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掞[1](1645年—1728年),藻儒颛庵江南太仓州(今江苏太仓市)人,清朝官员,官至文渊阁大学士。明首辅王锡爵曾孙。画家王时敏之子。

王掞
《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之王掞石刻像
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之王掞石刻像
大清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
籍贯江南太仓州
族裔汉族
字号字藻儒
出生顺治二年(1645年)
江南太仓州
逝世雍正六年(1728年)
江苏太仓直隶州
配偶宋德宜次女
亲属王锡爵(曾祖父)、王衡(祖父)
王时敏(父)
王奕清王奕鸿(子)
出身
  • 康熙九年(1670年)庚戌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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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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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九年(1670年)甲戌科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深得掌院学士熊赐履器重。迁左赞善,充任日讲起居注官。因病休养八年,起为右赞善。后出督浙江学政,革除积弊,提拔才俊。累迁侍读学士。康熙三十年(1691年),破格提拔为内阁学士。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迁户部侍郎,直经筵讲席。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调吏部,整顿弊政,偕同尚书范承勋王鸿绪督修高家堰河工。[2]

位极人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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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王掞升任刑部尚书。历官工部、兵部、礼部尚书。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仍直经筵。次年,主持会试[3]

立储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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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圣祖年事已高,皇太子允礽已废,皇储未定。王掞年愈古稀,自以屡受国恩,又念及曾祖王锡爵明神宗时曾因力主建储而蒙受骂名,遂欲承祖之志。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密奏请求圣祖立储。疏上之后,留中不发。同年冬,御史陈嘉猷等八人又论及此事,圣祖不悦,于是将御史奏本连同王掞一并发往内阁,下令惩处。与王掞不和者趁机拟定严惩,王掞在宫门之外不敢入朝。圣祖环顾左右,问道:“王掞何在?”李光地答其在宫门待罪。圣祖称王掞言之有理,只是不应令御史同奏,效仿晚明恶习,不应拟重罪,并召其面见。王掞闻命连忙进入,免冠谢罪。圣祖招其跪在御榻之前,秘语良久,内容不为人知。[4]

康熙六十年(1721年)春,王掞再次疏论前事,请求释放二阿哥允礽,言辞激切。随后,御史陶彝等十二人又连名入奏。圣祖怀疑是王掞授意,大怒,召诸王大臣,降旨谴责王掞培植党羽,并斥其欲效仿祖父,以自己为明神宗。圣祖命王大臣传旨诘问王掞,语中已见杀心。满朝文武皆失色,无人敢准备笔砚。王掞在宫门石阶裁纸,以唾濡墨,上奏道:“臣伏见宋仁宗为一代贤君,而晚年立储犹豫,其时名臣如范镇包拯等,皆交章切谏,须发为白。臣愚,信书太笃,妄思效法古人,实未尝妄嗾台臣共为此奏。”五日之后,圣祖下诏,暂缓议罪,与诸位御史发往西部边陲军前效力。因王掞年老,责成其子王奕清代为前往,为父赎罪。此前,王掞曾密奏请求减免苏州、松江额外税款,留中已久。此次圣祖索性将两疏一并掷还。[5]

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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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冬,圣祖从热河返回京师。王掞在石槽迎驾。圣祖远远望见,特派太监慰问。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元旦,群臣上表恭贺,未列王掞之名。圣祖发表,命添加其名,再为进承。次日,圣祖在太和殿赐宴,再于西暖阁召见王掞,赐坐并慰谕有加。不久,王掞官复原职,视事如故。[6]

