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聊天室英語:Chat room)簡稱聊天室,是用戶在萬維網線上交談的場所。注意與網絡論壇的兩大區別:聊天室的「房間」達到人數上限即不能加入,房間名稱僅反應聊天題材,但具體聊天主題要進了房間才能知道;而網絡論壇並無參與人數限制,用戶自選標題發帖,其他用戶按標題決定是否點入帖文。2000年代末興起手機即時通訊appLINE微信騰訊QQ等),網絡聊天室逐漸被取代。

法律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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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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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推出《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規管聊天室。當月《檢察日報》採訪了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小軍的看法,[1]楊小軍也認為,管理責任並非上述一些網友所理解的『讓群主也要承擔群成員違法違規的責任』,在互聯網群組中不只有群主一個責任主體,還有群主、參與人(發言人)、網絡平台提供商相關主管部門這四個主體共同參與,才有互聯網及其群組的發展進步;同樣,四個主體也分別承擔相應責任」[1]、「對於一些網友列舉出群主需要對群成員的信息發佈和傳播行為而承擔的諸多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責任楊小軍明確表示了反對:『這個觀點實際上是讓群主一人負擔所有人的責任,甚至把管理部門的責任都歸到群主身上。這既不客觀,也不可能』」[1];報導又採訪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衛國[1]「有網友戲稱通過司法考試才敢當群主。有的群主對法律法規不是很熟悉,那麼其對群成員的信息交流是否違反法律法規該如何判斷、管理呢?王衛國表示,這還是網友對管理責任的過大理解。實際上,群主只要根據一般人的判斷,認為群成員的表達明顯不妥時,給予提示、禁止,就算是已經盡到管理責任了。對於比較專業化的問題,法律法規不可能賦予群主過度的責任。」[1]

2000年代聊天室舉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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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代聊天室舉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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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羽宙聊天室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存档副本. [2023-12-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31. 

引用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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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专家解读:“群主对群成员言行担责”纯属误读. 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檢察日報》. 2017-09-19 [2020-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