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云南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知湘乡县,丁巳大水,形家谓县治有“水洗左胁” 之嗟,杨栋朝将大堂改作后堂。
天启二年四月考选,授南礼科给事中,三年五月巡视南京甲字等九库并光禄寺钱粮。条议开路通滇。四年巡视南京营务。疏纠京堂冒滥四人:偏沅巡抚李仙品、宣府巡抚王之臣、太常寺卿李应魁、顺天府府丞杨廷筠。值魏珰祸起,屡疏抗劾,不避斧钺,削夺归里[1]。后起补吏科,崇祯五年十月迁光禄寺少卿,其劾珰疏载在明史,与杨涟、左光斗争光焉[2]。
-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一》:天启七年二月,削夺南京兵科给事中杨栋朝,以久倚门户也。
- ^ 《云南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