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拿的婚禮
迦拿的婚禮,天主教漢譯作加納婚宴,是《約翰福音》所記載而三卷《對觀福音》都沒有記載的一個事件。約翰記載說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參加在迦拿舉行的一場猶太婚禮。當主人的酒用盡時,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在約翰福音中沒有提到名字)告訴耶穌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回答說,「婦人,這與我和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耶穌的母親對僕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約翰福音》第2章第3節至第5節參)。耶穌命令僕人將空石缸都盛滿水。他們照此辦理,於是耶穌又告訴他們舀出一些水來,送給首席侍應。侍應品嘗時,水已經變成了酒,他並不知道耶穌所做的。然後他對新郎說,新郎違背了宴席上先上好酒的風俗,把好酒留到最後才上(《約翰福音》第2章第6節至第10節參)。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跡,用以展示他的榮耀,並且他的門徒就信入了他(《約翰福音》第2章第11節參)。
約翰福音提到耶穌的這個神跡,是緊接在耶穌告訴拿但業 「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之後立即發生的[1]。在約翰福音中,約翰使用古希臘詞彙「semeion」(意為「記號」),或「ergon」(意為「工作」)來表示耶穌的神跡,而在對觀福音中通常使用「dynamis」- 意為「能力的行動」來表示「神跡」一詞[2] 。這個事件是約翰福音用以證明耶穌神聖身位的7個神奇的「記號」中的第一個。
約翰福音的這個事例可以被認為是舊約聖經中的預言的應驗,例如《阿摩司書》第9章第13節至第14節參和《創世記》第49章第10節至第11節參中預言,在彌賽亞的時代,酒將會特別豐富,而在《以賽亞書》第62章第4節至第5節參也提到了彌賽亞的婚禮喜宴。
這一事件對於基督教教牧神學的發展也相當重要,由於耶穌受邀請參加婚禮,並使用他神聖的能力將婚禮從災難中挽救出來,被用作他贊成婚姻和世俗慶典的證據,與保羅書信中更為嚴厲的觀點形成對比(例如,在哥林多前書7章)。這一事件也被用作反對基督教禁酒主義的一個論據。在羅馬天主教中,迦拿的婚禮是玫瑰經的「光明五端」之一。
相關藝術作品
編輯- 繪畫《迦拿的婚禮》(The Wedding at C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