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執玉
唐執玉(?—1733年5月6日),字益功[1]、薊門[2],江蘇省常州府武進縣(今江蘇省常州市)人,為清朝進士、政治人物。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唐執玉登進士,得第二甲第十六名。後官任浙江德清知縣。五十三年(1714年),任工部屯田司主事。五十四年(1715年),任戶科給事中。五十七年(1718年),升戶科掌印給事中,即戶科掌印。六十年(1721年),擢鴻臚寺卿,兼任奉天府府丞。雍正元年(1723年),升大理寺少卿。二年(1724年),入太僕寺卿,兼任宗人府府丞。四年(1726年),任禮部左侍郎。五年(1727年),充知貢舉,兼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七年(1729年),署任直隸總督。八年(1730年),升兵部尚書,後病免。十年(1732年),拜刑部尚書,以管理刑部尚書事辦理。十一年(1733年)再署直隸總督。十一年三月甲辰(1733年5月6日),卒於官。[3][4]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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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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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沈近思 |
都察院左都御史 1728年1月31日 - 1730年8月9日 |
繼任: 史貽直 |
前任: 楊鯤 |
署理直隸總督 1729年7月1日 - 1731年10月27日 |
繼任: 劉於義 |
前任: 馬會伯 |
兵部漢尚書 1729年8月9日 - 1730年10月27日 |
繼任: 史貽直 |
前任: 劉於義 |
刑部漢尚書(以管理刑部尚書事辦理) 1732年9月17日 - 1733年5月6日 |
繼任: 涂天相 |
前任: 李衞 |
署理直隸總督(二次) 1733年2月19日 - 1733年4月 |
繼任: 孫嘉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