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娼
禁娼是英属香港在1930年代初对香港卖淫业推行的政策,分两阶段禁止经营妓院,但没有禁止性交易,只是不得组织卖淫,以个人身份卖淫或接受性服务仍是合法的[1]。
历程
编辑1932年,英国下令其所有属地落实禁娼政策,时任香港总督贝璐宣布,当年6月30日之后,所有西洋妓院停止营业。然而由于华人娼妓多达过万人,即时停业会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冲击,故设置三年宽限期,期间原先已领牌的妓女仍可经营,但不再发出新牌照,至1935年6月30日之后,正式全面禁娼,石塘嘴等地的妓寨全数结业[2]。
影响
编辑禁娼后,一些大寨出身、拥有一定艺术造诣的妓女凭着本身的技艺转职为女伶,于茶楼演唱南音歌手,取代了原来唱南音的盲眼伶人瞽师和瞽姬,也有些转职为茶楼招待。
香港卖淫业并没有因为禁娼而完全绝迹,妓院只是转为隐秘经营[1],时至今天,仍然有色情场所以按摩院为名继续开业[3],可是超过一名妓女在同一处所卖淫也是违法的[4],因而辗转发展出一楼一凤的经营模式。
以此事作背景的影视作品
编辑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在港召妓不犯法. 苹果日报.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1935年香港全面禁娼 石塘嘴風流地成歷史. [2015-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0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波推、夾腸及其他 - 邁克. 苹果日报. 2021-05-20 [2021-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8). Archive.is的存档,存档日期2021-05-28
- ^ 骨友:肯定係邪骨 入面啲女全部低胸露背裝. 苹果日报. 2021-05-19 [2021-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9).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