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萍 (1911年)
李青萍(1911年11月16日—2004年1月29日)Li Qingping, 原名趙毓貞,曾用名李媛,女,湖北荊州人,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畫家[1]。
生平
編輯早年生涯
編輯1911年11月16日,生於湖北省江陵縣城關鎮玄帝宮趙家老宅(今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民主街12號),名趙毓貞,字俊初,乳名姑娘、苹兒、青蘋、雪琴、秋萍。父親是趙敬臣(原名李靜沉,1867年冬月廿二日生,1943年卒),母親是曹慶鳳(1971年2月卒)。趙毓貞在兄妹六人中排行第三,其中大哥夭折,二哥趙毓富1927年4月18歲時誤喝滷水死亡,大弟趙毓壽,二弟趙毓貴,三弟趙毓才(後更名李先成)[2]。
1919年9月,8歲的趙毓貞進入江陵縣女子高等小學學習,同時開始受父親指導學畫水墨花鳥。1925年9月,進入江陵縣荊南中學學習。1926年,參加徐向前夫人黃杰組織的江陵縣首個婦女協會,任宣傳員,散發反封建傳單,並號召婦女剪短髮、放小腳。1927年5月中旬,參加中國國民黨江陵縣黨部在沙市召開的聲討蔣介石「四·一二反革命政變」群眾集會。1927年7月,為擺脫中國國民黨川軍連長劉雲卿逼婚,乘船逃到武漢,投靠在教育廳工作的四叔趙季南,更名李瑗,進入武昌女子職業學校接受婦女職業教育,學習刺繡、美工、音樂[2]。
投身美術
編輯1931年9月,在武昌女子職業學校教員的鼓勵下,考入武昌藝術專科學校美術教育系,學習中國繪畫技法,並首次接觸西方油畫,她的啟蒙老師是戴敏奇。1932年,經武昌藝術專科學校校長唐義精推薦,李媛考入上海新華藝術專科學校圖音系。當時,新華藝術專科學校校長是徐朗西,教務長是汪亞塵,總務長是潘伯英。在汪亞塵、吳恆勤、周碧初等教授指導下,藝術方向偏印象派、後印象派及野獸派。在1932年冬季的學生習作展中,她的一幅畫作受到徐悲鴻關注,她經汪亞塵教務長的引薦結識了徐悲鴻。1935年畢業前夕,新華藝術專科學校校董及兼職教授徐悲鴻參觀了畢業展,在看了李媛的畢業作品《鄉韻》後稱讚她是「新派女畫家」,該作品也獲得汪亞塵讚賞。1935年6月畢業。畢業後先後在上海普愛中學、上海閘北區安徽中學任音樂、美術教師[1][2]。
南洋執教
編輯1937年2月,應汪亞塵教務長邀請,李媛回到上海新華藝術專科學校入讀西畫研究班,同年7月結業。1937年,英屬馬來聯邦(四州府)照會駐上海領事館,在上海招聘美術、音樂人才,以便為南洋的華僑辦學服務。李媛經過推薦獲聘為吉隆坡坤成女子中學教師,歷任藝術部主任、遊藝部副主任。李媛的先祖曾僑居南洋。在該校任職期間,李媛課餘時間常領學生寫生南洋風光,畫風延續了她在新華藝術專科學校時期學習的印象派等風格。她向因反對英國殖民統治而淪為該校清潔工的印度畫師沙都那薩學習了潑彩畫技法,又從馬來亞傳統民間工藝巴迪蠟染中獲得靈感[1][2]。
1938年10月,她參加了由陳嘉庚、胡文虎、陳濟謀、莊西言、李清泉等華僑領袖組織的「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該總會吉隆坡分會在馬來半島組織抗日籌賑募捐。1939年4月,代表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吉隆坡分會接待了由夏之秋、陳仁炳率領的武漢合唱團,在華僑中為中國抗日募集資金;她還參與了劉海粟、勒貝爾、司徒喬、楊曼生在馬六甲、檳城、暗邦舉辦的聯合巡迴畫展。1940年11月,徐悲鴻從印度返回馬來西亞繼續辦抗日籌賑義展,她由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吉隆坡分會指派,負責接待徐悲鴻並籌備徐悲鴻抗日籌賑義展[2]。
