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讷(?年—1869年),字子默直隶省永平府滦州(今河北省唐山市滦县)人,原籍卢龙县滤马庄,清朝官员、诗人。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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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聪颖,擅长诗、古文辞。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己酉拔贡,同年乡试解元咸丰十年(1860年)庚申恩科第二甲第三十四名进士出身。补授工部主事,十月记名以军机章京任用[1]

同治元年(1862年)四月以工部主事入直军机处[2]。三年(1864年)二月升候补工部员外郎[3]。七月再升候补工部郎中[4]。其后擢湖广道监察御史

同治七年(1868年)简任外放山东济南府知府,随即署理青州府知府。到任之处都有良好官声。

王汝讷的家世虽然富有却非官宦之家,其性格节俭,任官不聘用随扈。同治八年(1869年)八月仲秋拂晓时分前往祭告龙神;此时一名青州营步兵赵连城[5]谋刺该营参将,预先伏身暗处,突袭行刺,误刺王汝讷,重创王汝讷的左大腿,隔天王汝讷不治身亡,青州士民惋惜悲痛。此事奏闻朝廷后,赠太仆寺卿,并荫王汝讷之一子为荫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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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梁章钜《枢垣记略》卷五·除授四·军机章京:“十年十月二十三日旨:范运鹏龚聘英沈淮江人镜李廷箫周瑞清何爔之龚嘉儁区公辅陈元楷王汝讷冯柏年,均著记名以军机章京用。”
  2. ^ 《枢垣记略》卷十九·题名五·汉军机章京
  3. ^ 《枢垣记略》卷十一·恩叙六:“二月十五日本处奏:缮修汉档告竣,所有派出总校之工部主事王汝讷、内阁侍读冯柏年,总司校对,颇为详慎,自应量予鼓励。恳恩准令王汝讷作为候补员外郎,遇有本部员外郎缺出,无论题选咨留,即行奏补。……谨奏。奉旨:王汝讷著作为候补员外郎,遇有本部员外郎缺出,无论题选咨留,即行奏补。”
  4. ^ 《枢垣记略》卷十一·恩叙六:七月“初四日谕……工部主事王汝讷,著俟补员外郎后,以本部郎中,无论题选咨留,遇缺即补。”
  5. ^ 光绪《益都县图志》卷六·通志下·大事志下·页二十:“营卒赵连城戕其守备金国彦及知府王汝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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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滦州志》卷十五·人物列传上·仕迹·页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