撫李鴻章(鄉試同年)設置清糧總局,專摺保舉鄉紳劉翊宸、莊毓鋐(莊述祖孫)主導辦理。

光緒十年(1884年)四月,被江蘇巡撫衛榮光奏參,在江蘇各地開設當鋪但惡性倒閉,虧欠八十一萬兩銀,其中包含公款五萬兩,敗壞市風,再次遭到革職。[17]二十五年(1899年),重遊泮水。三十年(1904年),重赴鹿鳴筵宴。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江蘇巡撫陳夔龍奏報鄉舉重逢。[18]十一月,因鄉舉重逢,賞還翎銜。[19]

宣統二年(1910年)七月二十一日卒,葬武進縣大住基村。

家庭及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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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翊宸為武進西營劉氏第十七世。

  • 曾祖父:劉同(1714年-1768年),官直隸遷安縣知縣,誥贈榮祿大夫。
  • 曾祖母:吳氏,監生吳希垣之女,誥贈一品夫人。
  • 祖父:劉培基(1748年-1818年),劉同次子,監生
  • 嫡祖母:謝氏,謝善維之女,誥贈一品夫人。
  • 本生祖母:郁氏,誥贈一品夫人。
  • 父:劉叔寅(1794年-1864年),邑庠生,誥封榮祿大夫。
  • 母:謝氏,謝奕恩之女,誥封一品夫人。
  • 翊宸排行第一,另有三弟、二姊妹:
    • 劉覲宸(1820年-1859年),浙江候補知縣加同知銜。娶丁氏,浙江鳴鶴場大使丁履益之女。
    • 劉弼宸(1842年-1891年),廣東候補鹽大使。娶松江陸氏,福建羅源縣知縣陸如琨之女。
    • 劉輔宸(1843年-1899年),長蘆候補鹽大使。娶謝氏,候補光祿寺署正謝樹之女。
    • 姊妹一,適庠生趙增純。
    • 姊妹二,未字卒。

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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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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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女十四人,九子五女。

