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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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舟(740年—787年)[1],字公受,祖籍陇西郡狄道县,或称陇州人[来源请求],出自陇西李氏姑臧房,唐朝官员、音韵学家。
出生年份不详,推论生于开元二十八年(740年)[1]。李舟是北魏秦州刺史李彦的后裔,水部员外郎、眉州刺史李岑之子。十六岁时,以黄老之学一举登第。十八岁,典校弘文馆。乾元二年(759年),赴汉南。杜甫有《送李校书二十六韵》为李舟送行。后入宣歙观察使崔昭幕府。[2]随崔昭至浙东。[3]官至虔州刺史[4]。最终,李舟在鄱阳定居、逝世,年四十八[2]。逝世年份不详,推论为贞元三年(787年)[1]。同母弟李丹,将其归葬于洛阳某乡原[2]。
隋朝陆法言作《切韵》,唐玄宗天宝时孙愐加以修订增补,成《唐韵》一书。他又将《唐韵》加以订正,成《切韵》十卷,使韵部排列以类相从,又使四声次序相配不乱,为宋代所修《广韵》所取法。其书今佚。
曾经写信给其妹一段智者之言:“释迦生中国,设教如周孔; 周孔生西方,设教如释迦。天堂无则已,有则君子登;地狱无则已;有则小人入。”[5]
家庭
编辑祖父
编辑父母
编辑夫人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1.2 严寅春. 《李舟年谱考略》.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陕西省咸阳市: 西藏民族学院). 2006, (2006年第5期). ISSN 1003-838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1) (简体中文).
- ^ 2.0 2.1 2.2 2.3 2.4 2.5 2.6 《全唐文·卷五百二十二·处州刺史李公墓志铭》:公姓李氏,讳某,陇西成纪人也,字曰公受。其先在晋霸西凉,在魏侯姑臧,长发有光,乃炽而昌。五代生秦王府户曹赠太子舍人某,以恭德垂裕,实公之大父;水部郎中眉州刺史某,以宏材广化,实公之烈考;礼部尚书襄阳席豫,以大名谥文,实公之外祖。 公生而聪迈,十六以黄老学一举登第,十八典校宏文,二十余以金吾掾假法冠为孟侯湖南从事。给事中贺若察宣慰南方,请公为寮佐。其后宰东阳宣城二县,辟宣歙浙东二府。府主崔侯昭,咨以小大之政,由监察转殿中侍御史。建中初,朝廷厘饬百度,高选尚书诸曹,即拜公金部员外郎,选吏部。张镐节制大梁,请公为介,授检校吏部郎中兼待御史。使辍,遂退耕洛之间。起家除陕州刺吏,换处州刺史,累升至朝请大夫,爵陇西县男。既授代,家于鄱阳,享年四十有八,以某年月日遘疾捐馆。 夫人武城县君清河崔氏,生一女未龀。公母弟曰丹,有季方之贤,茹哀问卜。以某年月日,奉青车归葬于洛阳某乡原,礼也。 呜呼!当汉道之盛,贾谊、董生、桓谭、冯衍,皆以高才巨名,或位沦下国,或废落田里,夫岂不遭明时,不识明主哉?盖运有通踬,事有离合,不可以一理言也。惟公有孝友仁谦之德,文学政事之美,卓立不羁之才,竟委迟半涂,僻典荒服,且乏邓攸之嗣,而终管辂之年。时欤命欤?可为恸口哭者已!始公之孤丧过乎哀,丁内艰也。东最之人,饮公惠,悯公荼毒。行泣祭,既除而止。奉归宗之姑,惟敬与爱(下阙)。
- ^ 《嘉泰会稽志》:“七月,崔昭自宣州为浙东。”
- ^ 柳宗元《石表先友记》:李舟,陇州人,有文学俊辩,高志气,以尚书郎使危疑反侧者再,不辱命。被谗妒,出为刺史,废痼卒。
- ^ 唐虔州刺史李舟与妹书曰:“释迦生中国,设教如周孔; 周孔生西方,设教如释迦。天堂无则已,有则君子登;地狱无则已;有则小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