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水发
柯水发(1911年—1980年1月),台湾高雄市旗山区人,医生[1],于台湾日治时期的旗山事件与民国时期的二二八事件中都被指控企图在旗山地区组织群众来谋反而遭到逮捕判刑[1]。曾担任过旗山镇镇民代表会主席、卫生所主任、高雄县卫生院院长等职[1]。
柯水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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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11年 日治台湾阿缑厅蕃薯藔支厅(今高雄市旗山区) |
逝世 | 1980年1月(68—69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高雄县旗山镇 |
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11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1980年) |
职业 | 旗山镇镇民代表会主席、卫生所主任、高雄县卫生院院长 |
生平
编辑柯水发为经营中药店之柯马的独子[2],小时候原本就读于蕃薯藔公学校(后来的旗山第一公学校,今旗山国小),因成绩优异,名次长保第一,后来经日籍教师推荐保送而改去蕃薯藔寻常高等小学校(后来的旗山寻常高等小学校,今鼓山国小),毕业后进入高雄中学校(今之高雄中学)就读,在学业上依旧有优异表现,故再免试保送进入台北医专(1936年并入台北帝大,台大医学院前身)就读[1][3][2]。毕业之后柯水发曾在台南结核医院工作,后返回旗山溪洲地区行医[1][3]。
后来旗山事件发生,柯水发在1941年11月8日凌晨三点左右遭旗山郡警察课逮捕,被关入台南刑务所高雄支所[4]。在该事件中,柯水发被认为是旗山事件主谋,计划与中国军队合作夹击日本人后再与中国军交涉实现台湾独立,而遭到警方的刑求[4]。身为旗山事件侦办主任的寺奥德三郎在其著作《台湾特高警察物语》中,说柯水发是个相当老奸巨滑、难以对付的家伙,即使拿出“铁证”且让他与自白的嫌犯对质后也依然不肯认罪,遂对他刑求,用尽所有的方法,其中包括叫一名亲日派的台籍医师对他注射会让健康人痛苦不堪的盐水针,但即使如此仍不认罪,最后警方只好于1943年3月硬将案件及柯水发等21名嫌犯移送高雄检察局[4]。最后柯水发在高雄地方法院一审被判死刑,后改为无期徒刑,柯水发等人的上诉被高等法院于1945年3月驳回后,柯水发被送到了台南刑务所[4]。在旗山事件期间,柯水发曾经与陈朝景、郭国基、黄占岸关在同一间牢房里[3]。二次大战后柯水发才被释放,并担任旗山地区三民主义青年团长[1]。
1947年二二八事件发生后,柯水发在3月4日与陈芳洲等人奉区长曾纪文之命在中山堂召开临时治安维持会,以维护旗山地区的安全,后来该会底下的警备队警备组副组长张丁枝不顾其劝阻,带队查封了旗山一带的陆军仓库,并集中武器,押禁陆军士兵,而治安会此时将旗山一带的外省人集中在青年旅社保护,以免他们被攻击[1]。后来在4月15日时,柯水发与陈芳洲遭台湾南部绥靖司令部以有内乱罪嫌疑为由加以拘捕,柯水发同样先被判死刑,后于5月28日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后来两人在6月时上诉最高法院,期间并有许多地方人士出来作证证明其清白,最后柯水发在入狱一年后被无罪释放[1][3]。
在这之后柯水发先后担任过旗山镇镇民代表会主席、卫生所主任等职,于1954年4月担任高雄县卫生院院长,于1957年辞职返乡行医[1]。
参考来源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张炎宪 主编. 《二二八事件辭典·柯水發》. 国史馆. 2008年2月: 278、279页. ISBN 978-986-01-3291-5.
- ^ 2.0 2.1 江明树. 旗山事件主角~鐵漢柯水發. [2013-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 ^ 3.0 3.1 3.2 3.3 柯明成. 判處兩次死刑的傳奇醫師﹣柯水發軼聞. 2000-09-01 [2013-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 ^ 4.0 4.1 4.2 4.3 寺奥德三郎 著、日本文教基金会 编译. 《台灣特高警察物語》. 文英堂. 2000年4月: 73、74、76、107、108、111、112、116页. ISBN 957-881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