  • 長子:劉鏞(咸豐-1891年),庶汪氏出。邑庠生,戶部廣東司郎中,以臺北勦番出力,奏保以知府用加三品銜。娶毗陵呂氏道光十六年進士福建巡撫呂佺孫五女。
  • 次子:劉棫(1856年-1890年),庶汪氏出。邑庠生,選授湖北鶴峰州知州。娶海寧鍾氏,四川成綿龍茂道鍾峻之女。
  • 三子:劉瀚(1859年-1906年),庶汪氏出。光緒十五年順天舉人,刑部郎中浙江候補知府,署理浙江處州府知府。出嗣弟覲宸。娶海寧鍾氏,四川成綿龍茂道鍾峻之女。
  • 四子:劉焯(1895年-1920年),庶汪氏出。光緒十五年順天經魁,花翎同知銜江西候補知縣。娶武進前街董氏道光十八年進士江西督糧道董似穀之女。
  • 長女,嫡陳氏出。適三品銜候選知府盛宙懷
  • 次女,庶汪氏出。適分部郎中陸佑善。
  • 三女,庶汪氏出。字莊秉綬,夫亡歸莊守貞。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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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光緒《武進陽湖縣志》卷十九·選舉·舉人·葉四十
  2. ^ 秦國經等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1997年),第二十五卷,頁五五三、五五七。
  3. ^ 民國《長樂縣志》卷十二·職官志·葉八作「二年任」。
  4.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館藏宮中檔奏摺第406005090號,載國立故宮博物院編,《宮中檔咸豐朝奏摺》(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影印本),第10輯,頁601。
  5. ^ 民國《閩侯縣志》卷六十·職官五·葉一·侯官知縣。
  6. ^ 6.0 6.1 6.2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館藏宮中檔奏摺第406011488號,載國立故宮博物院編,《宮中檔咸豐朝奏摺》(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影印本),第23輯,頁633。
  7.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六,咸豐七年丁巳五月戊寅。
  8.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七,咸豐七年丁巳閏五月:「以嬰城固守並援剿出力,賞福建建寧府知府劉翊宸、知縣趙人同、參將梁進亭、守備吳鴻源、惠壽、同知陳維漢花翎。縣丞程夢齡等藍翎。加知府趙印川按察使銜。餘擢補有差。」
  9.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八,咸豐八年戊午秋七月丁丑:「以福建寧辦理善後並團練出力,賞知府劉翊宸及團首生員江鑒心等加銜升敘有差。」
  10.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十六,同治元年壬戌正月丁酉。
  11.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十六,同治元年壬戌正月辛丑:「福建藩司裕鐸日事荒讌,與在籍直隸州知州姚鏡圖往來狎密,因而招搖射利。撫臣瑞璸老病聾聵,不能治事,督臣慶端意存遷就。茲復有人奏:慶端顢頇廢弛,日事荒樂,倚候補知府劉翊宸為心腹,納賄營私,專務搜括。知府胡斌派辦南臺釐局,勾串軍犯陳昂即陳先,加耗浮收,捏造鈐記,私設局卡。慶端派劉翊宸查究,僅以蒙覆了事。該員等朋分洋藥稅贏餘,並輓慶端幕友陳耀庭引線,以供饋獻。建寧府知府張文斌冒銷釐金,勒派捐項。知縣張其曜於蠲免丁糧追呼鼎沸,辦理崇邑團練,侵蝕勇糧,賊氛偪關,席捲先遁。現聞捐升道府,在閩候補。江西已革道員馮席珍帶勇援浙,道過崇安,知縣戴昌文導令淫掠,復勒派銀米,幾至激變。紳民呈控,慶端知其荒謬,並不嚴辦。該督職任兼圻,坐視浙江之危,漠不援救,以瑞璸之昏聵益以慶端之顢頇,閩且可憂,於浙何濟等語。」
  12.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十八,同治元年壬戌二月戊午。
  13.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二十九,同治元年壬戌五月庚戌。
  14.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五十四,同治二年癸亥春正月甲寅:「又諭,前因升任給事中林壽圖奏參福建藩司裕鐸等狎妓荒讌等款,前任閩浙總督慶端含糊覆奏,一味欺飾。諭令耆齡等秉公審辦。嗣又據御史朱潮奏參捐局委員章琮等營私舞弊,並曾國藩奏遵查慶端袒庇私人,聲名甚劣。復經諭令耆齡等嚴密查參,茲據奏稱,藩司裕鐸等在紳士姚鏡圖家挾妓飲酒一節,據妓女翠英、優人秀林先後指證確實。其捐務積弊,查出官吏分用部飯火耗銀兩各情,請分別革審監追各等語。此案藩司裕鐸等被參貪劣各款,或供證確鑿,或案據分明,該官吏等猶敢飾詞強辯,顯系恃符狡展,若不從嚴懲辦,何以肅吏治而整紀綱?除章琮、李鼐、胡斌、朱仁、來堉、屠堃、姚鏡圖業經革職外,解任藩司裕鐸、候補道劉翊宸、興泉永道秦金鑒、候補知府陳謙恩、王慶成、知縣王柄、曹學偉,著一並先行革職,交耆齡、徐宗乾提同全案人證,嚴行審訊,務得確供、按律擬辦。至章琮、陳謙恩等尤為刁健,並著加以刑訊。至該員等侵吞捐項銀兩,著照耆齡等單開各數,着落追賠。其劉翊宸、秦金鑒應追之款,既據聲稱設措完繳,即責令迅速繳清。其始終玩抗之章琮、朱仁、來堉、李鼐、曹學偉、陳謙恩、書吏林玉堂等,並著照例監禁,勒限一個月如數追完。丁憂道員司徒緒、英樸、丁憂革員屠堃均已各回旗籍,並著該部行文該旗籍查取親供,咨明福建歸案辦理。並將屠堃解往福建,勒追應繳款項。杭州將軍、前任閩浙總督慶端任用私人,多方袒庇,於屬員荒淫飲讌、侵利營私,毫無覺察;迨經降旨交查,仍敢代為徇隱,實屬欺罔,著交部嚴加議處。尋議,慶端應照溺職例革職。從之。」
  15.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六十九,同治二年癸亥六月癸未:「已革候補道劉翊宸、知府胡斌被參各節,提訊供情,尚無捏飾,核案相符。」「已革道員劉翊宸、秦金鑒應繳賠款,已據依限清完,均著開復革職處分,仍交部議處。」
  16. ^ 杜春和、張秀清輯:《張集馨朋僚函札》載於張集馨著:《道咸宦海見聞錄》(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附錄,頁470。
  17.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二,光緒十年甲申四月乙丑:「又諭:衛榮光奏,特參在籍道員虧倒巨款請旨革職究追一摺,據稱福建候補道劉翊宸曾署鹽法道篆務,同治初年回籍,歷在江陰、丹陽、溧陽、江寧、揚州等府縣開設典鋪二十餘處,均系他人存項;又在各典私用匯票數十萬金,於本年二月間倒閉,共虧欠八十一萬有奇,內有公款五萬餘金等語。奸商湊集資本開設典鋪,稍一虧耗,即將餘資席捲逃匿;甚有並未虧耗,意圖侵吞,紛紛倒閉。似此,情同誆騙,敗壞市風,亟應從嚴懲辦。福建候補道劉翊宸著先行革職,交衛榮光查明該革員資財、房產、有無寄頓隱匿,勒提到案,嚴行究追,分別抵償,以示儆戒。」
  18.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館藏宮中檔奏摺第408011213號。
  19.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百六十六,光緒三十二年丙午十一月戊申:「以前任江蘇江陰縣知縣沈偉田、已革候補道鹽運使銜劉翊宸鄉舉重逢,沈偉田賞給三品封典,劉翊宸賞還翎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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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琛、劉善強等修,《武進西營劉氏家譜》(1929年)卷三·世表·葉二百零七至二百零八
官銜
前任:
周揆源
建寧府知府
咸豐五年-?
(1855年-?)
繼任:
萬金鏞
前任:
秦金鑒
福州府知府
咸豐八年-十年
(1858-1860年)
繼任:
陳謙恩
武進西營劉氏
宅邸 - 劉綸舊居(志王府) · 近園 · 青果巷劉氏宗祠 · 劉海粟舊居

