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文选
翟文选(1878年—1950年4月23日) 字熙人,吉林将军管辖区阿勒楚喀副都统管辖区双城堡人[注 1],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2][3][4]
翟文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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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任辽宁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28年12月31日—1930年1月13日 | |
继任 | 臧式毅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78年 大清吉林将军管辖区阿勒楚喀副都统管辖区双城堡 |
逝世 | 1950年4月23日 中国北京市 | (72岁)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生平
编辑翟文选是清朝1901年、1902年(光绪27年、28年)辛丑、壬寅并科举人。清朝末年,曾任黑龙江将军府全省文案处提调官、安达厅抚民通判、呼伦厅抚民同知等职务。[1][2][3]
中华民国成立后的1913年,翟文选任黑龙江省会警察厅长。此后,成为张作霖领导的奉系成员。1917年,当选为第二次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议员。1918年,当选为安福国会参议院议员。1920年9月,翟文选被北京政府任命为东三省盐运使,任内解决了东三省盐政混乱、吃盐困难问题。1928年(民国17年),任东三省保安会委员。[1][2][3][4]
1928年7月,张学良继承其亡父张作霖的职位后,任命翟文选为奉天省省长,同时兼任东三省交通委员会副委员长。1928年12月31日,东北易帜后,翟文选被南京国民政府任命为奉天省政府委员兼主席。1929年1月29日,奉天省改为辽宁省。1929年(民国18年)1月,翟文选兼任东北政务委员会委员、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委员。1930年1月,翟文选托病辞去辽宁省主席一职,由臧式毅继任辽宁省主席。后来,曾任万国道德总会理事。[5][1][2][3][4]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翟文选拒绝了关东军提出的请其参加满洲国的邀请,举家迁往天津,从此远离政坛。后来,迁居北平。晚年,翟文选笃信佛教,在家中修行。[1][2][3][4]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1.3 1.4 张学继,张作霖幕府与幕僚,浙江文艺出版社,2011年
- ^ 2.0 2.1 2.2 2.3 2.4 2.5 徐友春 主编 (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 3.0 3.1 3.2 3.3 3.4 3.5 《双城县志》[失效链接] 哈尔滨地情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网站)
- ^ 4.0 4.1 4.2 4.3 4.4 刘寿林 等 (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b. 1995. ISBN 7-101-01320-1.
- ^ 郭卿友 主编.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志. 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0年
- ^ 冯其利,东北义园名人补遗,北京档案史料2007年第4期
中国(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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