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過程 (2021年6月)
由Jimmy-bot在話題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過程 (2021年6月)上作出的最新留言:3 年前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本條目與高風險主題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相關,故適用高風險主題流程及相關規範。持續或嚴重牴觸維基百科五大支柱或方針指引的編者可被管理員封鎖或實施編輯限制。用戶在編輯本頁面前應先參閱高風險主題相關規範。 |
「反送中」運動過程,有些事件的標題太長了,有沒有必要精簡一下?--Sally Ng 007(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2:03 (UTC)
- 沒有--MINQI(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2:07 (UTC)
- 沒有必要——航站區(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2:28 (UTC)
- 標題只要是讓人知道是什麼事,誰做了什麼,標題簡單明了即可,像2021年5月份這個「2019年10月13日港鐵牛頭角站外反《禁蒙面法》示威判刑」,根本就沒必要這麼長,完全可以改為「職業訓練局女學生外反《禁蒙面法》示威被判刑」。--Sally Ng 007(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2:34 (UTC)
- when、where、who、what 四要素,when、where、what最簡潔。「職業訓練局女學生外反《禁蒙面法》示威被判刑」今年的?哪裏?立法會裏麼?PS:「外反」是什麼?--MINQI(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2:36 (UTC)
- 不好意思打多字了,是「職業訓練局女學生反《禁蒙面法》示威被判刑」,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過程 (2021年5月)裏面10號的事件,另外我要討論的不止這一個月的事件。--Sally Ng 007(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2:53 (UTC)
- 理由還是那個:when、where、who、what 四要素,when、where、what最簡潔。就算歸類在五月沒有天,排列都不方便。--MINQI(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3:04 (UTC)
- 看來大家的意見不一致啊,不過MINQI閣下提及的四要素是可以作為編輯小標題的方向。--Sally Ng 007(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9:05 (UTC)
- 理由還是那個:when、where、who、what 四要素,when、where、what最簡潔。就算歸類在五月沒有天,排列都不方便。--MINQI(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3:04 (UTC)
- 不好意思打多字了,是「職業訓練局女學生反《禁蒙面法》示威被判刑」,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過程 (2021年5月)裏面10號的事件,另外我要討論的不止這一個月的事件。--Sally Ng 007(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2:53 (UTC)
- when、where、who、what 四要素,when、where、what最簡潔。「職業訓練局女學生外反《禁蒙面法》示威被判刑」今年的?哪裏?立法會裏麼?PS:「外反」是什麼?--MINQI(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2:36 (UTC)
- 標題只要是讓人知道是什麼事,誰做了什麼,標題簡單明了即可,像2021年5月份這個「2019年10月13日港鐵牛頭角站外反《禁蒙面法》示威判刑」,根本就沒必要這麼長,完全可以改為「職業訓練局女學生外反《禁蒙面法》示威被判刑」。--Sally Ng 007(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2:34 (UTC)
- 不需要,
這算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的分條目/子條目,應跟隨其命名,除非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被移動。--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6月14日 (一) 12:49 (UTC)- 不是條目,是條目裏面的小標題。--Sally Ng 007(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2:53 (UTC)
- 啊,看錯了。我覺得作為敍事描述來說,是不應該寫成新聞標題的,但小標題還是應該包含時人地事的。判刑/上庭的事件最好還是寫一下是為什麼被捕的好些。--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6月14日 (一) 13:08 (UTC)
- 不是條目,是條目裏面的小標題。--Sally Ng 007(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2:53 (UTC)
- (✓)同意,標題不宜太長。--鐵塔(留言) 2021年6月14日 (一) 13:10 (UTC)
- 使用全稱總是好的。--Temp3600(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13:56 (UTC)
- (!)意見:恕我直言,此運動發展至今,早已偏離初時目標,更何況目標已經沒有了(修例已撤回),運動是不是應該叫這個名字還另說。另外,誰有權力定義此運動的起始時間?只要不斷增加新的訴求,難道訴求不兌現,運動就一直繼續?在我看來,以反修例為目標的此運動早已結束,後續的只是零星抗議而已。是否有必要事無巨細哪天發生了什麼都記錄在維基上面?維基是日誌、年譜、地方志還是百科?望諸君詳查,本人在此沒有任何價值判斷。——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6月22日 (二) 03:52 (UTC)
- (-)反對:個人認為不需要。Felix.tsai(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10:17 (UTC)
- (+)滋磁:四要素適用於詳細描述事件,不適用於事件的名稱或標題。難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共同綱領的頒佈也應該改名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49年9月中國頒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使用稱呼、表示事件的簡略的題目而非具體描述、形容事件的文字、內容愚以爲是 Wikipedia 的慣例。
- 總結:目前反對精簡標題的有 3 位(37.5%),支持的包括你我在內有 3 位(37.5%),宇文宙武的言論與對小標題的討論無關,但可以認爲立場與 MINQI 等人相近,因此傾向反對。Sun8908 認爲「小標題⋯⋯應該包含時人地事的。判刑/上庭的事件最好還是寫一下是為什麼被捕的好些」,可以認爲傾向支持或支持你提議的標題「職業訓練局女學生反《禁蒙面法》示威被判刑」。當前兩種意見的支持率幾乎相等,尚無共識或多數意見。 — XComhghall(留言) 2021年7月3日 (六) 01:0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