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汪精衛國民政府)

立法院汪精衛國民政府的最高立法機關,1940年成立。設60席。最後的第二屆立法委員於1942年4月宣誓就職。

中華民國汪精衛國民政府政府機構
立法院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40年3月30日
前身機構立法院
解散時間1945年8月16日
後繼機構立法院
機構駐地 中華民國
南京市
機構首長院長:陳公博(1940年-1944年)
梁鴻志(1944年-1945年)
副院長:朱履龢(1940年-1941年)
繆斌(1941年-1942年)
褚翔(1942年-1945年)
上級機構國民政府委員會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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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3月30日,立法院隨汪精衛國民政府成立,陳公博任立法院長,並任命立法委員約50人。立法院對法律、預算、大赦、宣戰、媾和等重要事務有議決之權。[1]

1944年汪兆銘逝世後,陳公博繼任為國民政府主席,其所遺立法院長一職則由監察院長梁鴻志調任。

主要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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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主要官員包括:[2][3]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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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立法委員有:[2][3]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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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944年4月24日免
  2. ^ 2.0 2.1 1945年2月16日免
  3. ^ 3.0 3.1 3.2 1943年9月2日免
  4. ^ 1945年3月10日免
  5. ^ 5.0 5.1 1941年4月17日免
  6. ^ 6.0 6.1 6.2 6.3 6.4 6.5 6.6 1942年4月11日免
  7. ^ 1941年2月1日免
  8. ^ 1940年10月19日免
  9. ^ 1943年2月13日免
  10. ^ 10.0 10.1 10.2 1944年12月2日免
  11. ^ 1941年6月6日免
  12. ^ 1940年6月15日免
  13. ^ 1941年7月18日免
  14. ^ 1940年12月7日免
  15. ^ 1943年5月22日免
  16. ^ 1944年9月1日免
  17. ^ 1942年8月22日免
  18. ^ 1942年4月9日中央政治委員會會議通過立法院第二屆立法委員人選案。有56人繼任,另新增四人。
  19. ^ 1943年9月13日免
  20. ^ 1944年7月7日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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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宣岑.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简明指南》. 檔案出版社. 1987. 
  2. ^ 2.0 2.1 劉壽林. 《民国职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3. ^ 3.0 3.1 劉國銘.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军政职官人物志》. 春秋出版社.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