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
編輯誰告訴我,添加話題後,如何添加回複啊?!難道都要用編輯本頁?Conanboy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9:52 (UTC)
2010年8月
編輯不可否認閣下的修訂具有有益之處,因此在下已補回。請見諒。--Cp111 (留言) 2010年8月6日 (五) 01:58 (UTC)
- 閣下真幽默(笑)。--Cp111 (留言) 2010年8月6日 (五) 02:19 (UTC)
- 對了,關於留言功能,您只需留下4個波浪紋「~~~~」就可以簽名了。--Cp111 (留言) 2010年8月6日 (五) 02:36 (UTC)
qed
編輯你咋把殺人講義都換成繁體字了,雖然我是不介意啦,不過這個可能會被其他人指為「繁簡破壞」……如果是不注意的話,要留神別被當成搞破壞啊:P -Galaxy17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2:04 (UTC)
- ……沒有那種東西。
- 字體(繁簡)破壞:
- 無正當理由下,故意將頁面的原始碼全部或部分替換成繁(簡)體,在收到其他維基人提示後不作出合理的解釋並依舊進行手工繁簡替換的行為,會被視作破壞。但是,為了修正系統轉換錯誤或繁簡混雜造成的連結錯誤而將相應內容替換成繁(簡)體的行為不是破壞。(參見Help:中文維基百科的繁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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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藤桑自費出版的那本書嗎?我覺得沒有中文名的書不應該翻譯,不過如果你需要的話,姑且稱其為《專業向透視法講座》吧。為了方便理解,用英文的話我會這樣說:《perspective lesson which's useful in professional situations》
- -Galaxy17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5:54 (UTC)
- 想了想,換了一下詞-Galaxy17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5:55 (UTC)
- 英文是Prefect,我想如果是「完全」的話應該是Complete之類的?還會產生奇怪的歧義(「完全」是「犯罪」的「犯罪」?)所以就用了「完美」翻譯-Galaxy17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8:15 (UTC)
- 想了想,換了一下詞-Galaxy17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5:55 (UTC)
- -Galaxy17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5:54 (UTC)
- 加藤桑自費出版的那本書嗎?我覺得沒有中文名的書不應該翻譯,不過如果你需要的話,姑且稱其為《專業向透視法講座》吧。為了方便理解,用英文的話我會這樣說:《perspective lesson which's useful in professional situ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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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合作。—Nivekin※請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0: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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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百度百科那就是我自己寫的。。。我授權我自己。至於為啥我id不一樣,我的主頁上有解釋。。。。
- ps:能否告訴我,添加話題後,如何添加回複啊?!難道都要用編輯本頁?Conanboy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22:39 (UTC)
一般而言,如果要把在百度百科上發表的內容轉載到維基百科,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前提: 被轉載的百度百科詞條不得含有侵犯著作權的內容,即應該使用維基百科審查著作權的方式對原文加以審查; 轉載者必須是百度百科中相同內容的唯一原作者,或者並非唯一原作者但獲得了其他主要作者的同意,或者並非原作者但獲得了所有主要作者的同意;同時,轉載者應為此等授權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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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二:向維基媒體基金會寄送電子郵件提供證明。證明中應按照捐獻流程中模板,註明百度百科對應詞條URL並將證明寄送到permission-zh - at - wikimedia.org。發送該郵件的郵箱,應能在維基百科以外被驗證(如出現在百度百科原作者個人資料的聯繫方式中)。
--Nivekin※請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2:12 (UTC)
- 己把有關訊息轉貼至相關頁面. 一般管理員會在掛上模版的7 天後處理, 請耐心等侯--Nivekin※請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10:49 (UTC)
天使心
編輯至少目前沒證據說明是假的
另外,第二季日文及英文標題已經改變這個也是事實,不能忽略無視啊
中文標題麼,相信東立什麼的快了吧
不過德間書店始終有點麻煩(要不是CH完全版早拿下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16:25 (UTC)
模板
編輯金田一少年の | 這個用戶喜歡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 | 事件簿 |
發現有這個模板,要不要用啊?--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11日 (五) 20: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