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清規
《百丈清規》,本名《禪門規式》,是唐百丈懷海禪師有感於禪宗初期不立文字、不羈戒律,決意進行改革,按照「隨方毗尼」原則製定的清規[1],時間大約在唐貞元五年(789)至唐元和九年(814)之間[2]。清規製定後幾百年內,歷代僧人又依照各地風土多次增訂,有十幾種不同的版本傳世。元順帝敕令百丈山住持德輝長老修訂,參照《禪苑清規》、《叢林校定清規總要》、《禪林備用清規》三本清規,再由金陵集慶寺住持大訴長老等人校正,由此頒發了《敕修百丈清規》,簡稱敕修清規,成為後世遵循的唯一權威版本,後收入大藏經。[3][4]
《敕令百丈清規》共八卷、九章,分上下兩部。上部有祝厘章第一、報恩章第二、報本章第三、尊祖章第四、住持章第五,下部有兩序章第六、大眾章第七、節臘章第八、法器章第九。對僧寺的各方面都有規範,最初在禪宗寺院流行,後成為漢傳佛教普遍的清規,並影響至今;如在結夏安居、遊方安單(住寺稱掛單、掛搭)、貼單、打禪七、普請(又叫出坡,眾僧共出勞作)、歲計(年歲財物會計報告)、肅眾(違規處罰)、榜狀牌示(公佈事宜)、鐘鼓法器等方面的規定,今日漢地僧寺仍在執行。[5]
百丈清規以寺爲單位,創建了中國獨有的禪林制度,各寺設法堂、僧堂、方丈等制度,又規定眾僧分別擔任東序、寮元、堂主、化主等各種職務;還將原始佛教不事生產、托缽乞食的傳統變通,適應本土農耕文化,提倡勞作和自食其力,稱爲「農禪」、「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懷海禪師對農禪清規親自躬行,不作不食。傳說他年事已高,弟子體諒他而將鋤具藏起來,懷海禪師無法下地勞作,竟也拒絕進食,從此無人敢阻止他勞作。
爭議
編輯中國禪宗自達摩祖師東來三百年間,禪僧多依住在律宗寺院或岩穴、樹下,直到唐朝「馬祖創叢林,百丈立清規」,禪宗纔有了宗門制度和禪剎。[5]百丈清規作為最早的禪門清規,給禪宗等各宗派都留下了深遠影響,成為漢傳佛教的基本制度模式。[4]但因年代久遠,百丈清規屢遭增刪,面目全非,面臨着人們的「不合戒律」的質疑。尤其是元代的敕修本,被二位明末名僧蓮池和藕益排斥,藕益大師更斥之為「杜撰增飾,文理不通」、「非法」、「穿鑿」、「可恥」,近現代律宗祖師弘一律師也稱之為「偽本」,台灣聖嚴法師也稱「不用再提清規二字,但能恢復戒律的精神,佛教自然就會復興了」。[6]
註釋參考
編輯- ^ 《禪林備用清規》:「按百丈大智禪師。以禪宗肇自少室至曹溪以來。多居律寺。雖則別院。然於說法住持未合軌度。故常爾介懷。乃曰祖宗之道。欲誕布化。冀其將來。永不泯者。豈當與諸部阿笈摩教。為隨行耶。(梵語阿含。今雲阿笈摩。即小乘教也)或曰。瑜伽論瓔珞經大乘戒律何不依隨耶。師曰。吾所宗。非局大小乘。非異大小乘。當愽約折中。設於制範務其宜也。於是創意別立禪居。」
- ^ 據宋釋道原 編《景德傳燈錄》
- ^ 《佛學大辭典》【敕修百丈清規】
- ^ 4.0 4.1 則悟, 佛教需要新世纪“百丈清规”, [2020-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2)
- ^ 5.0 5.1 僧团也有清规,看看祖师制定的“百丈清规”-无量光明网. [2020-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17).
- ^ 《律制生活·〈百丈清規〉合法嗎?》[失效連結]
外部參考
編輯- 大正藏版《勅修百丈清規》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