1941年5月,徐悲鴻和中華大會堂創辦者李孝世、李文安等人討論決定,出版《李瑗畫集》為中國抗日戰爭籌款,最終決定用她的小名「青蘋」,取名《青萍畫集》,她也由此更名「李青萍」;徐悲鴻親自為該畫集挑選作品,撰寫序言,題寫「藝術第一」四字並為扉頁作《青萍女士》素描肖像一幅,僑領陳濟謀、教育家姚楚英分別撰寫評論與序言。《青萍畫集》原計劃分為四集出版,1941年秋第一集(油畫、水彩)由新加坡《南洋商報》出版,後三集因太平洋戰爭爆發而未能出版。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戰爭爆發。1941年12月12日、13日,在吉隆坡廣肇會館舉辦李青萍個人畫展,徐悲鴻、劉海粟等人出席開幕式,徐悲鴻撰寫《介紹李青萍女士畫展》,翁占秋撰寫《畫展宣言》。1941年12月19日,李青萍自吉隆坡乘最後一班火車前往新加坡[2]。
返回中國
編輯1942年2月,李青萍隨大批歸僑經檳城繞道泰國回到中國,遇車禍受傷;後來從泰國乘日本軍糧艦於1942年5月10日到達日本佔領下的上海,經劉海粟安排住在上海美術專科學校。在上海期間,李青萍分別拜會了新華藝術專科學校校長徐朗西、教務長汪亞塵;在上海大新公司四樓與汪亞塵等人辦聯展。1942年6月5日,李青萍從上海乘輪船赴日本佔領下的武漢,6月12日抵達漢口,當晚回到荊州探望父母。1942年7月19日返回漢口,7月24日在漢口法租界的漢口畫廊舉辦個人展覽[2]。1943年,劉海粟對李青萍表示「今之西畫引進中國,只有你與我為先驅」。中華民國時期從事西畫創作並有成績的女性有六人,按年齡依次是潘玉良、方君璧、關紫玉、唐蘊玉、丘堤、李青萍、孫多慈[3]。
李青萍與汪精衛妻子陳璧君結識[3]。1943年,李青萍自上海乘輪船於1943年2月5日到達日本長崎。1943年2月6日,乘火車到達東京,自1943年3月起依次在東京、橫濱、大阪等城市舉辦個人畫展[2]。1943年5月31日,李青萍經日據朝鮮黃海道抵達日本佔領下的北京,6月18日在中央公園新民堂舉辦個人畫展。7月21日,在日本佔領下的天津太和公園公會堂舉辦個人畫展。9月中旬,在日本佔領下的青島舉辦個人畫展。9月下旬,在日本佔領下的南京舉辦個人畫展。10月10日,在日本佔領下的蘇州舉辦個人畫展。12月14日,在日本佔領下的上海西藏路寧波同鄉會四樓大廳舉辦個人畫展。這一系列赴日本及日本佔領區展覽使她後半生付出了慘重的代價[1]。
漢奸嫌疑
編輯1944年3月,《李青萍女士旅行日記》出版。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李青萍在上海、無錫、濟南、合肥、杭州、揚州等地舉辦個人畫展。1946年,在上海「新生活俱樂部」舉辦個人畫展。1946年9月14日,上海警備司令部以「漢奸嫌疑」逮捕李青萍,11月19日上海高等法院開庭審理。1947年6月17日,上海高等法院宣判「查無實據,宣告無罪」[2]。至此已在上海提籃橋監獄被關押9個月的李青萍獲釋。但是李青萍當時正舉辦的展覽的畫作、衣物及畫款卻遭沒收[1]。
1948年,李青萍在廣州為修建中山圖書館籌資舉辦義展;應《星島日報》林藹民、許世英等人邀請,到香港為「中國福利協會香港分會」籌款舉辦義展;應《香港日報》賴敬初、李君俠、沈惠芙等人邀請,到台灣為修建孫中山像(紀念碑、紀念亭)籌款舉辦義展。1949年,在重慶拜訪郭沫若,並應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文工團林超、林軍、楊白謀、楊傑等人邀請,為賑濟重慶「九二」火災和慶祝西南解放辦義展[1][2]。
1950年,李青萍在武漢參加由漢口文聯張振鐸、謝仲文、謝希平、胡漢華、陳一新、宋如海發起的「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聯展」。展覽還沒結束,李青萍便應田漢邀請到北京的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藝術改進局與徐悲鴻、梅蘭芳、阿甲等人籌辦《全國戲曲資料展覽》[2]。
反右文革
