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略省長期護理廳

長期護理廳[1](英語:Ministry of Long-Term Care)是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的一個部門,負責管理該省的長期護理體系及提供相關服務。

 安大略省政府機構
長期護理廳
Ministry of Long-Term Care英語
Ministère des Soins de longue durée法語
部門概要
成立時間2019年6月20日
前身機構安大略省衛生及長期護理廳英語Ministry of Health (Ontario)
機構駐地 加拿大安大略省多倫多
高富諾街80號
(80 Grosvenor Street)
隸屬部長長期護理廳長:趙成勛
網站www.health.gov.on.ca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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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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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聯邦化之初,醫療衛生仍為市級事務而非省級事務。1873年《公眾衛生法令》准許省督文告英語Proclamation設立臨時「中央衛生局」,以在疾病達至流行程度時採取措施。該法令從未實際執行。

省衛生局(Provincial Board of Health)設立於1882年3月10日,負責監察地方衛生局。出現流行病時,該局還會承擔應對流行病的責任。該局向省督(1882-1903)、布政司(1904-1918)及勞工廳英語Ministry of Labour (Ontario)(1919-1924)負責。

1924年,省衛生局由衛生廳(Department of Health)取代。1930年,該廳從布政廳接受了管理安大略省精神病院及巡查該省公立及私立醫院的職責。同年,該省在首任衛生廳長的指示下設立了醫院署(Department of Hospitals);該署於1934年成為衛生廳的一個部門。1952年,癌症研究及癌症診所的運作納入該廳職責。受保醫院服務(1959年推出)和受保醫生服務(1966年推出)於1972年併入安省醫療保險計劃英語Ontario Health Insurance Plan。該廳還負責不再與醫療衛生有關的領域,例如水務及污水處理(1957年之前)、精神發育遲緩設施及兒童服務(1974年移交予社區及社會服務廳英語Ministry of Children, Community and Social Services)以及職業健康(1976年移交予勞工廳英語Ministry of Labour (Ontario))。

1961年,省府委任皇家醫療服務委員會,由大法官愛默·馬菲·賀爾英語Emmett Matthew Hall擔任主席,推動了該廳的重大改革。

在1972年政府改組中,衛生廳英文名稱由Department of Health變更為Ministry of Health。1999年,衛生廳更名為衛生及長期護理廳(Ministry of Health and Long-Term Care)。2019年6月20日,衛生及長期護理廳拆分為衛生廳英語Ministry of Health (Ontario)及長期照護廳。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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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安省老年人计划和服务指南 (PDF). [2024-02-1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2-14).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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