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規一般是指宗教——尤其是佛教道教,對於信仰者所制定的對於生活、儀式和信仰上的種種戒律、規定。在同一種宗教中,不同宗派甚至不同的寺廟、宮觀、會堂等,就會有不同的清規。後引申在社會人倫、組織、生活禮節等方面的規定,有時含貶義。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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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規一詞的字面意思是清淨的規定,即戒律;佛教百丈懷海禪師立下漢傳佛教禪門叢林制度,始稱叢林制度和戒律爲「清規」[1]。後道教學習佛教僧團體制建立道教戒律,亦稱清規。自此,清規以佛教、道教戒律爲主要含義。

清規一詞後來也被用來指涉其他類型的組織架構,如家族學校社會團體中對於人倫、生活和禮節上較嚴格的規定。在漢語語境下,也有含貶義的用法,形容死板、僵硬、泥古不化的規定。

佛教清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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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禪師百丈懷海制定《百丈清規》,用於約束和規範漢地禪宗僧人的戒行和寺院生活。後成爲漢傳佛教的通用清規。

日本佛教也有自己的清規,在明末清初赴日傳教的臨濟宗僧人隱元隆琦,在日本創建了黃檗宗,制定了《黃檗清規》,對日本佛教各宗派的戒律影響甚深。

道教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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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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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釋門正統》:百丈山懷海禪師始立天下禪林規式,謂之清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