雍正元年(1723年),以年老乞休,世宗降旨褒奖,命以原官致仕,仍留在京师担任顾问。雍正三年(1725年),世宗以王掞自称曾在圣祖前奏免苏、松税款,但宫中并无此奏为由,谴责王掞借此事沽名钓誉,又追究二子王奕清王奕鸿谄附年羹尧,将二人发往军前效力。雍正六年(1728年),王掞病卒,享年八十四岁。乾隆二年(1736年),王奕清方敢在朝中奏请抚恤,高宗命按制赐祭葬。[7]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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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有进士王揆王撰等。夫人为大学士宋德宜女。子有进士王奕清王奕鸿。侄子有清代四王之王原祁、武清知县王原博。侄孙是举人官成都知府王瞻,乃江南蒋氏望族云贵总督蒋陈锡女婿,王瞻其女嫁大臣张鹏翮之孙张勤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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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268
 清史稿·卷286》,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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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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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音“善”。
  2. ^ 《清史稿·列传七十三》:王掞,字藻儒,江南太仓人,明大学士锡爵孙。康熙九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为掌院学士熊赐履所器。迁左赞善,充日讲起居注官。以病告八年,起右赞善。提督浙江学政,严剔积弊,所拔多宿学寒畯。龙泉知县茅国玺以印揭荐武童,掞疏劾,国玺坐谴,别疏陈剔除积弊,报闻。累迁侍读学士。三十年,超擢内阁学士。三十三年,迁户部侍郎,直经筵。三十八年,调吏部,禁革临选驳查、临掣买签诸弊,铨政以肃。偕尚书范承勋、王鸿绪督修高家堰河工。
  3. ^ 《清史稿·列传七十三》:四十三年,擢刑部尚书。刑部奏谳无汉字供状,掞言:“本朝官制,兼设满、汉,欲其彼此参详。今狱词不录汉语,是非曲直,汉司官何由知之?若随声画诺,几成虚设。嗣后定谳,当满、汉稿并具。”诏报可,著为令。累历工、兵、礼诸部,务总纪纲,持大体。五十一年,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直经筵如故。五十二年,典会试。其冬,以疾疏辞阁务,温旨慰留。越年春,疾愈,仍入直。孝惠章皇后祔太庙,议者欲祔于孝康章皇后之次,掞曰:“孝康章皇后虽母以子贵,然孝惠章皇后,章皇帝嫡配也,上圣孝格天。曩者太皇太后祔庙时,不以跻孝端文皇后之上,今肯以孝康章皇后跻孝惠章皇后上乎?”礼部不从,上果以为非,令改正。
  4. ^ 《清史稿·列传七十三》:时上春秋高,皇太子允礽既废,储位未定。掞年七十余,自念受恩深,又以其祖锡爵在明神宗朝,以建储事受恶名,欲干其蛊。五十六年,密奏请建储,疏入,留中。是年冬,御史陈嘉猷等八人复以为言,上不悦,遂并发掞疏,命内阁议处。忌掞者欲置重典,掞止宫门外不敢入。上顾左右,问:“王掞何在?”李光地奏掞待罪宫门。上曰:“王掞言甚是,但不宜令御史同奏,蹈明季恶习。汝等票拟处分太重,可速召其来。”掞闻命趋入,免冠谢。上招掞跪御榻前,语良久,秘,人不能知。
  5. ^ 《清史稿·列传七十三》:六十年春,群臣请贺万寿,上勿许。掞复疏前事,请释二阿哥,语加激切。既而御史陶彝等十二人连名入奏,上疑出掞意,大怒,召诸王大臣,降旨责掞植党希荣,且谓:“锡爵在明神宗时,力奏建储,泰昌在位,未及数月,天启庸懦,天下大乱,至愍帝而不能守。明之亡,锡爵不能辞其罪。掞以朕为神宗乎?朕初无诛大臣之意,大臣自取其死,朕亦无如何。”令王大臣传旨诘掞,令回奏。时举朝失色,无敢与笔砚者。掞就宫门阶石上裂纸,以唾濡墨,奏言:“臣伏见宋仁宗为一代贤君,而晚年立储犹豫,其时名臣如范镇、包拯等,皆交章切谏,须发为白。臣愚,信书太笃,妄思效法古人,实未尝妄嗾台臣共为此奏。”奏上,越五日,诏缓议罪,与诸御史俱赴西陲军前效力。因掞年老,责其子奕清代往,为父赎罪。先是,掞尝密奏请减苏、松浮粮,言至剀切,疏久留中。至是忤旨,乃与建储奏疏一并掷还。
  6. ^ 《清史稿·列传七十三》:是年冬,上自热河还京师。掞迎驾石槽,上望见,遣内侍慰问。六十一年元旦,诸大臣表贺,未列掞名,上发表命列名以进。翌日,赐宴太和殿,再召见西暖阁,赐坐,慰谕有加。寻起原官,视事如故。
  7. ^ 《清史稿·列传七十三》:雍正元年,以老乞休,世宗降旨褒嘉,以原官致仕,仍留京师备顾问。三年,上谕阁臣云:“王掞向人言,曾在圣祖前奏免苏、松浮粮,未蒙允行。朕查阅宫中并无此奏。”因责掞藉事沽名,并涉其子奕清、奕鸿谄附年羹尧,目为奸巧,乃遣奕鸿与奕清同在军前效力。六年,掞卒,年八十四。乾隆二年,奕清始请恤于朝,赐祭葬如制。
官衔
前任:
王士祯
刑部汉尚书
康熙四十三年十月庚辰-康熙四十七年十月乙卯
(1704年11月10日-1708年11月24日)
继任:
张鹏翮
前任:
王鸿绪
工部汉尚书
康熙四十七年十月乙卯-康熙四十九年四月庚戌
(1708年11月24日-1710年5月13日)
继任:
徐元正
前任:
萧永藻
兵部汉尚书
康熙四十九年四月庚戌-康熙四十九年十一月癸卯
(1710年5月13日-1711年1月1日)
继任:
孙征灏
前任:
许汝霖
礼部汉尚书
康熙四十九年十一月癸卯-康熙五十一年四月乙亥
(1711年1月1日-1712年5月27日)
继任:
陈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