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疆大臣,又稱「封疆大吏」,指中國時期執掌地方(一或數省)最高軍政權力的官員,乃朝廷要員。中國自秦代以來確立中央集權制後,歷代執掌地方最高軍政大權的官職包括秦代的郡守兩代與初唐太守州牧刺史三國晉代都督北周大總管隋代行臺尚書省唐代的都督、都護節度使宋代轉運使提點刑獄公事提舉常平公事和掌軍權的安撫使遼國的都總管、處置使和轉運使(有些道稱為戶部使、度支使等)、西夏都統軍金國的諸京留守司留守帶本府府尹兼本路兵馬都總管、元代行省丞相行省平章政事等職銜,這些職銜所存在的朝代雖未有針對這些職務比喻為封疆大吏的說法,但這些職務皆有封疆大吏之實,為封疆大臣發展演變的歷史沿革。直至明代一般被稱為「封疆」之職位有都指揮使按察使以及布政使[1],而延至清代,除了通常所指的總督和各省巡撫外,旗兵的最高地方長官—將軍亦同被稱為「封疆大臣」,因為這些官員均為皇帝親自任命,且權力極大,類似古代君主分封疆土的諸侯,故因此而得名。

清朝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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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最高級的九位總督包括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陝甘總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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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兵志二》:「當是時,都指揮使與布、按並稱三司,為封疆大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