編輯1951年,李青萍在人民美術出版社圖片畫冊編輯室工作。1952年,因拒絕參加「鎮反」,被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遣送回鄉,因在連雲港探視正勘測公路的三弟李先成(趙毓才),而被蘇北行署於4月27日押送回湖北省江陵縣原籍。1952年5月22日,湖北省公安廳根據華東軍政委員會公安部關於李青萍有「重大特務嫌疑」的密令,指令江陵縣公安局拘捕李青萍並實行公開管制。同年,江陵縣公安局拘捕李青萍,宣佈交群眾管制三年[1][2]。
1954年,江陵縣公安局提前一年對李青萍解除管制。1954年4月,李青萍到北京要求工作,因在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門口阻攔副部長周揚的汽車,被送到北京市公安局審查後交北京市民政局收容。1955年7月,被北京市民政局遣返原籍;江陵縣人民委員會將她安排到江陵縣文化館臨時工作,由江陵縣民政局每月發生活費20元。同年秋,李青萍找江陵縣領導要求獲得正式工作,遂以「現行破壞」的罪名遭到逮捕和起訴,同年10月3日被江陵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1956年10月4日,江陵縣人民法院重新審理,以〔056〕法刑第265號判決:原判不當,特依法撤消,宣告教育釋放;隨後江陵縣人民委員會再度安排她到江陵縣文化館臨時工作,仍由江陵縣民政局每月發生活費20元[1][2]。
1958年,李青萍被江陵縣文化館列為「右派」上報中共江陵縣委;同年8月15日,江陵縣整風反右辦公室「整辦定字第89號」文件將她「劃為極右派分子,實行勞動教養」;同年9月,送到湖北黃石鐵山鋼廠勞動教養。1960年,轉到湖北咸寧羊樓洞、趙里橋茶場繼續勞動教養。1961年11月3日,經中共咸寧縣委改造極右派分子領導小組批准,摘去極右分子「帽子」,解除勞動教養。1962年1月,自趙李橋茶場回到江陵縣城關鎮,經別人介紹到荊州師範學校幼兒園當臨時保育員。1963年,李青萍失去了保育員工作,此後靠撿破爛、賣棒冰生活,用從垃圾堆里撿來的廣告顏料在廢布料、馬糞紙、練習簿等材料上作畫[2]。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後,1966年9月江陵縣公安局因「紅衛兵在她家搜查出公安局對其掌握的特嫌材料五份」,以竊密為由拘留李青萍。1967年5月3日,江陵縣公安局經反覆審查,因無法定案而將李青萍「教育釋放」。此後,李青萍在江陵縣城關鎮民主街知青瓦楞廠糊紙盒為生。「文革」期間該廠停工後,李青萍重新靠撿破爛、賣棒冰、拾磚渣、做零工生活;因為屢遭批鬥,她經常無衣無食,受到鐵女寺主持寬量及徒弟蔡宏法救助;她仍堅持用撿來的顏料和廢紙作畫。1971年2月,母親曹慶鳳去世,安葬在荊州城大北門外太暉村[2]。
1976年,江陵縣城關鎮民主街居委會念李青萍年老且孤苦伶仃,照顧她到民主街水門汀靠賣自來水的提成為生。她此前創作的作品幾乎已被全部抄走或損毀,倖存的極少數小幅作品如《朝聖者》、《並蒂蓮花》、《英倫貴婦》、《相逢在南洋》等也因材質差而失去了光彩[2]。
平反作畫
編輯1979年8月9日,中共江陵縣委摘帽領導小組「江改右〔1979〕392號」文:「根據中央〔1978〕55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李青萍不應劃為右派分子,予以改正,恢復政治名譽。」仍由江陵縣民政局每月發社會救濟金20元。她繼續用撿來的顏料在廢紙、舊衣服、舊床單上作畫[2]。
1982年1月25日,江陵縣人事局下發《關於李青萍同志複查平反》的通知,江陵縣文化館收回李青萍安置,定為行政22級,享受退休幹部待遇。1982年2月16日,江陵縣有關部門根據中央文件規定,在民主街為李青萍召開平反大會,當眾銷毀其檔案中的不實之詞。因她終身未婚亦無子女,年老體弱,中共江陵縣委安排她遷居江陵縣社會福利院。此後她開始大量作畫[2]。