始遷祖

劉真劉敬劉俊劉敏劉璠2劉崟劉應時劉純仁劉熙祚劉晉蕃劉朝鑑劉泌劉棨劉煥章劉企埰
劉漸逵劉國鉉劉淇劉行彬劉顒照劉絮窗
劉永祚劉恆立劉廷鋐劉仕清劉汝霖劉烜劉遵陸劉儀劉曉華劉珸劉承高劉其昌
劉儼劉紹文
劉統文劉灨
劉侃
劉僖劉藹華劉濟勳劉寯
劉濟楣劉宬
劉映甲劉仲冕劉鋆劉璵劉承誥
劉國齡劉則祁劉緒景劉念詒
劉如煇
劉錫齡
劉兆登劉芳劉祖述
劉紹詹劉彥劉祖濬劉緯
劉震修劉之鎨劉清劉樹初劉爾熾劉蔭
劉綿祚
劉純敬劉光斗劉謙尊劉維禎劉淑
劉履旋劉維祺
劉維烈劉沆
劉澯劉楫劉繼留3劉埏之劉鳴盛劉咸吉劉允中劉佩纕
劉埴之劉錫祜劉紹汾
劉錫嘏劉紹沅劉念暉劉元長
劉紹灝劉持敬劉勳麟
劉持恭劉勳承
劉持謙劉勳名
劉持泰劉勳達
劉持成劉勳午
劉持原
劉持直
劉紹洽劉同文
劉均之劉梁成劉乾吉劉樹煊
劉坊之劉鈞調劉清泰劉樹基
劉鈞貽
劉域之劉鏞劉清巖劉家鳳劉際昌
劉海粟
劉申鎔劉清望
劉淳劉樞劉星煒劉謹之劉用錫4
劉種之劉用霖劉辛甫劉嵩壽劉源浩
劉書常
劉用和劉紹光劉嵩萼劉文清
劉用康劉紹悌劉心珤劉岳壽
劉紹怡劉巖
劉維寧劉演劉機劉綸劉圖南
劉躍雲
劉召揚劉逢祿劉承寬劉嘉樹劉瞻漢
劉宗嶽
劉瀛劉翰清
劉懌
劉櫓劉同劉培原劉熊彩劉琪劉載陽
劉文蔚劉達善劉亹
劉培基劉瓚劉燮宸劉毓森劉鴻烈
劉叔寅劉翊宸劉鏞
劉覲宸劉瀚
劉澐劉辰駿
劉維熊劉淵劉芝劉寄晨劉在容劉安復劉懋功
劉成志
劉永童劉冠劉奄劉應明劉啟美劉漢卿劉一夔劉於義劉復劉寅賓劉汝藻
劉汝器劉琬懷
劉嗣綰劉延和劉曾撰劉康來
劉庭來劉煌
劉曾慈
劉汝謩劉嗣富劉延朗劉道倫劉宗海
劉延祐劉道久劉頌年
劉汝錫劉嗣裴劉延濬劉道鈞5劉宗濂
劉應朝劉啟藻劉漢佐劉一德劉長發劉遵路劉方澍6劉汝剛7
劉汝誠劉炳照
劉奩劉京劉克昌劉憲章劉元起劉廷鑨劉正治劉高林劉復亨劉燮劉汝達劉勳


本家族樹僅列出家族中進士及博鴻(黃底)、官七品以上者、女性文學家(粉紅底),以及對譜系關聯較重要的人物,其餘子女未包括在內。
【註1】璠子早卒,以親甥張崟改姓入嗣。   【註2】楫無嗣,以樞次子繼留入嗣。     【註3】應朝無嗣,以胞兄應明四子啟藻入嗣。
【註4】謹之無嗣,以弟種之三子用錫入嗣。  【註5】延濬無嗣,以堂兄延英次子道鈞兼嗣。 【註6】遵路無嗣,以胞弟詔次子方澍入嗣。
【註7】汝剛無子,以胞弟汝誠子炳照兼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