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喂九官面具夜

2019年香港示威遊行活動

2019年10月31日香港游行是指2019年10月31日香港市民在万圣节之日发起的游行(主办方称之为“哈啰喂九官面具夜”),游行路线由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中环兰桂坊,游行目的为争取“五大诉求”。有数百人参与,部分人带面具。[1]游行起步后,部分示威者走上行车道,警方举起蓝旗警告“非法集结”,未立即驱散游行人群,仅戒备路边。

晚上,市民到兰桂芳庆祝万圣节时与警方发生冲突,警方举起蓝旗警告市民参与非法集结
防暴警察在毕打街追捕一名过马路的红衣女士
警方发射催泪弹清场

当日晚,警方突然封锁兰桂坊,禁止进入,惹恼数千名准备庆祝的市民。市民包围兰桂坊,警方称“非法集会”,清场时发生推撞和冲突,警方发射催泪弹,拘捕多人。有记者遭警方喷胡椒喷雾后送院。立法会议员呼吁警方克制,亦遭驱逐。商家批评警方行动破坏生意。

一些媒体认为游行反映市民对“五大诉求”的支持,也显示警民关系进一步恶化。警方行动被批评过当使用武力,限制市民自由。但亦有评论认为,部分示威者行为过激,应负部分责任。事后,有两人因此次事件入狱。

游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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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行队伍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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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晚上,参加者于维多利亚公园集合并于近晚上八时正出发,部分参加者携戴或戴上面具。起步不久,有示威者走出行车线。防暴警察到场举起蓝旗,警告他们正非法集结,游行人士上人行道后,警方未有即时作驱散,仅在路边戒备。[2]

警察封锁兰桂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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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当日晚上,警方突然封锁整个兰桂坊,禁止进入。数千名准备入内庆祝的市民大感扫兴,包围兰桂坊鼓噪。警方指群众是非法集会,用武力清场,与市民发生多次推撞及衡突,又在德辅道中发射多枚催泪弹,并拘捕多人。[3]

香港电台记者被警员用盾牌推撞及用电筒照射,向警员提出质疑,两度被警员喷胡椒水,需要送院治理。港台表示愤怒及予以最严厉谴责。[3]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用扬声器呼吁警员冷静克制,不要挑衅市民,警员大骂“唔使做戏”,抢走许的扬声器。[3]

有商店批评,警方一直以来的行动,破坏了他们做生意的机会。[4]

法庭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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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名38岁地盘工人于2019年10月31日在旺角砵兰街与运动场道交界,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辆无标记的警察车辆。被控1项刑事毁坏罪名成立,2020年9月2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7个月。[5]
  • 一名19岁科大女生戴口罩游行至中环兰桂坊,被控参与非法集结及违反《禁蒙面法》,她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2021年5月27日,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王证谕指被告呈上的13封求情信,包括被告亲友、中学校长及老师,认为是十分难得。而被告亦曾经帮助一名患有严重抑郁的朋友,并获其家人致谢。而辩方大律师求情时指出报告虽建议被告入更生中心,不过拘禁期达6至8个月,加上被告品学兼优,毋须品格训练,认为法庭判处即时的短期监禁,可以让她如期升读大学三年级。最后法官认为更生中心对被告帮助不大,考虑被告的年龄及学业下,判处即时监禁10个星期。[6]被告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上诉,到2022年8月19日,高等法院法官陈庆伟颁下书面判词,指出虽然原审裁判官王证瑜在非法集结案中引用“共同犯罪”原则,并非完全正确的法律陈述,但原审于引述该原则前,已裁定上诉人置身非法集结人群之中,因此不影响他已作出的定罪裁决,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
  • 1名28岁休班消防员于2019年10月31日,在旺角太子道西146-148号伟兴大厦袭击侦缉警员赖展源,及于同日同地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把万用刀。被控袭警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2罪,2022年6月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受审。警长梁世昌作供指,当日与同事以便装打扮,沿太子道西向旺角警署行,留意到穿黑衣、戴面巾及鸭舌帽的被告站在案发地点四处张望,他的颈上还挂着一副黑色潜水镜。警长大叫“警察咪郁”,被告便跑走,并撞到同样是便装的警员赖展源。其后一群警察上前制服被告,赖对被告说“你头先用手肘批我系袭警,唔好再郁”,最后将被告带返警署。赖展源则作供称,自己当时与被告站的位置算近,被告转身跑了3至4步便撞到他的胸口,同意是电光火石之间的事。辩方律师便立即追问,既然是这么短时间之内的事,被告绝对有可以听不到便装警员说“警察咪走”,而且手肘抬高可能只是跑步姿势,并不能说被告蓄意撞向他。赖并不同意辩方此说法。[8]其后裁定袭警罪名不成立,“管有非法用途工具”则罪成,判囚 3 个月。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诉,案件在2023年3月22日在高等法院处理。律政司要求法庭考虑修改控罪为“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并维持定罪或下令发环重审。惟法官张慧玲指现在才改控,对上诉人不公,认为若控方一早表明争议伤人意图,上诉人或会有其他抗辩方向。法官又认为,在2019年的社会事件中,示威者用刀伤人情况罕见,案中亦没有足够证据支持,上诉人管有万用刀意图伤人是唯一合理推论,最终裁定男子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判刑,兼获讼费,稍后将颁布书面判词。[9]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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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哈囉喂九官面具夜】網民乘萬聖節發起蒙面遊行 有人帶習近平特朗普面具. [2019-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22). 
  2. ^ 【哈囉喂九官面具夜】遊行隊伍維園起步 防暴中環放催淚彈驅散(有片). [2019-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3). 
  3. ^ 3.0 3.1 3.2 瘋鎖蘭桂坊驚嚇差佬喂 | 日報 | 要聞港聞 | 20191101. Apple Daily 苹果日报. [2019-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8) (中文). 
  4. ^ Qin, Amy. 香港經濟正式陷入衰退,抗議者萬聖節戴面具集會. 纽约时报中文网. 2019-11-01 [2019-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2) (中文(繁体)). 
  5. ^ 地盤工雪糕筒擲警私家車囚7個月 官:示威者因被告行為起哄致警全方位戒備 (18:15). [2020-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8). 
  6. ^ 前年萬聖節前夕非法集結 科大生為續學業寧即囚10周. 明报. 2021-05-28 [2021-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8). 
  7. ^ 女生中環非法集結罪成 高院上訴遭駁回 官:原審引「共同犯罪」非完全正確 但不影響定罪. 法庭线. 2022-08-19 [2022-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9). 
  8. ^ 涉衝突現場奔跑撞便衣警 公務員涉襲警受審. [2022-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1). 
  9. ^ 10.31 旺角|被指管萬用刀罪成判囚 時任消防員上訴得直 官撤銷定罪及判刑. 法庭线. 2023-03-22 [2023-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