1984年7月,中共江陵縣委任命李青萍為江陵縣社會福利院名譽院長,為她安排28平方米單獨住所,工資上調為行政20級。1986年5月23日,江陵縣文化局根據李青萍本人的意見,在其住地借用江陵縣社會福利院會議室舉辦《歸僑女畫家李青萍西畫展》,中共江陵縣委和江陵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出席。同月,江陵縣文化局副局長黃德澤派人選送她的20多幅作品到湖北省美術家協會請專家鑑賞,獲得湖北省美術家協會藝術家、批評家的高度讚賞。1986年7月10日,湖北省美術家協會、湖北省僑務辦公室、江陵縣文化局、江陵縣僑務辦公室在武漢琴台聯合舉辦《李青萍畫展》,展出52幅紙麵粉畫作品,引起轟動。1986年8月,為方便李青萍創作,江陵縣人民政府將李青萍的住所調整為65平方米,並配專職護理員。1986年10月24日,江陵縣人民政府派江陵縣文化局副局長黃德澤和江陵縣文化館副館長皮漢生專程到北京,商定由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國美術家協會、湖北省江陵縣人民政府於1987年11月在中國美術館聯合舉辦「李青萍畫展」。1986年10月底,江陵縣再次將李青萍的住所調整為93平方米。1986年11月,經中共江陵縣委提名,增補李青萍為江陵縣政協常委、副主席,政協湖北省第六屆委員;工資上調為行政19級。江陵縣人民政府還按月撥專款為李青萍購置繪畫材料,李青萍在此期間創作了「南洋風情系列」、「富士山系列」、「故鄉風光系列」、「茶園山色系列」、「海洋系列」、「抽象·潑彩系列」的大批作品[2]。
1987年,江陵縣公安局徹底平反李青萍1952年被管制、1966年9月被拘留的問題;江陵縣人民法院對1955年10月判刑問題依法進行了複議,撤銷了1956年10月「宣告教育釋放」的判決,對李青萍「宣告無罪」;根據李青萍的胞弟李先成的要求,中共江陵縣委將李青萍的侄女一家自雲夢縣調到江陵縣工作。1987年11月,李青萍入住由江陵縣人民政府撥專款在江陵縣文化館建的三室一廳宿舍;李青萍還獲得了研究館員職稱。1987年9月15日,李青萍加入中國美術家協會[2]。
自1980年代中期起,李青萍創作風格向抽象表現主義轉變,1990年代初期更趨明顯。1990年10月,李青萍通過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向1990年北京亞運會捐贈10幅作品。1992年9月,李青萍為首屆荊州楚文化節舉辦個人畫展。1997年6月,為慶祝香港回歸,在荊州舉辦個人畫展。1998年,湖北發生特大洪澇災害,李青萍向武漢市武昌區政協捐贈10幅作品。1999年12月,為慶祝澳門回歸,在荊州舉辦個人畫展。同年,武漢出版社出版《中國前輩畫家李青萍畫集》[2]。
2001年4月,李青萍遷入荊州鎮南門大街自己購置的房屋。2001年10月,為修復荊州古建築「三管筆」,向荊州市人民政府捐贈10幅作品。2001年11月,在南門大街家中滑倒,右腿股骨骨折,自此停止作畫。2003年,湖北美術出版社出版畫冊《李青萍畫集》[2]。2003年,李青萍向上海美術館捐贈了自己最重要的一批畫[1]。
2004年1月29日,李青萍在荊州南門大街家中病逝,享年93歲[2]。
2008年2月,上海美術館舉辦「青萍殘影——李青萍捐贈作品展」。2009年4月,湖北藝術館、上海美術館在武漢舉辦「青萍殘影——李青萍藝術展」。2010年6月,李青萍藝術研究會、李青萍美術館(籌)在杭州舉辦「抽象藝術先驅李青萍藝術展」[2]。2017年,300多幅李青萍手稿遺作,由其侄女李美壁由武漢攜至上海,無償贈給中華藝術宮[1]。
參考文獻
編輯-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李青萍手稿捐赠上海,走近这位被遮蔽的传奇女画象. 澎湃新聞. 2017-08-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03).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李青萍大记事. 搜狐. 2014-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18).
- ^ 3.0 3.1 民国美术的失踪者:李青萍. 新浪. 2015-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