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月 (模特)
陳明月(1984年11月15日—)浙江省台州市三門縣小雄鎮南岙陳村人,原為知名模特兒,台州娛樂界寵兒,浙江衛視《愛情連連看》節目女嘉賓。[1]
陳明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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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特兒 |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出生 | |
配偶 | 未婚 |
網站 | blog |
身高 | 171厘米(5英尺7英寸) |
髮色 | 黑色 |
瞳色 | 黑色 |
三圍 | 88cm 60cm 87cm |
鞋碼 | 24cm |
後因2012年1月24日凌晨醉酒駕駛寶馬車發生事故,至使一名出租車駕駛員死亡。3月28日,椒江法院在二審中以交通肇事罪判處陳明月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2]。
簡介
編輯交通肇事前陳明月系浙江省知名模特兒,曾經因為台州普通話、出位的表演和露骨的語言引發非議,在台州市被稱為「台州一姐」。[1]
酒駕撞人事件
編輯2012年1月24日(農曆正月初二)凌晨一點多,陳明月因為被電視台聘用而興奮地舉辦了慶功宴火鍋酒會,宴會過後,陳明月駕駛着一輛車牌號碼為浙J2919X的紅色寶馬車320,在椒江區星明路椒江五中附近,飛車撞向一輛出租車,出租車被撞向一輛大貨車尾部,出租車司機當場昏迷,經過搶救無效而死亡。事發後,陳明月並沒有報警,而是選擇逃竄。事故都是半個小時後的過路人報警,因此導致司機失去了最佳搶救時間。事故一個小時後,浙江警方根據車牌等信息在一個酒店內抓獲了犯罪嫌疑人陳明月,當時陳明月尚全身酒氣,經酒精測試確定為酒後駕駛。[1]
評價
編輯陳明月因其美貌和開放一度經常現身於文化界、娛樂界和體育界,曾經因為出位的表演和露骨的語言引發褒貶不一的評論。[1]
正面評價
編輯陳明月的酒駕事件後,網友「haoxinren1」憐惜說:「可憐可惜可恨,本來馬上就能去電視台上班了。」[1]
負面評價
編輯陳明月的酒駕事件後,台州民警表示:「陳明月喝酒肇事的事實已經存在,如果到時調查結果顯示是她負事故主要責任,以及真有逃逸不報警導致傷員死亡的情節,那她難逃刑事責任。」[1]
陳明月的酒駕事件後,網友「走吧,張小硯」含蓄地批評:「樂極生悲,『台州酒駕形象大使』隆重登場。」[1]
陳明月的酒駕事件後,網友「余大海」直接批評說:「身為名人,重要的是要有良心和公德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