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華(1911年11月21日—1979年11月27日),河北省樂亭人,李大釗之女,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家。

李星華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11-11-21)1911年11月21日
 大清河北樂亭
逝世1979年11月27日(1979歲—11—27)(68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協和醫院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親屬李大釗
趙紉蘭
李葆華
賈芝
李欣華
李炎華

學歷
經歷

主要作品有《回憶我的父親李大釗》、《白族民間故事集》、《十六年前的回憶》,其中《回憶我的父親李大釗》在她去世後不久出版,引起強烈反響。

個人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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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11月21日出生於河北省樂亭縣大黑坨村。1920年夏,隨全家到北京定居。 1927年4月6日,時任中華民國大總統的張作霖下令逮捕李大釗,並將其處以絞刑。李星華一家被一同被捕,在監獄關押二十三天。她在法庭上聰明地回答了敵人的審問,使大哥李葆華躲過了敵人的搜捕。她有一個哥哥李葆華,有兩個弟弟李光華和李欣華;有一個妹妹李炎華。[1]

李大釗就義後(1927-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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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釗就義後,李星華一家被北平警察廳勒令,離京重回大黑坨村定居。加之還要照顧重病的母親,李星華被迫退學。

1931年暑假,李星華與其弟,妹前往北平復學。

1932年,她升入中法大學孔德學院高中部。為支持生活,李星華為此勤工儉學,或為學校刻印法文講義蠟版,每月由此補貼一些生活費用。

1932年,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反帝大同盟。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1932年初冬,因情況變化,李星華失掉了黨的關係。1933年春,將母親接到北平,準備安葬父親。

1933年4月23日,李大釗下葬。同年,其母趙紉蘭逝世。將母親和父親並排葬在香山萬安公墓。

1933年暑假,李星華升入孔德學院社會科學系。

1935年12月,李星華投入「一二·九」運動。第二年她與賈芝結婚。1937年夏天,她由中法大學經濟系畢業。

1940年11月6日,幾經周折到達陝北延安。她於延安進入延安魯藝文學系學習,之後就長期在延安中學教書。1942年,她參加了延安整風大生產運動

1945年重新入黨。在保衛延安的戰爭中,她跟着學校幾經輾轉,仍然備課教書,始終如一。1947年9月,隨學校東渡黃河,到晉西北地區的臨縣等地,參加了郝家坡等村的土改調查。

解放後時期(1949-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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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解放後,李星華從延安回到北京,分別在師大女附中馬列主義學院任教。

1956年起,她開始從事民間文學工作。她在中國民間文藝研究會、《民間文學》編輯部和採錄編選部負責民間故事採編工作。曾整理出版《白族民間故事傳說集》,廣受好評。此集還譯為日文,在日本出版。

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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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中,李星華一家受到殘酷迫害。積勞成疾導致雙目失明。在失明的情況下,堅持整理編輯《回憶我的父親李大釗》一書。

晚年餘暉(1976-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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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1月27日,李星華病故於協和醫院。她去世後不久,《回憶我的父親李大釗》出版,在社會中引起強烈反響。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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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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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胡適提議為李大釗夫婦立碑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22062%7Caccessdate=2019-08-07%7C
  2. ^ 上海文藝出版社 1990年
  3. ^ 紀檢幹部講黨史:十六年前的回憶 http://www.jjlx.gov.cn/gzdt/202104/t20210429_4888840.html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